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商场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㈠ 商场行为是否合法
任何用人单位没有权以各种借口收取劳动者的押金。
如不能确定自己出售的商品具内有某种功能而向他容人吹嘘该商品具有该种功能,我们认定陈述的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因为陈述人不能判定其陈述的事实是否真实也就不能以真实的事实陈述给他人。
在陈述时,陈述方应当知道该事实若属虚假,会使他方陷入错误认识,而陈述方却以“真实”的事实向他方陈述,显然可认定陈述方具有欺诈他方的故意。
(1)该商场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扩展阅读:
商业欺诈的行为种类很多,但无论何种商业欺诈行为都具有三个共同特征:
其一,行业性。商业欺诈发生在商业活动过程中,是商业活动过程中的欺诈行为,非商业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不是商业欺诈。商业欺诈所涉及的“商业”,是一种大商业、泛商业的概念,涵盖存在商品交换以及提供服务的所有市场经济活动。
其二,故意性。欺诈的一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也就是说,欺诈者主观上具有恶意。
其三,欺诈性。商业欺诈的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受害人因受欺诈,陷入错误,而作出或可能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㈡ 请问商场的要求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如果王某不肯,商场该怎么办
不是不当得利!
㈢ 商场在入口处张贴店规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这样做是否有效为什么
1、商场经营者对商场本身具有管理的权利也有管理的义务,商场经营者有权利写店规专,但是必须在属法律的范围内,不能任意排除自己的义务,扩大自己的权利,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加重消费者的义务。例如“货物出门,概不退换”、“偷一罚十”等店规因超过法律范围是无效的,但是商场写明“商品假一罚十”是有效的,这是因为这是在加重自己的义务,这没有超过法定范围,这种承诺对消费者以及商家都有效。
2、商场的部分店规是为了保持商场中的秩序,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和自身利益,例如,有些商场规定只能由入口进,出口出,这些规定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否有序购物,对消费者和商家本身都是有益的,所以这些规定对于在商场里面购物的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消费者不遵守,商家有权拒绝其进内购物。
综上,店规是商家的单方意思表示,有时是承诺,有时是对消费者行为的一种要求,其对消费者是否有约束力要看其制定是否超越了法定权限。
㈣ 消费者权利。该商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不胜感激!
1。属于复欺诈。
第十九条经营者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可以要求退货。
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3。协商诉讼。
属于欺诈,可要求退货,诉讼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㈤ 商场的坑辫理由是否合法
任何用人单位没有权以各种借口收取劳动者的押金。
不能确定自己出售的商品具有某版种功能而向他权人吹嘘该商品具有该种功能,我们认定陈述的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因为陈述人不能判定其陈述的事实是否真实也就不能以真实的事实陈述给他人。
在陈述时,陈述方应当知道该事实若属虚假,会使他方陷入错误认识,而陈述方却以“真实”的事实向他方陈述,显然可认定陈述方具有欺诈他方的故意。
(5)该商场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扩展阅读:
概念及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商业欺诈的行为种类很多,但无论何种商业欺诈行为都具有三个共同特征:
其一,行业性。商业欺诈发生在商业活动过程中,是商业活动过程中的欺诈行为,非商业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不是商业欺诈。
商业欺诈所涉及的“商业”,是一种大商业、泛商业的概念,涵盖存在商品交换以及提供服务的所有市场经济活动。
其二,故意性。欺诈的一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也就是说,欺诈者主观上具有恶意。
其三,欺诈性。商业欺诈的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受害人因受欺诈,陷入错误,而作出或可能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㈥ 商行为是否合法在所不论对不对
商行为是否合法在所不论对不对?我觉得伤行为是合法的,而且我们要有正确的经商途径和经商概念,这样能够让我们得到经济利益的同时还能够得到法律保障。
㈦ 商场如此做法是否合法
看合同是否规定了这些。
看他们的行为是否在合同的范围内。
如果不在。属于侵权。可以要求赔偿。
㈧ 消费者权利。该商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1。属于欺诈。
第十抄九袭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可以要求退货。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3。协商 诉讼。
㈨ 该酒店的行为是否合法
酒店抄的行为不合法:
“辞职,袭退职员工,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本店”的所谓规定,限制或非法剥夺了公民权利,完全是一厢情愿、掩耳盗铃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因为:
一、酒店员工被辞退以后,跟酒店即不存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任何内部规定,不能约束这名被辞退的员工。
二、酒店是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公众消费场所,通常包括餐饮、住宿、娱乐、办公物业等服务服务项目。在面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行为过程中,商家没有权利对任何人作出歧视性规定。
员工解除同酒店的劳动合同后中,跟酒店是消费者同商家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当然有权利进入酒店,选择或者不选择这个酒店的任何一项或几项服务。
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有快慢两种:
一、快的办法:对保安的阻止不予理睬。如果保安强行阻止,打110电话报警。声明你现在是一名普通消费者,而商家非法强制你的人身自由。公安人员来了,保安就没底气“执法”了。
二、慢的办法: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该酒店侵权。因为你已经同在酒店内经营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酒店非法限制你入内的行为,势必造成你的误工损失,你有权要求它赔偿。
㈩ 商场这样做合法吗
首先,任何用人单位不能扣留劳动者的证件,也不能以扣发工资,预交押金等形式留取劳动内者财产。
其次,容最有效力的书面证据遗失对你非常不利,你去看看有没有可能找到其他关联证据吧。
如果你有精力,可以去劳动仲裁,商场的这种行为是要受到惩罚的,另外,仲裁前在确定下商场的工资发放,保险办理,假期,加班规定等是否合法,一并去要求仲裁!
最看不惯这种欺负劳动者的事,去仲裁吧,你的胜利也是我们所有人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