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出租柜台欠买方货款怎么办
⑴ 我们商场出租柜台给对方,收取租金。但营业款由我们收取,然后结款给对方。
这个可以根据对方营业情况来说的,如果对方业绩不好,你们可以收租金,好的话你们收扣点。
你们有钱赚就好,最好的办法是你们能谈到即收租金,又收扣点。。。
(无商不奸,就是这么来的。。)
⑵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可以去把货强制拿回来吗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可以把货强制拿回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债务应当清偿,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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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⑶ 在商场租柜台现在亏本,已经租了10几天现在想退出,当初交了押金,只有押金条没有合同,可以让商场全额
这种情况押金条是双方有🈴️同关系的证据,但租赁合同未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实际上无法证明达成了一致协议。
建议与商场协商退租,协商不成就起诉退租。通常你不租会承担一些费用的。
⑷ 买方由于经营亏本,货款未付清跑路,作为卖方我该怎么办
根据《民事抄诉讼法》规定,袭你的情况属于购销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起诉后法院判决下来买方无力偿还,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⑸ 租赁商场柜台或场地的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内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对于违容反上述规定的,可以依照国家工商局令第67号《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承租方不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柜台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可向出租方要求赔偿。
⑹ 买方客户拖欠货款不还 但预先已开过发票给对方 如何追回货款
单位之间货物都是不写借条的,发票过去了钱汇过来,再说了数额大了也不允许付现金,所以汇款凭证就是证据。
⑺ 商场拖欠货款等,我要怎么办
这个就要看你当时签合同的条款明细了,追究到责任这一块合同是否明确标注清楚时限,如有,可向法律部门求助支援。相信你们商场内不仅只有你一家出现这种情况,如有能力,可以组织大家一起讨说法!
⑻ 商场柜台租赁合同甲方违约怎么处理
商抄场柜台租赁合同属于私法范畴,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约定,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甲方违约,则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条款规定进行处理。如合同中未有违约条款规定,则可按照合同法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违约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⑼ 如果买卖交易,买方一直拖欠货款并一直找借口拖欠时间长达一年可采却什么样的法律手段取回货款
你可以先尝试发一份催告支付货款的文书,并告诉对方若再不积极履行支付义务将提版起诉讼。
去法院的话权也有2种方式操作,一种是申请一个支付令,不过这个在某些地区不太有用,而且法院不一定愿意帮你出这个东西,因为对方只要提出异议就失效的,但是不提出异议就生效,可以强制执行的。还有一个就是起诉,写好诉状,带好对方拖欠货款的凭证以及对方的相关资料、证件直接去法院就OK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