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打折什么意思
① 工资打折百分之八十是什么意思
100 少了 80 简单
② 关于工资打折
如果没有低于当地劳动部门的最低工资就很难说有什么毛病
③ 买衣服打折什么都有打折,每个月工资的工资都有打折吗
换个说法,比如你的工资是按底薪加提成算的。那么你的工资肯定不会每个月都一样的,根据你的个人能力去给你的工资。你能力强,自然提成就高,比如你这个月业绩没那么好,那肯定是少的,就没有那么多。
④ 工资条上的差异折扣什么意思啊
自个单位的差异折扣,旁人没有经历而不知!
⑤ 大家听说过工资打折的事情吗
没有!好稀罕!不过肯定违法了。如果双方协议就没办法了。
⑥ 劳动法有没有对基本工资打折的条款
劳动法中没有相关规定,只是规定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应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公司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⑦ 工资打折问题
有规定诉讼时效的,现在你辞职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不给你的话,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的
⑧ 工资应该打折吗
工资打折是指因为公共财政困难、单位收益或经济效益不佳等原因无法按标准足额内发放容工资,只能按标准工资的百分比支付给劳动者打折后的薪水。其范围涵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国营、集体企业,甚至连部分地区的银行也不能幸免。至于折去的薪水,部分单位会在一定时间后补发,多数情况下却永远消失了。总体上说,工资打折就是欠薪行为。
打折是所有欠薪行为中最难解决的,一般民工的工资基本由市场和用人单位的经济能力决定,仅仅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的束缚,多数情况下是用人单位完全有能力解决的。而出现打折现象的单位则不同,他们发多少工资还受档案工资的限制,有国家的各种文件分别列项并拟定相关标准,而这个标准可能是很多地方无法承受的。这样一方面按档案工资列项,另一方面按地方或单位的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打折后发放成为无奈的现实选择,不是任何地方或部门企业想解决就能解决的。
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任何部门任何形式的打折、欠发都是违规违法行为,必须接受相关处罚。
但是怎么解决,还是一个问题吧,我也不知道,等么要?
⑨ 工资打折违法吗国企单位五折,九折
工资打折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条 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⑩ 工资打折合法吗 真理呢
工资打折违法,但是你要拿得出约定的工资数额的证据。工资支付晚于次月月底属于拖欠工资,按标准的话离职职工应当在一周内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