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产品发票怎么抵扣
Ⅰ 免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抵扣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
二、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回抵扣:
(1)从销售答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3%、7%、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Ⅱ 企业收到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吗
可以。
纳税源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2%)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除此之外,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2)免税产品发票怎么抵扣扩展阅读
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
1、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免税农产品。
3、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农业产品。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Ⅲ 免税农产品如何处理可抵扣的进项税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回扣除率。
根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无需将收购价格人为地划分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两部分。
再者,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本身不存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问题,认为地将收购价划分为两个部分,亦没有实际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Ⅳ 农产品免税发票怎么抵扣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抵扣的,如果有加工可以去管理员那里申请抵扣税金。
Ⅳ 免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不能抵扣,怎么抵扣!!!
你是说你是一般纳税人享受免税还是说享受免税的一般纳税人给你开发票?如专果是你经营属免税产品,那么进项无论是专票还是普票都不可以抵扣的。如果是一般税人开给你的发票,农产品购进发票可以按开具金额的13%
抵扣进项,其他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Ⅵ 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怎么进行进项税抵扣
开之前备案登记
Ⅶ 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如何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回关答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Ⅷ 请问收到免税农产品的普通发票,该如何在增值税申报系统里填入抵扣进项税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
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8)免税产品发票怎么抵扣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Ⅸ 免税的农产品开普通发票对方可以抵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回发票或者海关进口答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