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的苗木免税备案怎么选择
⑴ 苗木销售有哪些免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回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项目答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自己繁育苗木销售属于自产农林产品,免征增值税,前提是你办理税务登记并准确核算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指标,并依法取得免征增值税资格。
3.企业所得税规定基本相同。但是增加了一项是购买的苗木经过二次种植和培育后,仍可按照自产农林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备案。
⑵ 请问自产自销的牡丹苗木免税吗我到本地的税务局去说我的是观赏苗木要纳税 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源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您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规定予以免税应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判定。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牡丹确实是观赏类苗木,要交税的。
⑶ 公司是做园艺作物,花木栽培及种植。备案了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个体户经营所得未备案可以免税吗
公司和抄个体种植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都需要备案,所得税可以申报时以报代备。
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⑷ 怎样办理花卉苗木公司免税政策
办理花卉苗木公司免税政策有以下方面:
1、增值税处理。
在增值税处理上,一般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收购他人的农产品销售;销售农产品同时提供养护劳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等,不同的经营方式适应不同的税收政策,也有不同的税务处理办法。
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如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明确,条例第十五条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例如,某花木基地2010年销售自己种植的花木收入450万元,进项税金8.7万元,该基地销售自己种植的花木免征增值税。但要注意按税法要求填开票据,对属于征、免范围的农产品分开开具发票。如果苗圃在销售树苗时,另有养护费、绿化费、工程费等其他费用,税法规定养护费等不属于免征范围,开票时统一并入树木款中开具,就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二是收购他人的农产品销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052号)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例如,某花木经营公司既自己种植花木,也收购花木销售,2010年销售花木收入1270万元,其中自己种植的花木320万元;取得合法票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金75万元,其中自己种植部分10.2万元。如果分开核算,应纳增值税为(1270-320)×13%-(75-10.2)=58.7(万元);如果未分开核算,则应纳增值税为1270×13%-75=90.1(万元)。
三是在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例如,某苗圃销售非自产的苗木130万元,同时提供苗木养护取得收入12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10.9万元,则该苗圃应纳增值税=(130+12)×13%-10.9=7.56(万元)。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明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2、营业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对绿化工程按照“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项目征收营业税,提供苗木养护劳务属于服务业范畴,应按照“服务业-其他服务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国税函〔2008〕212号明确,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例如,某企业承接了一项绿化养护工程,为一小区栽种水杉树苗,并在工程完工后1年内提供树苗日常养护。绿化工程价款750万元,养护劳务收入100万元,其中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收入50万元。应纳营业税=750×3%+(100-50)×5%=25(万元)。
3、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等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具体包括: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法明确,对没有列明的农、林、牧、渔业项目,以及国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法规定的涉农税收优惠。为此,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严格区分征免项目,分开核算,分别开具票据和分项填列报表,分别适用税收征免政策规定,否则不能享受减免税优惠。
⑸ 自产自销的苗木是免税的,开发票怎么办,自己可以开吗
身份证复印件 当地村委会证明 和购货方购买证明 这就齐全了可以开免税发票有一定限额
⑹ 怎样开免税的苗木款税票
你办税务登记证了吗。如果没办证,属于自然人个人,可以带身份证去税务机版关申请代权开发票。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如果已办证,可以先到税务机关进行免税备案,再申请领发票自开。可在开票系统维护为销售免税农产品,这样你开具的发票上税率栏显示为*,销项税额为0.
⑺ 苗木备案问题,知道的说一下。我们自己有苗木基地,自己销售,想问一下苗木备案后国税和地税都免税么
应该交增值税,增值税的减免到国税办理。其他税在地税征管
⑻ 如何在税务局申请单位苗木自产自销
增值税资产自销减免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提出申请所需资料:
1、减免备案表(3份);
2、书面申请报告;
3、关于生产经营项目(种植产品目录)、经营状况、生产过程(生产过程最重要,要详细,写明生产周期)的描述和说明;
4、种植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5、种植地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自产自销证明
6、特殊类种植还需资质或准许证等审批材料复印件
7、附种植地照片
8、公司三证复印件
二、税务局受理
三、税务局核查
1、资料是否齐全
2、生产过程描述是否符合要求
3、自产自销是否属实,一般到种植基地实地核查
注意:有些省市自产自销增值税减免一次只能备案一年,隔一年需重新申请备案一次。
(8)自产的苗木免税备案怎么选择扩展阅读
关于下发《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苗圃经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四十五条根据《黑龙江省森工林区种、苗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都要办理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对未获得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的,要严格按照《种子法》规定予以处罚。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中,林木种苗没有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要依据《种子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每年由原发证机关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年检日期为领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满一年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年检,逾期不进行年检者,其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四十八条苗圃育苗实行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对在生产中使用不适宜本地区苗木生长的林木种子,或使用造林不能成材的苗木,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领导责任,问题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在育苗生产中,由于管理不善,发生的病害、药害、虫害和苗木贮藏不当等造成损失,损失株数或面积占总量的40%以上,为重大责任事故,追究主要责任人和领导责任;损失达100%的撤销主要领导职务。
⑼ 苗木合作社免税备案怎么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林木内的培育和种植项目容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自己繁育苗木销售属于自产农林产品,免征增值税,前提是你办理税务登记并准确核算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指标,并依法取得免征增值税资格。 3.企业所得税规定基本相同。但是增加了一项是购买的苗木经过二次种植和培育后,仍可按照自产农林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备案。
⑽ 自产苗木的销售能否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复销售的自产制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税收增值税。文件所附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所列的苗木属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植物类的其他植物,按此规定,农业生产企业自产的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等可给予减免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