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退免税备案
『壹』 出口退免税认定怎么办理
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3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版一式权2份);
3. 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2份);
4.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式2份,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6.《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一式2份,);
7.企业申请报告(一式2份);
8.银行开具的《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存折或账号复印件(一式2份);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复印件(一式2份);
l0.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一式2份);
11.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一式2份);
12.企业法人、股东及会计员身份证、会计证的复印件(一式2份);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2份)。
『贰』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退免税计算方法选什么是否提供零税率选什么
如果是贸易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退免税计算方法选“免退税”;如果是回生产型出口答企业或零税率服务型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退免税计算方法选“免抵退税”。如果符合财税【2016】36号文中的零税率服务型出口企业,提供零税率选“是”,其余选“否”。
『叁』 免抵退备案需要注意的问题
1.自200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概按照《国家税务分局关版于出口货物退(免权)税实止相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久止)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第二条规定的第二类方式进止单证备案,即正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的“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说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即可,不再按照第二条规定的第一类方式进止单证备案,不必将备案单证统一编号拆订成册。
『肆』 免抵退税备案所需资料有哪些
免抵退抄税备案所需资料:
1、营袭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
4、海关登记证原件;
5、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复印件;
6、公章、法人私章;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法人手机及固定电话;
『伍』 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若干问题
一份报关单不是对应一票出口发票号嘛,你只写出口发票号就可以了,不用管报关单上有内几条容,你申报几份出口发票你就填几项就可以了,序号自己填,比如你申报了3票,序号就是0001、0002、0003;
页数那栏我们申报时都是不填的,这个不填也可以;
“备案单证目录中的编号”这项我们也不填,没事
『陆』 怎么办理退免税登记手续
北京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办税服务-电子税务局登陆-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
『柒』 什么情况要办理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要办理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备案的情况(部分)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二)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资料齐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签字、印章完整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场予以备案。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待其补正后备案。
(三)《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需要变更“退(免)税方法”的,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变更。
(7)什么是退免税备案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除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数据。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三)出口企业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认定资格但不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办理。
『捌』 今天在国税局办理了出口退免税备案登记^_^又涨知识了一把
每家企业都需要经过这一步的。请务必在出口业务开始前就去国税办理出口免退税备案登记,做下出口退免税认定。否则顺序倒过来很麻烦,主要是国税局不愿意搭理,不愿意给办理业务。
『玖』 关于出口单位备案和退免税证明的问题!急!
把你们产品的型号和海关编码给到他们就可以了,只要能确认你们的产品的海关编码就可以知道你们产品退税率是多少,要的是这样的证明,如果更加保险的话就是再带上客户的购销合同。
『拾』 出口退税去国税局备案,需提供什么资料
出口退税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货价,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单、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