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里免税怎么理解
Ⅰ 请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怎么理解
①
免抵退中不能免抵额=出口完税价(人民币)*(17%-退税率)
关键理解就是(17%-退税率)这部分,这部分差额不能扣除是因为在会计上做了进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殖税(进转出)
由于在成本中可以抵扣,所以在税金里面就不能在重复抵扣了
所以“免抵退中不能免抵额”就要在当期计算“免抵退”时候在“抵税”环节中从当期进项税中减出来。
②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它的计算公式是: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两个公式分别看都比较难理解,但是将两个公式合并后就成为: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样,“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就表现得比较明晰起来,也就是从认定的出口销售额中,剔除掉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价款后的剩余部分对应的征退税差额。为什么这样计算?原因有以下三个:
第一、免税购进材料本身不包含进项税,所以不应该计算免征和抵扣税额,因此要予以剔除;
第二、因为出口货物实际消耗的材料物资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确定,因此计算免抵退税额时采用人为设定其进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这个比例就是定公式中的退税率;
第三,基于第二条同样的理由,因为无法直接计算应退税额,所以变通的办法,先来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并以此作为间接计算免抵退的一个中间数据
Ⅱ 关于税法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的概念理解
1.(1) 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出口=销售
1.(2)自营出口不涉及所问,代理出口服务费收入才缴所问地税税种
2:免的是生产销售环节税,没免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采购发票所含的税,而这些供应商销售应依法开具发票,不开发票销售违法!所以生产企业出口自产品后,所耗成本的进项税应退还。
3:举例说明吧:某电脑厂当月出口和内销数量各50%,出口货款105万元,内销128万元,所耗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234万元的进项税是34万,按50%出口计算,17%退税率,应退还17万的进项税,内销应纳增值税4.76万元=销项税-进项税=(17%*128/1.17)-34/2,17万元的出口进项税大于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4.76万元后,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12.24万元。
4:如2:的回答,免征的只是本企业的,对于本企业采购的原料电力等是别的供应商电力公司销售供应的,取得的发票含税并没有免征,电力公司是企业,没有免税销售的权利,试想若随意允企业免税销售,各家原材料供应商卖货,听说工厂是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就不开发票,那岂不是大量税款流失?
5:如上1-4的解答若明白了,这也不是问题了
再不懂,来电,我解答
Ⅲ 出口退税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含义是什么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两个公式分别看都比较难理解,但是将两个公式合并后就成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这样一来,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就表现得比较明晰起来,也就是从认定的出口销售额中,剔除掉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价款后的剩余部分对应的征退税差额。这样计算的原因包括三个,第一,免税购进材料本身不包含进项税,所以不应该计算免征和抵扣税额,因此要予以剔除;第二因为出口货物实际消耗的材料物资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确定,因此计算免抵退税额时采用人为设定其进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这个比例就是定公式中的退税率;第三,基于第二条同样的理由,因为无法直接计算应退税额,所以变通的办法,先来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并以此作为间接计算免抵退的一个中间数据。
Ⅳ 如何理解出口免抵退中的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也就是指·:从认定的出口销售额中,剔除掉免税购进的原材料内价款后容的剩余部分对应的征退税差额。
这样计算的原因包括三个:
第一,免税购进材料本身不包含进项税,所以不应该计算免征和抵扣税额,因此要予以剔除;
第二因为出口货物实际消耗的材料物资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确定,因此计算免抵退税额时采用人为设定其进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这个比例就是定公式中的退税率;
第三,基于第二条同样的理由,因为无法直接计算应退税额,所以变通的办法,先来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并以此作为间接计算免抵退的一个中间数据。
Ⅳ 能否讲得通俗一点怎么理解退税与免税最好能举例说明.谢谢
就是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一是对本道环节生产或销售货物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二是对出口货回物前道环节所含的答进项税额进行退付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
1.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
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
比如说你在国内各个环节销售货物,都会缴纳增值税,但是你这次出口货物,就不再征收增值税了
这是我前年考注会税法这科时的政策
Ⅵ 免抵退中的免税指什么
你好。
对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其外销业务出口货物的出口额与相关专原材料等成本费用属之间也同存在增值,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税法规定,该“增值”应交的税款也就是“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
对于因外销业务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而导致外销业务相关进项税额无法得到抵扣,税法规定,“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对于不足抵顶的部分,税法规定,“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上述三项,构成了“免抵退税”的计算办法。
Ⅶ 如何理解“免抵退税”
