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為什麼不能打專票
A. 商場不給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不是為了逃稅
比如甲虛開了一張100w的發票給乙,乙給了甲100*17%
17w的稅款。對於乙來說進項是版大了,但抵權扣的錢都給了甲,甲的銷項大了,稅款並沒有流失啊?少交的只是乙的所得稅嗎?——是的。按照你的這個理解,稅款是不會流失的。
但是,實際操作中,有不開票收入可以抵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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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零售為什麼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為是零售,銷售對象是終端消費者,增值稅鏈條已經斷結。
你會發現你去商場買衣服,鞋子等等,給你的發票都是普通發票,不能給你專用發票
C. 為什麼商家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商家來不開增值稅專用發自票,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是銷售對象是個人,稅務制度規定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普通發票;
二是商家是小規模納稅人,自己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購買方有需求,可以由小規模納稅人商家向稅務部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D. 為什麼商場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商場可以開呀,如果不是一般納稅人不能開,如果需要就要去稅務局代開
E. 為什麼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貨物不能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貨物,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但以下情況不專得開具:
1、修訂後的《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 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2、《增值稅專用發 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 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 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 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 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F. 商場購買的食品為什麼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抄票
一般是用於襲單位扣稅用的,一般個人購買東西都不給開。
依據《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
應稅勞務
,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
銷項稅額
。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
小規模納稅人
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G. 商場 百貨 為什麼開不了增值稅發票
商場零售給消費者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商場購物索取的發票為普通發版票.作為消費者權來說,普通發票是購物的憑證而已.普通發票一般不能夠作為抵扣的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一般納稅人抵扣的憑證,其開具的主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銷售可以開,稅務局也可以代小規模納稅人開. 開具的范圍: 免稅項目,非應稅項目不能開.個人意見,有不對的地方請指出=.=
H. 為什麼商場零售煙,酒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零售給個人的不能開,開專票是為了參與下一經濟流轉環節時進項稅金可以抵扣,銷售給個人則標志經濟流轉停止,是不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目的的
I. 購物商城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辦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2.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不得向個人開具專用發票
除以上所述不得開具外購物商城應當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索取發票是購買方的權益,開具發票是銷售方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對購買方索取發票的,凡不違反相關規定的,銷售方不得拒絕。
銷售方給購買方開具發票,不得查驗購買方的稅務登記證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等證明,不得要求購買方對開票信息加蓋公章確認。對購買方提出的發票開具要求,如填寫稅號等信息、開具交易具體內容或匯總開票、提供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銷售清單或購物清單(小票)等,凡不違反相關規定的,銷售方不得拒絕。
銷售方如拒絕可撥打12366舉報。
J.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為什麼不能開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可以開專用發 票,但對消費者個人以及極易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專費的煙、屬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 票。
1、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 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十條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 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