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产品怎么记账
㈠ 免税的部分怎么做账
免除税来收会计分录:
1、销源售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记入营业外收入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免税收入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缴纳所得税。
㈡ 关于免税农产品入账和纳税问题的会计实务
视同销售的计算错误。
应为:销项税27000*87%*1.1*13%,进项税27000*13%
是按成本×成本利润率×税率,而不是按利润乘以税率。
视同销售是所得税的计税收入,因为所得税计税收入增加了27000*87%*1.1,同时增加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当然是记入业务招待费最佳,至少可以抵扣一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支出的60%和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抵扣。记入其他科目则不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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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有如下处理办法
1、一种在账上反映,既然反映就按会计制度反映,按税法计提税金,此可抵扣一部分所得税,应上缴的税金粗略计算一下是1000多。
2、另一种办法就是不在账上反映,那么相关存货的永续记录、会计记录就要做处理,可以少缴税金1000多。同时承担偷税风险,500元~5000元左右的罚款。
3、你的问题是既要在账上反映,同时可以少交税。那就挂往来款,不记费用。这样可以少缴一点税。即只交视同销售的,而不交纳税调整的招待费的。那只交500左右所得税。要注意的是该客户是否与贵司存在经常性业务往来,否则可能会引起稽查关注。但一般金额很小,审计和税务稽查都不具有重要性,缺点是要尽快将往来款以合理的方式结平。当然被稽查出来,罚款还是按偷税金额的50%~5被进行处罚,同时影响贵司的信用等级。
视你司具体情况取舍吧。
㈢ “免税产品”如何做会计分录
1、销抄售时
借:银行存款袭
贷:商品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将减免的增值税转入补贴收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3、冲抵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结转补贴收入
借: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㈣ 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应该如何入账
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㈤ 请问,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应该如何处理账务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内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购入的免税农产品不得抵扣税额,直接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 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5)免税产品怎么记账扩展阅读
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
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㈥ 免税农产品销货发票怎么入账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的免税农业产品、收购废旧物资等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以销项税额扣除。
在会计核算时,一是按购进特殊产品有关凭证上确定的金额(买价)扣除10%的进项税额,作为其成本;二是扣除的10%部分作为进项税额,待以后用销项税额抵扣。
补充:销项税额
1.自产免税农业产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上是价税分离的,但事实上销售免税货物是不含税的,这与国有粮食企业销售政策性粮食免税类似。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比照非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账销售额为“价税合计”数。尽管目前没有政策明确对自产农业产品免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比照国有粮食企业执行。
3.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企业记账销售额为“价税合计”数,不计提销项税额,在进行增值税纳税时,其免税销售收入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第9栏填列,第11栏销项税额不进行填列。
4.自产免税农业产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价税分离,计提销项税额,其减免的增值税转补贴收入,按规定申报所得税。要注意,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㈦ 购入免税农产品如何记账
销售免税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普通发票。 借:材料采购(按收购凭证的87%入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收购凭证的13%扣税)贷:银行存款[例]粮食生产企业A支付价款100万元收购农产品,收购凭单为100万元, 账务处理为:借:原材料 8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银行存款 100
㈧ 免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免税后会计分录做
收入直接减免增值税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企业所得税免税做分录:
借: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8)免税产品怎么记账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类型: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2、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㈨ 销售免税农产品应怎么样做账
1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专税额
2
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贷:属营业外收入
免税农产品是指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免税农产品的抵扣13%则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即可。而且在采购的构成中非免税农产品的应交税额会流转到本环节,免税农产品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纳税,故在本环节不会承担上一环节的税赋,也就是白白扣除里13%的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