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订单为什么会免税呀
㈠ 企业被鼓励“免税”有啥好处是免增值税吗
1.所谓创业免征大多是所得税,就你所说免征增值税的,我暂时还未见到相关文件
2.如果说简单版的创业,那么,依照权你的理解,什么才叫创业?你在创业的概念上有点问题。国家是不可能对所有创业的都免税的,试问,只要是自己做老板的,谁不是创业?所谓创业免税,是国家对特定行业或者特殊行业的一种鼓励政策,而并非是所有的只要是创业,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3.所谓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种,国家为了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是不可能随意减免的。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种所得税种,是你在取得了收益之后,国家让你在再生产方面,享受了一定的优惠。而如果减免增值税的话,那么就象你想的那样,会打破增值税纳税人的平衡的,因此是很少采用这样免税方式的。
4.以上均属个人意见,如果想深入了解,还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为准
㈡ 新公司免税一年是怎么回事
主要原因是新公司刚开始运营,基本上不会有太大利润,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有些地区为了支持创业,直接免税。
㈢ 会计征收增值税时为什么有免税和免征税之分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了一些行业或产品或行为免征增值税,这样的免税是长期内的。
而鉴于国家容财政收入或者对特定的某些行业,在一个时期内会有鼓励行为,这时就采取暂时的或说一定期间的免税优惠政策,这样的政策就称为免征税
这是国家管理中的不同手段。
相当于你上班工作拿工资,这个基本工资是长期的对你劳动的报酬。工资之外会有奖金或说绩效,这样的奖励是对你一个特定时期的劳动报酬。原理是相同的。
㈣ 为什么要对公司进行双重征税
国际双重征税是指某一或不同征税主体如果对某一或不同的征税对专象或税源同时属进行了两次或两次以上征税。
按国际惯例做出了相应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⑴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其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⑵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低于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⑶纳税人境外已缴税款的抵扣,一般采用分国不分项抵扣境外已缴税款的方法。其抵扣额为:境内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对于不能完全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某些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取“定率抵扣”的方法,不区分免税或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的比率计算抵扣税额。
㈤ 如何理解小型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实际问题
镖据,我有
㈥ 为什么有的企业免税
减免税有三种类型:第一种减免类型是制度减免,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减税、免税。例如,对外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对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第二种类型是临时减免税,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的减税、免税。2003年“非典”期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曾出台政策规定,中国国内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SARS防治工作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对北京市的个体工商户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
第三种类型是其他减免。主要是地方政府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对纳税人实行的减税、免税。如地方政府对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以及对贫困地区或确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的减免税。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将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返还给企业,以达到招商引资的效果。例如,北京密云区政府的一份文件中规定,对该区引进的生产型企业,按不超过增值税总额的12.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总额的25%~40%,给予资金扶持三年。
事实上无论哪种类型的减免税,都会造成财政收入的减少。
鉴于地方自行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种弊端,国务院曾经屡次下令禁止这种做法。199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发第4号文件中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在税法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2000年国务院国发第2号文件进一步规定:对先征后返或其他减免税手段吸引投资的做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然而在现行的分级财政体制之下,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只有税收管辖权,再加上各地招商引资的压力,地方政府用地方财政资金进行税收返还的做法难以得到有效的清理。
㈦ 哪种情况企业可以免税
有很多种的,
一、拿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来说:
1自获利年度起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政策。2、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的, “两免三减”期满后所得税享受再延长减半征收三年的税收优惠政策。3、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期满后再延长三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同时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可按15%税率减半征收,但减半后税率不低于10%。4、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和外商投资,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从事农林牧业的外商投资在减免期满后所得税享受减征15%-30%的税收优惠政策。6、外资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金额的40%,可抵免当年或今后五年内新增的企业所得税
第3、4项优惠应在享受当年4月30日前报批之外,其他所得税优惠均应在享受次年2月底以前报批。
二、内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软件开发企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所得税享受“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政策。
2、新办的交通运输业自开业之日起所得税享受免一减一的税收优惠政策。
3、新办的商业企业、外贸企业、仓储业自开业之日起所得税享受减征或免征一年的税收优惠政策。
4、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成立的新办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
真的很多,如果方便你可以上大中华税法网查一下的!!
㈧ 企业为什么要交税啊,税务局怎么知道一个企业的收入的
企业之所以要交税,是因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雄厚的经济基础,主要来源就是税收。不能说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对我国公民确实有一定的益处。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的,国家为灾区重建拨的款单靠人民捐款和外援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国家的三峡水利工程,为半个中国供电。铁路也是个人开办不起来的。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但税收同样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税务局通常通过上报的报表和实际开票、认证的数据判断一个企业的收入是多少。关于缴税可以分为两块:
一、增值税:这部分内容税务局会通过每个月企业的实际开票金额核算应缴销项税额,通过企业认证的进项发票核对进项税额,以此计算企业实际应缴的税额。附加税是参照增值税缴交,统一归到这块。
二、所得税:税务局通过企业季度申报的利润表核算企业应缴所得税,如果有调整的,通过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清算。
(8)企业订单为什么会免税呀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2、 核定应税所得率片收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㈨ 为什么免税产品,有的企业有税率,有的没有
首先定义要弄清楚了,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回抵扣应答该转出。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还有一种是
零税率亦称“税率为零”。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免税是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种纳税人,免除其本身负担的应纳税额,而外购的货物或劳务仍然是含税的。税率为零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
2、在实际工作中,税率为零的含义在不同税种上的使用,并不严格。如所得税往往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免税金额部分以零税率表示,当然所得税并无转移税额的问题。再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规定税率为零的投资项目仅指免掉投资项目本身应纳税额,其外购各种商品和劳务,实际上都是含税的,并不退还其已纳增值税税额。
综上所述:免税产品开票就要开成免税的,不能想当然开成零税率,虽然税金都是零,但是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开票软件里面的编码也是不一样的,最后还有一种是不征税,这三者都是不一样的意思。
㈩ 为什么有的企业要申请放弃免税
发文文号: 财税[2007]12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7-9-25
实施时间: 2007-10-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税收管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四、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12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五、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六、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