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怎么可以打折
❶ 住宅物业费第二车可以打折,第三年打折吗
如果你是小区的业主,住宅物业费,第2年给你打了折,第3年的话基本不会打折了,第2年打折只是物业的优惠活动。
物业费,是这样的情况。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管理和服务项目,向业主或者用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天经地义的。但是无论如何,有关物业管理费的事宜,物业公司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物业维修范围。
1、物业负责管理房屋的公用部位,是指一栋住宅楼中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房屋的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板、柱、屋顶等,此外还有楼梯间、通道、专用房间、外墙面、屋面防水、楼内自行车存车库等。
2、共用设施是指住宅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路灯、绿化、建筑小品、化粪池、非市政排水管线、窖井、非营利性的休闲广场和健身器械等。
3、共用设备是指住宅楼内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下水管线、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电气线路、加压泵房;非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行安装的住宅入口防盗门及住宅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电控门、垃圾桶、垃圾箱。
❷ 物业费申请打折怎么写
物业费申请打折可以这样写,尊敬的物业工作人员,你好,我是小区的业主,由于我家经济比较困难,而且家人正在生病,所以无法全额缴纳物业费,希望物业费能够打折。
物业费。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管理和服务项目,向业主或者用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天经地义的。但是无论如何,有关物业管理费的事宜,物业公司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物业维修范围。
1、物业负责管理房屋的公用部位,是指一栋住宅楼中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房屋的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板、柱、屋顶等,此外还有楼梯间、通道、专用房间、外墙面、屋面防水、楼内自行车存车库等。
2、共用设施是指住宅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路灯、绿化、建筑小品、化粪池、非市政排水管线、窖井、非营利性的休闲广场和健身器械等。
3、共用设备是指住宅楼内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下水管线、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电气线路、加压泵房;非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行安装的住宅入口防盗门及住宅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电控门、垃圾桶、垃圾箱。
❸ 物业费打折通知 怎么打啊
可以打8折,也可以9折
自行决定。
❹ 物业费怎么打折
可以打折,基本上交保洁费保安费还有电梯养护费等一些基本费用,至于水电好像是可以免的
❺ 物业打折需要什么条件
物业打折通常是业主长期不在小区居住,所以物业费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的话你可以去你们小区位处详细的了解一下。
❻ 关于物业费可不可以打折的有力依据和法律法规。
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业主支付相关费用 双方系合同关系
合同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内间的权容利义务关系 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双方有约束力 物业费用的所谓打折 如果有约定从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打折会出现在如下情形中:
1、双方和解 即在没有第三方居中调解的情况下 双方就欠缴物业费达成一致 可以减免收取 双方签订协议后对双方有约束力
2、诉前调解 在起诉后没有进入审判阶段前 法院立案庭组织双方调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双方达成一致 减免物业费对双方有约束力
3、诉讼中调解 同上
4、执行中和解
5、超过诉讼时效 如物业公司在权利被侵害之日其两年内不主张权利 即被告人主张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物业公司主张即得不到支持
PS: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业主不能以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不缴纳物业费 如果物业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免物业费但是主张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总的来说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具体到缴费问题打折的法规是不存在的 只能通过合同法和物权法中的原则和双方约定加以确认
❼ 物业费不可以打折的依据和各种有说服力的条款,越多越好。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版同的约定交纳权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❽ 关于物业费可不可以打折的有力依据和法律法规
合同法调整的平来等主源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双方有约束力 物业费用的所谓打折 如果有约定从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打折会出现在如下情形中:
1、双方和解 即在没有第三方居中调解的情况下 双方就欠缴物业费达成一致 可以减免收取 双方签订协议后对双方有约束力
2、诉前调解 在起诉后没有进入审判阶段前 法院立案庭组织双方调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双方达成一致 减免物业费对双方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