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免税的怎么做帐务处理
1.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怎么做账
一..增值税减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专
二..2013年国税总属局公布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就及时跟进,颁布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该规定明确指出:
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分录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2.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账务如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核算免征的增值税,应根据其适用的会计准则来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较多,但《小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
如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多带带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在该项目中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增值税是因为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而产生的,显然其免税额是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2、《小企业会计准则》
如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之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会计科目未设“其他收益”科目,其规定“5301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5301营业外收入”科目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故其免征的增值税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p
3.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账务如何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4. 小规模纳税人3万以下免税账务处理
第一步:确认应交税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核算销项税、进项税等,因此可以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第二步:确认税金减免为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免额度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4)小规模免税的怎么做帐务处理扩展阅读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5.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关于增值税的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即可,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下面再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这样核算起来是相当简单了,但是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小微企业月收入3万以下或是季度收入9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如果仅仅是账务方面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一样处理即可。
附简易处理方式: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注: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零申报即可。
但现在的问题是老板有时会问你咱们单位这段时间享受的免税税额是多少或是代开发票交纳的科额是多少,要是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那样处理,你就不得不去翻看凭证,然后再加加减减。现在针对这种情况,我给出一种解决方案:
设置如下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金)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面举例来说明如何应用这些科目
例1:1.A小微企业本月销售一批货物,收到含税价款1030元,
借:银行存款 10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30
2.A小微企业本月在税务机关代开发发票500元,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为15元,在代开发票时已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5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15
借:银行存款 515
贷:主营业处收入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5
月末或是季末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金)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金) 3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金) 30
附加税处理:如果本月没有代开发票且享受免税则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因为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片。本例中在税务机关代开过发票,已预缴过增值税,所以得进行附加税的处理。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5X12%=1.8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15X7%=1.05
贷: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5X3%=0.45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5X2%=0.3
次月缴纳附加税时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15X7%=1.05
借: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5X3%=0.45
借: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5X2%=0.3
贷:银行存款 1.8
例2:B小微企业本月销售一批货物收到含税价格41200元。
借:银行存款 4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1200
月末或季末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 12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200
附加税处理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200X12%=144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1200X7%=84
贷: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200X3%=36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200X2%=24
次月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1200X7%=84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200X3%=36
借: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200X2%=24
贷:银行存款 144
至此小微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流程介绍完毕,这样处理后是不减免税金,已交税金一目了然了。
注: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金为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发生额与已交税金借方发生额合计。
6.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后账务怎么处理
小规模纳来税人减免增值税后自账务处理:
一、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现金) 20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6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 6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6
二、相关规定: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精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注:按3%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7. 小规模出口免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下面举例说明:
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 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源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贷:银行存款5850000
2. 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
3. 产品内销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4. 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
5. 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9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
6.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
贷:银行存款90000
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46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