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广场哪里可以打死亡证明
1. 如果病人在家去世怎么开死亡证明
医生证明,居委会签字即可。 死亡证明办理办法是:(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专死亡证明书。在属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
2. 请问:退休职工在家病故,死亡证明在哪开具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开具;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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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 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 … 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
(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 … 等) 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 … 等)之详细名称。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十一)、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
己、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庚、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到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3. 老人在家去世到那里开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办理办法是:
(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我父亲1987年已去世,现在因办住房继承需出具父亲的死亡证明,父亲原工作单位(湖北轴承厂)已不存在,当时由宜昌地区医院(现中心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在注销户口时已交向阳派出所存档。因事隔多年,现到向阳派出所已无法查找到相关档案资料,到中心医院也无记录可找,人民路的宜昌市社保局我也去查询过,无湖北轴承厂的档案。公证处要求提供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因无记录可查都无法出具,我手中现有由原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知情证明》,还有一本《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证》,上面有我父亲参加工作时间、死亡时间、宜昌市劳动局保险福利专用章和湖北轴承厂劳动工资科印章,发证时间是96年8月13日。能不能用我手中现有的资料找哪个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如果不能证明,我应该又去找哪个部门?急盼回复,谢谢!您好!来信收悉,关于
您所询问的“在哪里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什么资料”,现答复如下:
1.死亡证明的出具:公民死亡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该医院出具;公民正常死亡且地点不是医院的,由居(村)委会的卫生站(所)出具;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
根据您的来信,您父亲于1987年在宜昌地区医院(现中心医院)去世,其死亡证明只能由中心医院开具,而其他单位或部门无权开具。
2.死亡证明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医院存档,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销户口,一份在火化遗体的时候交由市殡葬管理所留存。
根据您的来信,我们无法确认您父亲的遗体是否于1987年经市殡葬管理所火化:如果是,您可联系市殡葬管理所办公室主任,号码为13507203758。市殡葬管理所留存有1987年的相关档案,可以为您查找到当年的死亡证明,供您借用;如果不是,那么民政部门没有能力帮助您解决这个难题,希望您能谅解。给您几个非专业的建议,仅供您参考:1)咨询公证处,根据您手头的居委会《知情证明》、《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证》,是否能进行“死亡公证”;2)咨询市卫生局医政科(办公电话为6241840),是否能根据您的资料补开死亡证明;3)咨询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寻求法律帮助。
4. 请问在家病逝的人,怎样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手续劳动局用!谢谢!
在家病逝的需要死亡人家属到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申报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开具死亡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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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有些要找医疗机构开
一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这类“烦心事”,今后有了解决之策。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自2016年9月1日起,派出所将不再开具户口迁移情况等数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数类事项由派出所视情予以开具,而居民死亡证明、养老金资格认证等数类证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
对于公安机关职能之外的证明,《意见》指定了负责部门并明确了办理方法。例如,《意见》规定,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需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由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者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此外,《意见》还对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等证明的开具作出了规定。
5. 我外公死了,想请丧假,但公司里需要我提供死亡证明和关系证明,请问去哪办为什么有的人说去派出所,...
回答:去派出所去办理。
1、请假单。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3、户口本或亲属版关系证明。
4、按国权家人社部门的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如果是外婆等旁系亲属,可给予1天的丧假。不过,职工请丧假时是否要出具亲属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国家人社部门并无明确规定。法律上对于请假索要死亡证明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也并没有作出必须履行的要求。
6. 报工伤需要的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您好:
这个是工伤所需材料的要求,原件和复印件都写了 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或《工伤认定简易处理表》(一式四份);2.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证明;4.事故当月考勤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次门诊病历、出院病历、疾病诊断书(申请工伤认定时受伤害职工尚未出院的情况下提供)、首次X线、CT、MRI报告单等。其中脊柱(颈椎、胸椎、腰椎)损伤者,需提供受伤害后一周内的磁共振报告单;6.书面旁证材料(证人证言)原件两份(两个证人各一份),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7.机动车交通事故需提供:(1)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上下班路线图;(3)居住地证明(居住地所在的社区、街道、公安部门出具均可);8.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9.突发疾病死亡事故,需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要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7. 我国的劳动法中有要求说请丧假要提供死亡证明这一说吗
1劳动法无明确规定,但单位要求的话,这种事情,只是觉得不太关乎员工心情,不近人情,如果实在要求,也无法拒绝。
8. 如何查询死亡人口并开具死亡证明
查询死亡人口需要联系本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步骤如下:
1、赡养人的亡回证明,在派出答所开。
2、被赡养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一般由所在地街道村委开。
3、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一般由所在单位开。
9. 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因为死亡证明不能补办
所以希望你还有复印件
不过还是先看看有没有火化证明
如果有火化证明的话
再去派出所说说看重新开一张由派出所证明此人已死亡的警察证明
如果什么都没有
只能说去派出所鲁看看了
10. 工伤死亡 死亡证明 需要哪些手续
工伤认定流程及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 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 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 事故调查报告
二、 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
1、 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7、 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三、 如属下列情况,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1、 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原件并复印件)
2、 属刑事案件的,法院、公安部门(派出所)的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3、 属职业病的,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并复印件)
4、 属维护国家、公众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属革命伤残军人的,需提供因公或因战革命军人伤残证和旧伤复发证明(原件并复印件)
6、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出差、开会等的通知)
7、 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