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为什么不准用煤气及明火做饭
⑴ 店铺不得明火煮食,是不是也不可以使用煤气的热水器
不可以,煤气也算是明火!望采纳
⑵ 商场厨房能用明火吗
商场厨房最好是不要用明火,因为明火很危险,毕竟商场那么多人,万一出版了什么事情,那可不是权一般的后果。
现在很多商场也都在用亲和力商用电磁炉了,无明火,安全,干净环保,而且节能效果也很不错,是商场很好的一个选择。
⑶ 在商场做黄焖鸡米饭不能用明火谁有经验吗
不同的商场有不同的要求,我现在在一家商场二楼经营一家自助餐厅,是可以用燃气灶明火做菜的,当然消防什么的人家都有要求。所以来说,具体的,您还要专门跟人家负责人沟通,毕竟不是所有的商场一个要求
⑷ 不能用明火怎么开餐饮店
炒菜可以使用大动率电磁炉。蒸米饭包子可以用电热管蒸气锅。也就是说只能用电气设备取代明火,具体的设备只能自己到专门酒店大卖场选购。
⑸ 商场地下,不准使用明火有没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抄和国消袭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另外,2005年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或在商场、市场内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⑹ 商场里面不允许用明火做菜用什么做菜最好
主要不让有油烟,可以做蒸的菜,比如豆豉排骨,清蒸鱼,青菜煮一下,然后拌一下吃。包括其他蔬菜。大虾也可以煮了吃。
⑺ 社区发通知不让饭店用明火做饭,怎么办呀
那就只能用电磁炉呀!不能用明火的话只能用电了呀。毕竟饭店的生意又不能不做,只能是采用用电的加热方式来炒菜呀!
⑻ 沿街门店能不能使用明火做饭
要看商铺功能定位的,做餐饮要看规划要求,签合同 的时候问清楚房东或商铺管理处。
⑼ 消防法规定商场可不可有明火
还要看具体的场合,并不能一概而论的。
商场是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则禁止使用明火。事实上,在销售厨具的商场,往往会有示范性的操作,有可能是要使用明火的,因此,具体到什么样的商场,不得使用明火,还要具体情况具体规定。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9)商场为什么不准用煤气及明火做饭扩展阅读:
火灾预防的要求:
(依据: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⑽ 为什么发廊铺租里不能用明火做饭,而餐饮可以发廊是街铺:连接五米里面是厨房
因为发廊里面有不少护发用品都是危险品,遇火就着的易燃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