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用品免税怎么申报
① 销售计生用品免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应该来包括。
非免税商品销售时自,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免税商品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 企业销售计生用品增值税是不是可享受免税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版值税:
1、农权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计生用品免税怎么申报扩展阅读
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③ 计生用品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计生用品属于免征增值税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修订后的《中华内人民共和国增值容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④ 我单位销售计生用品一批为免税货物,有特许经营许可证,想请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如果是按17%的税率开增值税票,免征税额应该是放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税收优惠附表也要填。其他地方和一般销售填法一样。
⑤ 国家计生用品免税政策
增值税条例里面有啊~~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回者销售的自答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⑥ 计生用品减免税的申报材料如何写
您好! 根据您提抄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统一用申请模式写,首先对企业的营业范围作介绍,其次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作介绍,如年收入情况等,最后申请税收优惠的政策依据作附件。欢迎再次咨询!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统一用申请书模式写,首先对企业的营业范围作介绍,其次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作介绍,如年收入情况等,最后申请税收优惠的政策依据作附件。欢迎再次咨询!
⑦ 免税申请怎么写
减税、免税申请书写作技巧 减税是指从纳税人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纳税人全部税款。减税、免税申请书是指需要办理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义务人向有减、免税审批权的税务机关报送的有关减、免税事由的书面申请材料。 【技巧】遵循申请书的常用格式,包括标题、称谓、正文3部分。 1. 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种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一般采用第二种。 2. 称谓。 顶格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3. 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减、免税申请书的写作要求有以下两点。 1. 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减、免税申请书的理由有:政策性减免、社会减免、灾情减免、企业因经营困难申请减免等。 2. 必须如实填写表格所列各项内容。 纳税单位减税、免税申请书由填表说明、封面、正文组成。 1. 填表说明。是税务登记机关对表格所列内容中有难点的名称或内容加以解释说明的文字。 2. 封面。包括编号、申请单位、申请时间3项内容。 3. 正文。包括纳税单位基本情况、生产或经营业务范围、申请减、免税前一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等事项。纳税单位基本情况由纳税单位全称、负责人、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等组成。
⑧ 计生用品免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呢有免吗做账应该怎样做。
计生用品免增值税,但是不免企业所得税。
⑨ 法定免税商品(计生用品)需要备案吗
法定免税商品(计生用品)的销售需要到税务备案,而且单位的财务帐上必须和纳税商品分开核算,如果无法分开就要缴纳增值税的
⑩ 救助!!填《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计生用品减免税政策依据是什么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