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费补贴多少免税
⑴ 通讯费、公务用车补贴收入的征税规定是什么
根据《抄国家税务总局袭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⑵ 给员工发放的通讯费补贴怎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回公答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⑶ 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是否扣缴个税
以现抄金或发票报销形式发放的根据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此,个人取得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按当地规定,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⑷ 每月电话费有多少可作福利免征个调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回恤金、救济金免答征个人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二、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⑸ 北京地区免征个人所得税通讯费标准是多少
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公司员工报销手机费征收个入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京地税个[2002]116号)规定:
“一、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标准发放给个人的公务通讯补贴,其中:法人代表、总经理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他人员每月不超过300元(含300元)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5)通讯费补贴多少免税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个人取得各种形式(包括现金补贴和凭票报销等)的通讯费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取得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取得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规定如下:
(1)根据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享受通讯费补贴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照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予以扣除;
(2)按照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的工作人员,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月5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其他人员在每月3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3)既按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取得补贴、又按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的个人,只能选择上述标准之一进行扣除;个人取得超过上述标准的通讯费补贴收入一律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事业单位必须事先将本单位通讯费补贴的具体方案报主管地税机关备案,否则一律不得予以扣除。
4、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文到之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取得的通讯费补贴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⑹ 员工取得交通费,通信费补贴要交个税吗
以现复金或发票报销形式制发放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此,个人取得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按当地规定,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⑺ 单位向个人发放的通讯费用补贴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辽地税发(2004)125号规定:按照政府的范围及标准向个人发放移动通讯费补回贴的单位,再以报销票答据等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或为个人交纳的移动通讯费、固定电话通讯费、移动电话购置费,均应全额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 关于电话费补助是否需要交税
电话费的抬头如果是单位名称可以记入公司费用,如果是个人名字记入工资薪金交个人所得税
⑼ 取得的通讯费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二、关于个人取得版公务交通权、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⑽ 通讯费补助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天津市的政策,现金发放的通讯费补助计入工资总额,要缴纳个专人所得税的;如果是属以发票报销的通讯费,在直接计入相关费用,不属于工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知道你省市的税收政策怎样?应该是一样的。你可以打税务咨询电话12366问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