一、基本解释 免抵退税是对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免,就是免征出口货物的销项税; 2、抵,就是应退进项税(出口产品的进项税)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 3、退,就是应退进项税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后,如有余额则需退还企业。 二、关键概念 1、“免抵退税额”:即“名义出口退税”金额,是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乘以“退税率”的结果;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应计入成本的“进项转出”税额,是出口货物对应的“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乘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 3、“名义留抵税额”:即在不考虑出口退税的情况下,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金额。是“上期留抵税”加“本期进项税”减“本期进项转出”减“本期销项税”的结果“大于零”的金额。“名义留抵税额”减去实际“应退税额”即为结转下期的“上期留抵税额” 4、“应退税额”:是税务机关需要实际退回给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企业是否有应退税额,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同时,“应退税额”在以下两个条件中,取孰低金额: (1)有“免抵退税额”:即“名义出口退税”金额; (2)有“名义留抵税额”。 5、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在“名义留抵税额”小于“名义出口退税”金额,说明有一部份“出口退税”被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冲抵,这一冲抵部分即“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离岸价”均不为含税价。因为,出口货物免税,所以,其价格自然为不含税价格。 三、关键概念之间的关系 1、出口退税=应退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免税金额=应退税额+进项转出金额 四、关键概念与会计核算 1、免抵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反映“应退税额”) 借:应交税费用——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用——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反映“免抵退税额”)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反映“进项转出”进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 贷:应交税费用——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2大盘 股票软件 私募内参 黄金价格走势图 股票推荐 模拟炒股 千股千评 行情中心 大盘指数 大盘分析 大盘 炒股软件 炒股技巧 股票入门
Ⅷ 怎么理解"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免抵退是税收的一种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2、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含义如下:
(1)“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3、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1)以出口企业开具的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格为准,以其他加工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以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予以核定。
(2)举例说明
某生产企业2008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60×17%-(16-4)=-1.8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1.8万元<免抵退税额13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8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3-1.8=11.2万元。因此,该生产企业2008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1.8万元,免抵税额11.2万元。
(8)免抵退里免税怎么理解扩展阅读: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是各国政府在鼓励本国货物出口时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对出口货物分别采取免税并退税、免税不退税、不免税也不退税三种不同的税收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款予以退还。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只免不退)
它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前一道生产、销售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使得出口货物本身就不含税,因而出口也无须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出口不免也不退税。
参考资料:免抵退-网络
Ⅸ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怎么理解麻烦举例说明一下
实际上“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销售价款-免税进口料件专价格)*(销售品的征属税率-销售品的退税率)+免税进口料件价格*(免税进口料件的征税率-免税进口料件的退税率)
这和计算购入原材料,同时支付运费,此后原材料发生因管理造成的损失时计算进项转出额时所采用的方法是相同的,因为销售价款中包含税率不同的两部分,所以要将其分开两部分计算。
由于:
免税进口料件的征税率=0
免税进口料件的退税率=0
所以:作为组成销售价款的一部分的免税进口料件所对应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实际也就是进项转出额)为零。
正因免税进口料件的征税率和退税率都为零,因此上式也可以写作: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销售价款*(销售品的征税率-销售品的退税率)-免税进口料件价格*(销售品的征税率-销售品的退税率)
而这一部分——“免税进口料件价格*(销售品的征税率-销售品的退税率)”,就被称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学习免抵退不必要拘泥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及“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等字面的东西,实际需要理解的是进项转出的实质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