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项免税进项怎么抵扣
① 增值税进项税和销项税之间的抵扣该怎么理解
进项就是进货(对普通抄消费者而言就是买东西),进货时产生的税费是进项税费;销项是把货卖出去,卖货时产生的税费是销项税费。
假设税率为0.1,你作为一个中间流通者,从A以原价a进货,向B以原价b卖货。则货物在你这个环节增值了(b-a)元,所以你应该交的税费是0.1(b-a)。
在现实中,你从A进货,其实付了1.1a,其中0.1a称为进项税费,由A交给税务局。
事情还没结束。接着,你成功地把它卖了,顾客给了你1.1b,其中0.1b称作销项税费,由你转交给税务局。
那这0.1b要全部上缴吗?当然不是,别忘了,你总共只需要付0.1(b-a),所以,这0.1b的销项税费里,有0.1a补偿了你之前交的税费,只要再交(0.1b-0.1a)就可以了。
为什么说增值税由消费者买单呢?看看你的账单,买货物花了1.1a,卖出得到1.1b,给了税务局0.1(b-a),总收益是(b-a),也即原价之差。
尽管你向税务局交了税费,但其实你只是一个经手人,税费是从顾客的口袋里掏出来的。
② 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区别,它们之间如何抵扣
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区别就是销项税是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专栏。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而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是企业买东西时记在采购总价中的增值税款,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每个月企业拿所有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如果是正数就要向税务局交税,如果是零或者负数就不用交了。
(2)增值税销项免税进项怎么抵扣扩展阅读: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③ 增值税抵扣是怎么回事应该怎么抵扣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这是将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过程,进项税是你买东西的时候交给销售方的,销项税是你收到的购货方交给你的,你买东西是涉及到一次增值的过程,所以要缴增值税,而你通过加工则使其再次增值,所以购货的一方要交给你增值税,但你作为中间方交了两次增值税,所以国家规定可以将其抵扣。
然而你购进货物时,对方也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你是必须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上所标的销项税就是你可以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就等于你当期应交的增值税,这就是抵扣。增值税是价外税。
举个例子:
如某厂进原料,不含税价100元,17%税率,增值税进项税17元,合计含税价117元。
加工后卖出,不含税价200元,17%税率,增值税销项税34元,合计含税价234元。
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凭那张进货的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去当地国税机关认证,期限是自开票日起90天。
认证后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冲抵销项税额:
譬如上例中的进项税17元可以冲抵销项税34元,则实际交纳的销项税为17元。
(3)增值税销项免税进项怎么抵扣扩展阅读:
1、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2、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3、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④ 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怎样抵消
只要是一般纳税人
企业允许经营的业务(其税务登记证上有经验范围),其进项税发票通过认证后都可以抵扣(不允许抵扣的项目除外)。当然业务必须是真实的,虚假业务抵扣进项税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出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有效。当月进项大于销项的,可作为留抵税金,在下个月继续抵扣。
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
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中部6省的26个城市除外);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⑤ 关于增值税免税政策,纳税人所有的进项都不能抵扣么
修订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混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作出规定: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根据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所购进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比如出口企业既生产出口产品(免税),同时也生产内销产品(征税),那么购进的生产设备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但如果生产的全部是免税产品,进项税额则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