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服裝店怎麼管理制度
A. 求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及激勵方法~要求詳細點
店鋪(暫行)管理辦法
1、 顧客永遠是對的,尊重顧客的意願(不管顧客試挑多少衣服,最終是否購買,都要和顏悅色)。
2、 薪酬分配:收入=固定工資+提成+獎金+補助+年終獎
固定工資:700元/月 (試用期10天按600元/月)
提 成:有兩種方式選擇:
A:每月的提成按當月銷售量的1.2%提取,月銷售量不足1萬元時,提成為0元。
B:每月的提成固定按當月銷售量的1%提取,對月銷售量不做最低限制。
獎 金:此獎金每月提成之外的額外獎勵,具體明細如下表:
月銷售量M(元)
月獎金(元)
備 注
12000≤M<15000
20
15000≤M<20000
50
20000≤M<22000
100
22000≤M<25000
130
25000≤M<28000
170
28000≤M<30000
220
30000≤M<31000
280
31000≤M
月銷售量的1%
補助:當月休假不足3日,額外加班的補助;以及因特殊原因而出差的出差補助等等。
年終獎:根據當年的盈利狀況發放年終獎。
薪酬制度會隨著地區整個行業工資水平的調節以及人員的工作水平、店鋪的盈利情況,作出適度的薪資上調。並保證不管店鋪是否虧損,薪酬水平只會作出相應的提高,不會降低。試用期滿轉正之日為發放工資日,連續兩個月的發放工資日之時日為其薪酬盤算的一個自然月,每月在發放工資日那天准時發放工資。
3、 假期:每月有3日的例行假期,假期內請假不扣除工資,但不計當天的提成與銷量,超過3天假期時,每天扣除25元工資,且不計當天的銷量與提成。如當月請假不足3日,每多上一天班補助按20元/天。如無特殊原因,超出假期之外,請假過多影響店鋪經營時,店主有權予以辭退。
4、 辭退與辭職:如對工作不滿意或其他原因需要辭職時,應提前10天提交辭職申請,否則會被扣除10天的工資和當月的獎金與提成。因自身工作違規原因被辭退者,按相關條例處置。
B. 服裝店的管理制度和業績,該怎麼做
先定下管理的筆針,再定下管理制度,例如上下班時班,再定下銷售提出成獎勵,這樣才有效地管理好。
C. 服裝店的管理制度!!!
格格框框的上面都給你提供了,網上也很多,我就不說了 如果你想成為店長,我教你幾句內話,只要容你這樣和老闆這樣說了,最後選擇肯定是你 把管理換成幫助,作為店長,事實上你只有兩個工作,一個是幫助顧客選擇最適合她們的服飾,一個是幫助員工更好的完成任務 當你用心幫助她們的時候,你會發現他們是不需要「管理」的 制度很容易制定,而且你會寫,你的競爭者也會寫 而事實上你的老闆也會寫,為啥還要你寫? 你要清楚的知道,老闆事實上關心的是執行問題,你的管理制度如何能執行到位的方法這個才是老闆心裡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而幫助,就是執行,掛在牆上的制度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D. 商場女裝營業員的具體管理制度
1、營業前做好櫃台、貨架、商品及地面等環境衛生,達到干凈、整潔、玻璃明亮;
2、營業中應隨時保持櫃台及貨架上的展示商品充足和整齊,不得出現展示商品不足和擺放零亂現象;
3、檢查櫃台及庫存商品數量是否充足,不足的須及時通知主管人員;
4、隨時做好為顧客提供服務的准備,發現顧客有需要導購及服務的暗示時,應立即上前友善、真誠地為其提供服務;
5、觀察銷售環境,注意防止商品被盜。如有可疑情況和突發事件,沉著冷靜,迅速通知保安或樓層主管到場處理;
6、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做到對負責的每種商品的價格、產地、規格及特性都了如指掌;
7、交接班時,應對接班人員告知商品銷售及已補貨和需補貨商品情況,做到交接清楚,補貨無重復;
8、營業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串崗、離崗,如有事離崗須向主管請假;
9、認真執行商品的促銷計劃,每日檢查價格標簽和促銷海報與商品所在位置是否對應;
10、負責分管商品的市場調查及商品質量、檢查和暢銷、滯銷商品統計;
11、個人購買商場商品,必須待下班後方可辦理,上班時間不得購買;
12、遵守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工作中刻苦學
習本櫃的各種商品知識;
13、進、出賣場須遵守規則,不可私自外出,不可空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