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免税入什么科目
1. 税务上,退伍军人创业是否有免税期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93号)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4]10号)下发后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
1、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城镇退役士兵,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征营业税。
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应按照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1)退伍军人免税入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一、个体经营
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3、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5、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二、税收
1、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企业职工总数×100%)×2。
2、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企业职工总数×100%)×2。
2. 退伍军人在地方税务局免税收吗
退伍军人没有享受免税收,在地方创业或者其他活动,退伍军人也一样必须交税,但是有些鼓励退伍军人创业的政策会减免一部分税收,并不是全都减免,所以退伍军人和其他人一样,在地方也要依法履行交税的义务
(一)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
(二)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三)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四)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五)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二、士官退役后一般由入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安置,也可以由地级市或省级民政部门安置。初级士官(一、二期)复员后,按照退役义务兵安置政策安置,非农户口入伍的一般作自谋职业安置,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农业户口入伍的回农村安置;中级士官(三、四期)作转业安置(选择复员的除外),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选择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的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高级士官(一、六期)一般作退休安置(选择转业的除外)。
各地安置退伍军人的具体政策不尽相同,建议你向入伍地民政安置部门咨询
3. 退伍军人免税政策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财税〔2005〕18号文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3)退伍军人免税入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听说有三年可以免税,但我已登记了工商税务再去找优惠,是否就不能享用政策呢
说一嘴哈,这个三年免税,仅指免“营业税”。
如果你从事的是生产加工、批版发零售等“增值税”应权税项目,那是不免的;同时,所得税也是不免的。
还有,你从事的个体经营,雇工必须是7人(含)以下。
符合条件,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部门申请,经过批准就行了。
5. 退伍军人是否免税
退伍军人可享复受税收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拓展资料: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参考资料:华律网《退伍军人免税优惠政策》
6. 春节慰问军人家属及退役军人发生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可以计入到工会的活动开支等。
7. 关于退伍军人免税的优惠政策的疑问
开公司也可以的
退役士兵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可获得多至3年的免征营业税优惠,即第一年免专征,免税期满后由属相关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如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同样第一年免税期满后由相关机关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随营业税一同免征。
具体执行,各地还有不同政策,可到当地政府咨询。
有些行业不得享受 比如某些服务业不可以申请免税
8. 退伍军人免税计什么科目各位大神请指教!
退伍军人国家优惠政策办企业做生意开门面房是有相关鼓励支持政策,还有很多优惠的政策,一般到人社局局你去咨询一下,每个地方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