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怎么分清不征和免税
『壹』 免税和不征税在计算增值税上区别是什么是与价税分离有关吗
免税和不征税抄收入从计算袭结果上看是一样的,含义不同,免税收入是税法上规定的应税收入,只是享受某种特殊优惠政策,暂时减免交税,不征税收入是非应税收入,不属于经营性或营利性收入,永远不会列入征税范围的。区分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要看收入的性质,和价税分离没有关系。
『贰』 免税货物与免征增值税的差别
有以下几点不同:
一、概念不同
1、不征税
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
2、免税
属于原本需要征税的而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3、零税率
增值税税率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
二、适用时间不同
1、不征税
没有硬性的适用时间段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免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3、零税率
纳税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三、开具发票的权限不同
1、不征税
不征税除特殊情形外,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纳税人发生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收入时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免税
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零税率
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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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征税收入可以开发票的特殊情形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虽然属于不征增值税项目,但很多地区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中的承租方收取有形动产价款本金,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作为出租方据以差额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承租方开具发票不征收增值税。
2、征增值税项目是指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3、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不需要纳税。真正体现零税率理论上定义的,是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已纳税额。并且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充分享受零税率的福利。
『叁』 增值税规定中的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有何不同
答: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个法定税率。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既然有纳税义务,同样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再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主要是指对规定的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该产品和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出口货物及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具体表现为:不征收、可抵扣、可退税。
当然,如果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则只能免,不能抵,不能退。
二 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区别于增值税零税率,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一个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特殊票种的规定;一个是地方税局的地方性规定。正常情况下,纳税人还是应该按照正规的方法开具免税发票。
严格意义上讲,纳税人发生免税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三 增值税不征税
纳税人的收入,并不都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譬如纳税人收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款利息以及获得的保险赔偿等,都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而是增值税不征税收入。
理论上讲,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不征税收入,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在营改增后,纳税人取得的非增值税应税收入,很多情况也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了。
一、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本金部分开具零税率的发票,作为差扣除凭证。 2016年5月1日以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涉及差额扣除,本金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应开具发票。
二、营改增后,跟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发生以下三种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但是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业务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业务。
『肆』 税收中,免征和不征的区别
不征:根本就不抄在征税范围内袭,如运输业不征增值税;
免征:在征税范围内,目前有优惠政策,如部分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伍』 会计征收增值税时为什么有免税和免征税之分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了一些行业或产品或行为免征增值税,这样的免税是长期内的。
而鉴于国家容财政收入或者对特定的某些行业,在一个时期内会有鼓励行为,这时就采取暂时的或说一定期间的免税优惠政策,这样的政策就称为免征税
这是国家管理中的不同手段。
相当于你上班工作拿工资,这个基本工资是长期的对你劳动的报酬。工资之外会有奖金或说绩效,这样的奖励是对你一个特定时期的劳动报酬。原理是相同的。
『陆』 免税,减税,不征税有什么区别
1、性质的区别。
免税和减税是税收制度。是国家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
而不征税,是用来形容某一类型的收入,即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2、征税金额的区别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3、是否具有纳税义务
免税和减税,是国家给某些具有纳税义务的人指定的照顾政策,仍有纳税义务。
不征税收入不负有纳税义务。
4、适用对象
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减免税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6)增值税怎么分清不征和免税扩展阅读:
减税的具体办法通常有四种:
1、减征法
税额比例减征法即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减征一定比例,以减少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一种方法、税额比例减征法的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应纳税额×减征比例
2、税率比例
税率比例减征法即按照税法规定的法定税率或法定税额标准减征一定比例,计算出减征税额的一种方法。税率比例减征法的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法定税率×减征比例×计税依据
3、降低税率法
降低税率法即采用降低法定税率或税额标准的方法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降低税率法的计算公式为:减征税额=(法定税率-降低后的税率)×计税依据
4、优惠税率法
优惠税率法是在税法规定某一税种的基本税率的基础上,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再规定一个或若干个低于基本税率的税率,以此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减税方法。
『柒』 税法中不征税与免征税的区别
免税又叫直接减免,即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税后,在批准的免税期内就可以不再缴纳版免征的增值税了;
不征权:根本就不在征税范围内,如运输业不征增值税;
免征:在征税范围内,目前有优惠政策,如部分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简单地说不征是本来就不收你的税,免征是本来要收你的但基于某些原因给你免掉了导致没让你交税。
『捌』 能有增值税的不征与免征的总结方法吗,总是混淆哦
不征税收入来与免税收入的不同,是自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这些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