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里玩摔伤了怎么理赔
我是在商场的一名员工 在下班的时候商城楼梯因为没有灯 我把脚受伤了 ,请问商场有责任吗?
『贰』 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问题
旅客入住旅游饭抄店即袭与其形成合同关系,在饭店管辖的范围内人身受到伤害,说明饭店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损害的,说明旅游饭店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有过错,因而应承担侵权行为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旅游饭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饭店地面过滑导致顾客摔伤,饭店就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而这样的纠纷则是饭店常常遇到的。
『叁』 在商场摔伤入院,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误工费吗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内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容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权行为中遭受人身伤害,可以依法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此外,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及第48条的规定,商场、旅店、超市等服务单位的经营者应当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商场、旅店、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就构成侵权。可见,消费者在商场摔伤住院,商场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消费者不但可以要求商场经营者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也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自己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肆』 在商场里滑到摔伤商场要赔偿吗
1、如果你完全是正常行走而滑倒摔伤,那么商场存在责任。
2、商场未提供安全的购物场所应赔偿。
3、需根据案件具体细节确定双方责任,主要是看商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上海张律师
『伍』 在商场摔倒怎么索赔急50分加分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网络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你说的情况有法律明确规定.
1/顾客在商场购物,属于消费者.商场是经营者.
2/商场里面摔倒了,如果是商场的原因造成的,对这顾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商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
3/如果对顾客造成伤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责任由商场承担,由商家进行赔偿.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 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http://www.gov.cn/flfg/2005-08/31/content_27884.htm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 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一、怎么证明是在商场摔伤?
从过错的证明责任和推定上来,无论是商场还是顾客的过错往往都由商场来举证,而且在举证不足时的过错推定上,处于商场和顾客所处地位以及相互间利益的权衡,法院往往倾向于由商场承担举证不能或不足的不利后果,即推定商场存在重大过错,而顾客只存在一般过错或不存在过错。
二、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从中可以看出,顾客在商场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根据商场和顾客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分担份额:如果双方责任处于对等或公平的层面上(如双方都存在重大过错或一般过错),则相应减轻商场方的责任;如果商场存在重大过错,而顾客只有一般过错或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则商场承担完全的侵权责任;当然,如果商场具有一般过错甚至没有过错,而顾客具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商场就可以减轻甚至免除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