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的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怎么操作
① 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怎么做分录
1、免税农产品进项抵扣的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无需将收购价格人为地划分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两部分。
5、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本身不存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问题,认为地将收购价划分为两个部分,亦没有实际意义。
(1)购进的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怎么操作扩展阅读
免税农产品包括
免税农产品是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 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
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② 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如何转出
根据税法规定复,购进免税农制产品准予按照买价的13%抵扣进项税额。由此,抵扣进项税额后,计入货物成本的金额 = 买价 * (1 - 13%),则:买价 = 货物成本 / (1 - 13%)。所以,进项税额 = 货物成本 / (1 - 13%) * 13%。
发生免税农产品非常损失时,应当增加农产品的成本。即: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购进的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怎么操作扩展阅读: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③ 购进免税农产品为什么进项税还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内应税劳务容(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3)购进的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怎么操作扩展阅读: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 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网络-免税农产品
④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
因为农产品是免税的,本身不含税,也就没有了价外面的税了,所以不用换算了。
⑤ 购进免税农产品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其抵扣税率为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⑥ 购入免税农产品时增值税的处理
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凭收购凭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凭内普通发票)容,准予按照买价的13%计算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进而抵扣增值税销项税。但是要明白,购进的农产品要是用于生产或者销售的。
例如:
某公司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大米一批,取得凭证,票面金额30000元,另支付运费1000元。用于生产。
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13%+1000*7%=3970元
这样缴纳增值税时就可以用销项税额再扣减这笔进项税额之后的余额缴纳了。
⑦ 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版下简称购权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
⑧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13%,成本=买价/(1-13%)对吗为什么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13%,成本=买价/(1-13%)“这句话是是不对的。
农产品进项税的转出公式: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13%)×13%
如果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农产品,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3%
具体推导如下:
购进的农产品,其进项税额=实际采购金额×13%
农产品的入账成本=实际采购金额×(1-13%)
故实际采购金额=账面成本÷(1-13%)
进项税额转出=实际采购金额×13%=账面成本÷(1-13%)×13%
(8)购进的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怎么操作扩展阅读: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⑨ 请问收到免税农产品的普通发票,该如何在增值税申报系统里填入抵扣进项税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
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9)购进的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怎么操作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⑩ 免税农产品如何处理可抵扣的进项税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回扣除率。
根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无需将收购价格人为地划分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两部分。
再者,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本身不存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问题,认为地将收购价划分为两个部分,亦没有实际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