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噪音投訴找什麼部門
㈠ 雜訊擾民應該投訴到哪個部門
首先得看是什麼噪音
按國家標准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1條、4.1條的規定,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設備、設施產生的雜訊,在2類生活功能區的社會生活雜訊排放源邊界雜訊不得超過:晝間60 dB(A)、夜間50 dB(A)的排放限值。
對雜訊的監管環保、公安「各管一攤」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環保與公安兩個部門負責。
環保局:
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
遇噪音可撥12369
環保部門只負責「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的監管。
「比如說建築工地上打樁、混泥土攪拌等噪音,確實是由環保部門監管的。」
公安局:
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類、裝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撥110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雜訊、室內裝修等擾民行為。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處理以下這些「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響器材,造成社會生活雜訊污染且不聽勸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的。又比如在夜間和午間使用電鑽、電鋸、電刨等產生雜訊污染的工具的行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締佔道,從源頭消除噪音
「比如說小販佔道經營,旁邊還擺放著高分貝的喇叭,這到底是由誰來處理呢?按照規定這類噪音由公安部門負責。城管部門的職責是對佔道經營進行處理,取締這種行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頭。」
港航監督機構:
可以規定船舶禁止行駛及禁止鳴號的地段和時間
㈡ 噪音太大應該向哪些部門進行投訴
環保局或者公安局。
㈢ 噪音擾民找什麼部門投訴
首先得看是什麼噪音
按國家標准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3.1條、4.1條的規定,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設備、設施產生的雜訊,在2類生活功能區的社會生活雜訊排放源邊界雜訊不得超過:晝間60 dB(A)、夜間50 dB(A)的排放限值。
對雜訊的監管環保、公安「各管一攤」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環保與公安兩個部門負責。
環保局:
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
遇噪音可撥12369
環保部門只負責「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的監管。
「比如說建築工地上打樁、混泥土攪拌等噪音,確實是由環保部門監管的。」
公安局:
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類、裝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撥110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雜訊、室內裝修等擾民行為。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處理以下這些「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響器材,造成社會生活雜訊污染且不聽勸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的。又比如在夜間和午間使用電鑽、電鋸、電刨等產生雜訊污染的工具的行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締佔道,從源頭消除噪音
「比如說小販佔道經營,旁邊還擺放著高分貝的喇叭,這到底是由誰來處理呢?按照規定這類噪音由公安部門負責。城管部門的職責是對佔道經營進行處理,取締這種行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頭。」
港航監督機構:
可以規定船舶禁止行駛及禁止鳴號的地段和時間
㈣ 如何投訴商場噪音
城管、環保局、110都可以。
商場不但開業的時候吵,以後會長期吵下去的。尤其是如內果你不容幸對著他們的卸貨區,凌晨3、4點就要被吵醒了。
如果超市都是大來頭,很難搞定的。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推薦安裝隔音窗。比如欣飛、頂立。
㈤ 什麼部門可以投訴噪音
一、適合向公安機關報案的環境雜訊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的規定,有下列環境雜訊污染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罰。也就是說按照規定,你的周圍環境有下列環境雜訊污染的,你可以直接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應該及時做出處理。公安機關所管轄的主要是社會生活雜訊,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雜訊、建築施工雜訊和交通運輸雜訊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一)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二、適合向城市執法局報案的環境雜訊有:
在城管執法局職能中,對城區環境雜訊的管理范圍是:負責轄區內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生產、生活、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和飲食服務排污行為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具體包括:
1、工業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2、建築施工雜訊(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3、交通運輸雜訊(是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機動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三、另外對工業雜訊、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可以向城市環保局投訴。
四、對交通運輸產生的雜訊污染的可以向具體的職能部門進行投訴。
1、機動車輛不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的,由當地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2、機動船舶有雜訊違法行為的,由港務監督機構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3、鐵路機車有雜訊違法行為的,由鐵路主管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但是不管怎樣,在你的環境周圍如果發生了雜訊污染,影響居民生活,市民直接可撥打110舉報,110指揮中心將根據公安、城管、環保部門職能下發指令,要求相關部門人員行使職能。
㈥ 的附近噪音太大,應該向什麼部門投訴
環保局或者公安局。
具體介紹:
