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款为什么在借方
Ⅰ 年底税控维护费的减免税款在借方,怎么结转平
要先调出明细账配合原始记账凭证查找借方余额的原因,找到原因了才好按规定调账。回账答目清晰明了有凭有据才行,不是有余额就可以随便一笔调平的,实在找不到原因就按原样结转下年,保留真实数据,留待以后找到原因再进行调整。
Ⅱ 税控设备抵减时,为什么管理费用不是在借方负数
不知道你问什复么,全额抵扣的制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的最新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3)按期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2、技术维护费
1)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①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②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Ⅲ 金税服务费减免税后怎么在借方挂账呢
你如果原来计入的是管理费用 抵税之后就是把原来的管理费用冲销然后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方:营业外收入
Ⅳ 在什么情况下增值税放在借方,何种情况下放在贷方
企业应在“应交来税金-应交源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
减免税款在借方登记
。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在贷方登记。
Ⅳ 贷方是增值税减免税款,借方应该是什么
1、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2、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科目。
3、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4、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
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Ⅵ 请问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减免税款应该计入哪一个会计科目
你的问题中减免的税款是指减免的所得税还是所有的减免税?只有减免的增值税才转版入\“补贴收权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或\“营业外收入”,其他减免税,直接冲减已经的税金。比如减免营业税的,借记: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免所得税的,借记: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所得税费用。
Ⅶ 应交税金减免税金借方金额月末怎么结转
采用直接减免方法的,企业得到减免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月末"应交增值税"子目,如果有贷方余额,即为当期应交增值税的金额,当月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时,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实交金额)
贷:银行存款 (实交金额)
如果当月应交增值税未全部缴纳,未缴部分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如果当月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大于当月应交增值税额,多交部分则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结转时,会计分录如下:
结转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未交金额)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未交金额)
结转当月多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多交金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多交金额)
结转之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应无余额。
如果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借方余额,其借方余额表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Ⅷ 减免税款余额在借方还是贷方
减免税款应该在借方,才能表明冲减税收。
Ⅸ 未交增值税借方出现余额的原因是因为减免税款造成的怎么处理
参考《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相关规定。
三、财回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答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Ⅹ 贷:增值税减免税款,借方是什么
1、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版
贷;“补贴收入权”
2、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科目。
3、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4、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
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