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季度报开票总额多少免税
① 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开发票超过9万,是超过部分交税吗
不是。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全额征税,也就是说按照实际销售总额计征增值税。
②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开票9万元以下免交增值税及附加,是小微企业还是小规模企业免交
一、小微企业如果是按照月度进行申报税的,每月的免征额为3万元。小微企业如果是按照季度进行申报税的,每季度的免征额为9万元。
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要求:
1、小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2、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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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免征费用
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
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2014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展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
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额为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的,其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增版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权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3)小规模季度报开票总额多少免税扩展阅读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④ 小规模免征增值税季度销售额是多少如何申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号):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201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按月申报的,当月收入3万元以下,按季度申报的,季度营业收入90000元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也可以的)。超过90000元的就不可以免征增值税了,要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就是说不到90000元的,不交增值税,超过90000元的,要全部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不能扣除9000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应税货物及劳务”与“应税服务”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八)第5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九)第6栏“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十)第7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十一)第8栏“出口免税销售额”: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十二)第9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十三)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十四)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其抵减、抵免增值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予以反映。无抵减、抵免情况的纳税人,不填报此表。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十五)第13栏“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附列资料由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数额。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三)第1栏“期初余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四)第2栏“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金额。
(五)第3栏“本期扣除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3栏“本期扣除额”≤5栏“全部含税收入”
(六)第4栏“期末余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七)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八)第6栏“本期扣除额”:填写本附列资料第3项“本期扣除额”栏数据。
第6栏“本期扣除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九)第7栏“含税销售额”:填写应税服务的含税销售额。
第7栏“含税销售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第6栏“本期扣除额”
(十)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1.03,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应税服务”栏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