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产品为什么有增值税发票
⑴ 免税产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税率是多少
免税产品,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内》容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⑵ 免税产品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免税产品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2)免税产品为什么有增值税发票扩展阅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⑶ 免税产品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免税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回共和答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⑷ 免税农产品为什么还要交进项税
一、题主没有搞懂进项税额的意思。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意思就是,进项税额是你可以最终拿来抵扣的税额,而不是你要跑去交的税。
按照定义来讲,进项税额就是你在作为购买方买东西的时候,已经提前支付了的税额。
二、你这里说的13%,是指购买农产品,除了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可以作为进项外,还可以再加一项根据农产品买价×扣除率13%来作为进项,意思也就是购买农产品进项=发票税额+农产品×扣除率。
另外,现在扣除率也不是13%,更不是11%,而是9%了。
扣除率是针对买价而言的,并不是增值税税率之一。
三、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四档税率分别为13%.10%.9%.6%,严格意义上来讲0%也要算进去;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仍为3%征收率,但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5%减按2%之类的,这里就不一一阐述。
四、备注:要知道,增值税的纳税人(意思就是要跑去交钱的人)是销售方,而负税人(意思就是实际承担这次税费的人)是购买方,如果这个购买方又把东西卖出去,这个税又可以转到下一个购买方身上,一直进行税负转嫁(意思就是把税收的负担转到别人身上),直到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为止。
所以,增值税实际的负税人就是广大的消费者啦!
⑸ 为什么销售免税货物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售给个人的货物不能开专用发票。
2、零售企业销售的化妆品、烟酒等消费品及生活用品不开专用发票(销售给企业的劳保用品除外)。
3、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不能开专用发票。
⑹ 销售免税产品必须开具免税增值税发票吗
国税来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自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为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⑺ 免税增值税发票
如果该农产品贸易公司属于增值税免税企业或经营的农产品销售属于免税项目,就可以给客户开免 税发 票。
农产品贸易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免 税发 票,与供货商是否给开了免税的发 票无关。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根据《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增 值税 暂行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印 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根据《财 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第一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⑻ 为什么免税货物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税货物,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内第二十一条纳税容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⑼ 免税产品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免税产品销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因为属于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形之一。回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答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向消费者销售的应税货物或提供的应税劳务,消费者没有抵扣进项税的需要,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只需开具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2)销售免税产品。免税产品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更不存在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的 核算问题,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境外销售应税劳务。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对于出口的应税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所以,在销售时不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内部使用的情况。虽然视同销售,但是没有必要自己对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也属于内部使用问题,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这些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⑽ 销售免税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回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答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