商場買東西被砸傷怎麼起訴
① 在商場被貨架砸傷可以向315投訴嗎
不可以 可以先協商 不行 再起訴 3.15隻負責商品問題侵權
② 超市購物意外受傷何處投訴
1、在超市購物被人打傷,超市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的,還需要賠償嗎?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7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第48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由此可見,消費者在旅館、飯店、商店、銀行、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因為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這些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顧客在商場內滑倒,可以向經營者主張損害賠償嗎?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顧客在商場滑倒,造成顧客人身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8條的規定承擔責任,根據該條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由此可見,顧客因在商場內滑倒受到損害,商場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向顧客承擔侵權責任。
3、在商場摔傷入院,可以要求商場賠償誤工費嗎?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權行為中遭受人身傷害,可以依法要求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誤工費等合理費用。此外,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及第48條的規定,商場、旅店、超市等服務單位的經營者應當對顧客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商場、旅店、超市等公共場所的經營者就構成侵權。
可見,消費者在商場摔傷住院,商場的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消費者不但可以要求商場經營者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也可以要求商場賠償自己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③ 在商場里逛街受傷了,被貨架砸傷了,對方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應該屬於意外傷害 構成不了直接的刑事責任 處理方案 1. 私了 跟商場所要損版傷賠償 畢竟是在權他們的商場 而且是被貨架砸傷 2 .公了 通過法律部門 控告商場存在安全隱患 並且已對他人造成人生傷害 不過沒什麼大問題的話 不建議公了 麻煩 一句話 賠錢唄
④ 商場被砸的賠償問題,答案是什麼
看是否盡到了來安全保障義務
我國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顧客在商場滑倒,造成顧客人身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8條的規定承擔責任,根據該條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此可見,顧客因在商場內滑倒受到損害,商場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向顧客承擔侵權責任。
⑤ 在飯店吃飯被砸傷,應該怎樣索賠
顧客在飯店吃飯時被砸傷
4月12日中午,老薛與小胡在一餐館吃飯時,包間的一堵牆突然倒塌,砸暈了老薛。店主趕緊撥打120將老薛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老薛多處椎體壓縮性骨折,店主支付醫療費3萬余元。事後,老薛認為自己因受傷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應由店主賠償,但店主認為自己當時就將老薛送至醫院,並墊付了3萬余元的醫療費,已盡到合理義務,拒絕再次賠償。二人為此爭執不下,老薛遂將店主告上了法庭。
飯店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原告訴稱:原告在被告的飯店就餐時被倒塌的牆砸傷,經鑒定為八級傷殘,後續治療費不低於1萬元。故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護理費、鑒定費等97198元,並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被告在答辯中首先對原告受傷表示同情,但同時認為:牆倒塌的原因是因為原告拉扯簾子導致牆壁倒塌,故被告只應承擔補償責任,原告也應當承擔一定責任;被告已支付3萬元醫療費和2000元其他費用;後續治療費1萬元應待實際發生後再起訴,本次不應支持。
法院認為: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他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作為飯店經營者,對顧客的人身安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一、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20日內賠償原告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鑒定費共計78998元;二、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230元,由被告承擔1800元,原告承擔430元。
索賠時應注意提交相關證據
《侵權責任法》有明確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店家作為飯店的管理人,應當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這種義務以合理限度為宜。本案中,店家對飯店內存在的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隱患,應該在明顯位置進行安全提示。店家明知該牆壁可能發生安全事故,仍沒有提醒顧客注意,屬於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向受害者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受害者在索賠時應注意保存證據,向法院提供受傷的因果關系證明,受害人於何時、何地因為被告的某些行為造成什麼樣損失;要求賠償護理費、醫療費的應提供醫院開具的需要陪護的證明及醫葯費的憑證;要求賠償誤工費的,應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因誤工而減少的實際收入損失(包括減少的工資、獎金等)的證明,若無固定收入,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計算。
⑥ 商場貨物砸傷人,如何處理
這個來問題,只要發生在商自場,你朋友就沒有責任!由廠家承擔主要責任,商場承擔次要責任。因為:第一在商場和廠家的聯營合同里,有一條協議,明確表明了責任,發生意外,導致客戶意外受傷,責任由具體劃分。
你朋友是在商場去購物,是消費者,消費者無意去傷害第三者,摸模特,是看上模特身上的衣服,是購物的必要前提,是合理的,是正常的!
本人從事商場管理工作,處理過相關的客戶投訴。我就是這樣處理的。
當然,你朋友有責任,也有義務,去看望受傷的第三者。
如有不清楚,可以咨詢一般的民事律師就可以!
答案肯定也是這樣的
所以,你朋友不用擔心。
⑦ 逛商場意外被砸傷,商場應怎麼賠付
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經營場所消費時,商場應當保證其人身安全財產回安全不受侵犯。答
因商場未提供警示施工導致你人身健康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商場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但是其他的費用(營養費,誤工費等)只能由雙方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⑧ 在商場購物被砸受傷如何進行索賠
商場所在管轄區域的法院提起上訴,民法中,商場違約責任,因為商場有保證購物人安全的義務。
⑨ 逛商場被商場脫落牆磚砸傷 我該怎麼維權 索賠
醫療費、誤工費可以要求商場承擔。
⑩ 商場購物被試衣鏡砸傷如何維權
收集好證據(傷情照片視頻、傷情報告、醫療發票、通話錄音等),找律師聯系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