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是什么
① 什么进口货物需要办理征免税证明,出口货物需不需要办理征免税证明
你问的问题很宽泛,免征证明很多情况都需要,比如展览货物,过境货物等。中国对大部分物品出口都是不征税的,不存在免税证明
②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实行什么制
备案制。
③ 关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通常情况下应该在北京办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在北京当地海关报关。
④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是的,从今年1月1日起就实行了,针对以前的免税项目,在今年6月30日前进口还可以免交增版值税;
针对权最后期限前申请的免表,只要在有效期内,且货物在6月30日前向海关申报的,也可以免交进口增值税;
这个政策的背景是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设备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了,因此对一般企业来讲成本没有变化。
⑤ 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有效期
90天。原则上不能延期申报。过期应该转做内销处理。
⑥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管理原则是什么求答案
减免税政策是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而实施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版策。企业、单位在享有权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同时,要珍惜这一权利,依法申请、使用、保管和处置减免税货物,并承担相应义务。
为方便企业、单位了解海关关于减免税货物的申办和监管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手续
(一)申请流程:申请单位项目备案预录---海关项目备案审核---申请单位减免税审批预录---海关减免税审批----海关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报关进口。
减免税备案、减免税审批和减免税后续管理中的相关审批事项实行三级审批作业制度。
⑦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九类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征关税(具体条款见下文)。九类以外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按月征收1/60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十二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八)盛装货物的容器;
(九)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第一款所列暂准进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出境的,或者暂准出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进境的,海关应当依法征收关税。
第一款所列可以暂时免征关税范围以外的其他暂准进境货物,应当按照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征收进口关税。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规定。
⑧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减免税申请手续
减免税政策是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而实施的一版项税收优惠政策。企权业、单位在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同时,要珍惜这一权利,依法申请、使用、保管和处置减免税货物,并承担相应义务。
为方便企业、单位了解海关关于减免税货物的申办和监管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手续
(一)申请流程:申请单位项目备案预录---海关项目备案审核---申请单位减免税审批预录---海关减免税审批----海关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报关进口。
减免税备案、减免税审批和减免税后续管理中的相关审批事项实行三级审批作业制度。
⑨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上哪办理有具体的地址吗。上海口岸进口
问题太笼统了,不过一般来说分两种吧:
1.可以准备好所需文件,直接去所属海关办理
2.若有合作的报关行,也可让报关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