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盈利免税认定能抵扣多少钱
❶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该缴纳哪些税金,如何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交税金是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如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应交的税金,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预提计入有关科目。应交的税金在尚未交纳之前暂时停留在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形成一定的负债。
(一)应交营业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
交纳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三)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是国家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一种税。房产税依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
(1)民间非盈利免税认定能抵扣多少钱扩展阅读
税金通常包括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以及发生的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❷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是指免什么税
流转税、所得税、非营利组织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使用及其他经济行为免征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契税
非应税项目不用交税,应税项目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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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是免什么税
应该是免征企业所得税。
❹ 民办非企业是否具有增值税抵扣条件
民办非企业如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就具有增值税抵扣条件。
❺ 民办非企业税务有哪些优惠政策
民办非企业单位税收有哪些优惠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按规定征税,但其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盈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医疗服务收入,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可免征营业税。民办非企业单位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第三产业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其他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减税或免税的项目,从其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因此,如纳税人属于非营利组织的,取得的收入如属于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范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5)民间非盈利免税认定能抵扣多少钱扩展阅读: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
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❻ 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缴纳的税费: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交税金,是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如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应交的税金,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预提计入有关科目.应交的税金在尚未交纳之前暂时停留在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形成一定的负债。
1、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a、房产税: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b、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c、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民间非营利组织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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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如何设立会计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设立会计科目的问题上,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有点近似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分类是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科目也与企业会计准则略有区别(民非组织会计制度可以网上下载).财务处理上,重点有(与企业会计区别较大的地方):
1、没有实收资本,收到的投资或捐助款,直接计入对应的收入科目,主要有,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2、支出没有那么细的分类,与业务相关的都计入"业务活动成本";与管理相关的都计入"管理费用"(可设置明细科目);"财务费用"科目在民非机构中称为"筹资费用";不好判断的支出都计入"其他费用".
3、期末结转净资产.净资产分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收到的货币如果指定用途的即为"限定性",其他都是"非限定性"。
参考资料:非营利组织-网络
❼ 非营利组织取得免税资格认定后就可以不交企业所得税吗
不一定,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比如基金会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免税。
❽ 非营利组织的哪些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非营利组织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中也给予了其相应的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税[2009]122号对此进行了明确。
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原则性规定在财税[2009]122号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如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就不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
例如
某市一家慈善基金会,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某年共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为X元,捐赠收入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X元,政府无偿拨付的补助收入X元。此外,该基金会对外出租房产一套,租赁合同约定对方当年应付租金Y元。那么只需要缴纳租赁合同约定对方当年应付租金Y元。所产生的营利性收入的税,其他都是免税的
❾ 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哪些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您好,会计学堂晓海老师为您解答
非营利组织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中也给予了其相应的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那么,哪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免税收入呢?财税[2009]122号对此进行了明确。
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原则性规定在财税[2009]122号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如“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就不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
【例】某市一家慈善基金会,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2008年共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为200万元,捐赠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万元,政府无偿拨付的补助收入10万元。此外,该基金会对外出租房产一套,租赁合同约定对方当年应付租金40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因此,本例中的慈善基金会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40万元就应该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40×25%=10(万元),而其它收入由于符合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条件,因此免征企业所得税。
在进行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处理时,一定要审核该非营利组织是否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的相关规定,如果其本身就不符合非营利组织的条件,相应的免税收入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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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民间非盈利组织已获取免税认定还需要每年去国家税务局备案吗难道只有备案后才有效
需要的,备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