1、按國家標准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專標准》3.1條、4.1條的規定,屬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設備、設施產生的雜訊,在2類生活功能區的社會生活雜訊排放源邊界雜訊不得超過:晝間60 dB(A)、夜間50 dB(A)的排放限值。
2、環保部門只負責「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的監管,比如說建築工地上打樁、混泥土攪拌等噪音,確實是由環保部門監管的。
3、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處理以下這些「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響器材,造成社會生活雜訊污染且不聽勸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的。又比如在夜間和午間使用電鑽、電鋸、電刨等產生雜訊污染的工具的行為。
㈦ 商店噪音擾民找什麼部門投訴
按國家標准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3.1條、4.1條的規定,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設備、設施產生的雜訊,在2類生活功能區的社會生活雜訊排放源邊界雜訊不得超過:晝間60 dB(A)、夜間50 dB(A)的排放限值。
對雜訊的監管環保、公安「各管一攤」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環保與公安兩個部門負責。
環保局:
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
遇噪音可撥12369
環保部門只負責「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的監管。
「比如說建築工地上打樁、混泥土攪拌等噪音,確實是由環保部門監管的。」
公安局:
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類、裝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撥110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雜訊、室內裝修等擾民行為。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處理以下這些「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響器材,造成社會生活雜訊污染且不聽勸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的。又比如在夜間和午間使用電鑽、電鋸、電刨等產生雜訊污染的工具的行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締佔道,從源頭消除噪音
「比如說小販佔道經營,旁邊還擺放著高分貝的喇叭,這到底是由誰來處理呢?按照規定這類噪音由公安部門負責。城管部門的職責是對佔道經營進行處理,取締這種行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頭。」
港航監督機構:
可以規定船舶禁止行駛及禁止鳴號的地段和時間
㈧ 噪音太大應該向哪些部門進行投訴
首先得看是什麼噪音
按國家標准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3.1條、4.1條的規定,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設備、設施產生的雜訊,在2類生活功能區的社會生活雜訊排放源邊界雜訊不得超過:晝間60 dB(A)、夜間50 dB(A)的排放限值。
對雜訊的監管環保、公安「各管一攤」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環保與公安兩個部門負責。
環保局:
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
遇噪音可撥12369
環保部門只負責「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的監管。
「比如說建築工地上打樁、混泥土攪拌等噪音,確實是由環保部門監管的。」
公安局:
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類、裝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撥110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雜訊、室內裝修等擾民行為。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處理以下這些「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響器材,造成社會生活雜訊污染且不聽勸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的。又比如在夜間和午間使用電鑽、電鋸、電刨等產生雜訊污染的工具的行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締佔道,從源頭消除噪音
「比如說小販佔道經營,旁邊還擺放著高分貝的喇叭,這到底是由誰來處理呢?按照規定這類噪音由公安部門負責。城管部門的職責是對佔道經營進行處理,取締這種行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頭。」
港航監督機構:
可以規定船舶禁止行駛及禁止鳴號的地段和時間。
望採納。
㈨ 請問一下!噪音投訴打什麼電話!或者找什麼部門!
對於違章建築,可以向當地城建監察大隊舉報。舉報電話12319。
依據:《城建監察規定》第七條城建監察隊伍的基本職責:
(一)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對城市客運交通營運、供氣安全、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以及城市節約用水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六)在受委託的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㈩ 噪音投訴哪個部門
目前管理城市噪抄音主要由環保與公安兩個部門負責。
環保局:
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
遇噪音可撥12369
環保部門只負責「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的監管。
「比如說建築工地上打樁、混泥土攪拌等噪音,確實是由環保部門監管的。」
公安局:
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類、裝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撥110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雜訊、室內裝修等擾民行為。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處理以下這些「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響器材,造成社會生活雜訊污染且不聽勸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的。又比如在夜間和午間使用電鑽、電鋸、電刨等產生雜訊污染的工具的行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締佔道,從源頭消除噪音
「比如說小販佔道經營,旁邊還擺放著高分貝的喇叭,這到底是由誰來處理呢?按照規定這類噪音由公安部門負責。城管部門的職責是對佔道經營進行處理,取締這種行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頭。」
港航監督機構:
可以規定船舶禁止行駛及禁止鳴號的地段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