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和银承的承兑日期是什么
A.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日期应该是出票日还是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日是到期日或过期后收到承兑汇票委托的当日。
B. 票据的出票日和到期日和承兑日还有付款日都什么意思
几个日期的含义:
1、出票日就是签发票据的日期;
2、付款日就是票据到期日是票据上写明的付款日期(如规定X年X月X日到期,或自出票日后若干日到期);
3、票据承兑日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日期。
持票人超过到期日请求付款时,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丧失对一般前手的追索权,但不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会涉及)的追索权。
承兑和提示付款是根据票据及付款期限决定的。相关信息如下: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行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要填进账单盖章或签名银行才会付款,要是给票就给钱,随便一个人捡到票就能收到钱就会产生很多纠纷。
5、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存在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妇科的商业汇票在到期日前要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就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持票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行不受理,作出说明后,出票人、承兑人或付款人仍然应承担对持票人的付款责任。
C. 承兑日期和出票日期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自出票日起到到期日止,最长期限为6个月。出票日期即汇票开出日期承兑日期即银行承诺无条件付款的日期,也就是汇票上的到期日期在出票日和承兑日之间,票据可以流通,背书和贴现
D.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是什么时候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抄日期在正面左边中间位置,有个【汇票到期日】,这个日期就是承兑的到期日期,可以在到期日提前10天去银行办理转账业务。
以下边承兑为例,用红色圈住的位置,最上边的是开票日期,指这张承兑汇票在银行开票的时间,银行承兑的到期日最晚不能超过开票日期6个月的时间。
左下画圈位置,代表的就是这张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期。
E. 银行承兑业务在中国什么时间开始的
银行承兑业务的前身就是银票,很早就有了。
银行承兑汇票最早起源于英国。19世纪的回伦敦已成为各国贸易和答国际金融中心,世界各地的借款人汇集于此。由于许多外国借款人不被当地的投资者所认可,由他们签发的汇票很难转让。当时伦敦的私人银行虽然有熟练的资信鉴别技术,但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无力直接向外国借款人贷款。这时他们发现利用自己娴熟的资信鉴别技术,对外国借款人的汇票进行承兑,将自己的信用借给外国借款人,对其债务进行担保,即可收取一定的费用,取得收入。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得以产生。
F.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G.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日期是什么
见票即付来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自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H.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日期是银行付款日期吗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日期不是银行付款日期,是承兑银行承诺付款的日期,就是从这个日期以后银行才承诺付款。
I. 承兑日期和出票日期是同一天的银行承兑汇票有问题吗可以继续流通吗
承兑日期和出票日期是同一天的银行承兑汇票没有问题,通常情况下,承兑日期和出票日期都是同一天,当然可以继续流通。
J.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日期是什么,承付期指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承付期是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时,付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审查托收凭证或检验货物后,表示承认付款的期限。承付期的规定有两种: 验单承付期和验货承付期。
验单承付期为付款单位收到银行转来的承付通知(托收凭证) 的次日算起三天为限; 验货承付期是从交通运输部门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十天为限。
(10)商城和银承的承兑日期是什么扩展阅读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八条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第八十九条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
(一)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在汇票到期日之前的,银行应于汇票到期日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二)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三)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