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物品什麼情況下視同銷售
Ⅰ 什麼情況下視同銷售
稅法中規定企業的八種視同銷售行為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按情況不同,分別走不同科目: (1)自產或委託加工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的會計處理: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屬於自產自用性質,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需按規定計算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貨物作為投資的會計處理: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按成本轉賬。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自產、委託加工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會計處理: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借:在建工程 借:應付福利費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會計處理: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並計算應交增值稅。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會計處理: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視同銷售貨物處理,需要按照正常的收入確認,同時還要結轉成本。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6)自產、委託加工或購入貨物兌換原材料等的會計處理:企業用產品:)原材料等,依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產品,計算並繳納增值稅。 借:原材料(或固定資產等)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7)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的會計處理:①視同買斷方式,不涉及手續費的問題,企業應在受託方銷售貨物並交回代銷品清單時,開具專用發票給受託方。 在發出代銷商品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託代銷商品 ②收取手續費方式,企業應在受託方交回代銷產品清單時,為受託方開具專門發票,同時作分錄處理。 在發出代銷商品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 借:營業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銷售代銷貨物的賬務處理:①視同買斷方式,在銷售貨物時,為購貨方開具專用發票。 收到代銷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 貸:代銷商品款 實際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受託代銷商品 借:代銷商品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按合同協議支付給委託代銷方款項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②收取手續費方式,將餘款如數歸還委託方,在銷售貨物時為購貨方開具專用發票。 收到代銷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 貸:代銷商品款 實際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代銷商品款 貸:受託代銷商品 將貨款歸還委託代銷單位,並計算代銷手續費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Ⅱ 增值稅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下,哪些在會計上做收
①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委託方的處理,視同買斷方式下一般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收取手續費方式下在收到受託方開來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②銷售代銷貨物;
(受託方的處理,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不確認收入)
④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⑤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⑥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⑦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應付職工薪酬處,「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⑧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總結】以上8種情況中,第③、④、⑧種情況不確認收入,其他的情況都要確認收入。
注意:按照稅法的規定,自產、委託加工或外購的產品用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不屬於視同銷售,而是銷售行為,對於這兩項業務會計上也是要確認收入的。
Ⅲ 這道題的第二問為什麼是視同銷售 這不是外購嗎 外購不是不用視同銷售嗎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外購貨物不同用途的增值稅處理
(1)甲企業購進一批水泥用於修建自己的辦公大樓,增值稅不視同銷售貨物,如認證抵扣進項,需進項稅額轉出;
(2)甲企業自產水泥用於修建自己的辦公大樓,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生產水泥過程產生的進項可以抵扣;。
(3)甲企業購進一批食用油用於職工食堂炸油條,增值稅不視同銷售貨物,如認證抵扣進項,需進項稅額轉出;
(4)甲企業自產或委託加工食用油用於職工食堂炸油條,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自產或委託加工食用油過程產生的進項可以抵扣;
(5)將自產的服裝發給員工用於勞保用品,增值稅不視同銷售貨物,生產服裝過程產生的進項可以抵扣。
(6)將自產的服裝發給員工用於職工福利費,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生產服裝過程產生的進項可以抵扣。
(7)甲企業購進一台大型機器設備,並以此投資設立一家生產企業,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可以開專票,購進的設備產生的進項可抵扣;
(8)甲企業購進一批卷煙分配給股東,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購進的卷煙產生的進項可抵扣;
(9)甲企業購進一批月餅贈送給客戶,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購進的月餅產生的進項可抵扣。
Ⅳ 請問在視同銷售的情況下那些可以確認收入,那些不可以謝謝
稅法規定了八種視同銷售行為: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雖然這八種行為都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但由於在銷售收入確認上的差異,導致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不一樣,可以將其分為應稅銷售類和會計銷售類進行會計處理。
不確認收入的視同銷售又區分為兩種:要做納稅調整的視同銷售和不做納稅調整的視同銷售。
不確認收入的視同銷售則是不須計算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因不確認收入,所以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要做轉出處理,以免發生銷售收入與銷項稅額不匹配的現象;自產貨物又因沒有對應的進項稅額,所以要按成本價計算銷項稅額。

(4)外購物品什麼情況下視同銷售擴展閱讀
在視同銷售的情況下做納稅調整的視同銷售。
即是沒有確認收入但發生了費用的視同銷售。因沒有確認收入,費用或支出就不能在稅前扣除,需要做納稅調整。
1、將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將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要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進行財稅處理,視同銷售但不確認收入,其列支的費用要做納稅調整,進項稅額做轉出處理。
2、將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將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要通過「應付股利」科目進行財稅處理,視同銷售但不確認收入,其列支的費用要做納稅調整,進項稅額做轉出處理。
Ⅳ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包括哪些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包括以下八種:
1、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2、代他人銷售貨物;
3、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5)外購物品什麼情況下視同銷售擴展閱讀:
新增兩檔按照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測算,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等交通運輸業轉換的增值稅稅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間,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鑒證咨詢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基本在6%-10%之間。為使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改革試點選擇了11%和6%兩檔低稅率,分別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分為:
生產型增值稅
生產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於非固定資產項目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款,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有的稅款。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民生產總值,因此稱為生產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未提折舊部分不得計入扣除項目金額。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民收入,因此稱為收入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允許將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全部一次性扣除。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都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僅相當於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稱為消費型增值稅。中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實施消費型增值稅。
Ⅵ 外購貨物與自產貨物的視同銷售情況是否一致有何區別
1、自產貨物用於增值稅非應稅項目方面的話就相當於視同銷售,購進自產貨物專的原材料是要抵扣進項稅屬,賣出時要計算銷項稅,再按差值家增值稅。你這樣理解的對的。
2、而外購貨物的話在外購是(可以)抵扣進項稅,賣出時按全部的銷項稅交增值稅,但如果外購貨物如果用於非應稅項目是不作為視同銷售處理的,也就是 不徵收銷項稅 假如進項稅已抵扣的話要做進項稅轉出。
3、如果自產和外購都用於應稅項目的話,按照正常計算計算即可。
Ⅶ 視同銷售各種情況的賬務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將以下八種行為歸入視同銷售行為:(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2)銷售代銷貨物;(3)非同一縣(市),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他機構用於銷售;(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7)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企業會計准則》商品銷售收入只有在同時滿足下述五個條件時方可予以確認:
一、企業己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己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四、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針對會計和稅法對視同銷售收入的認定不同,現通過案例對視同銷售業務的會計核算原則談談個人看法。
【例1】某上市公司(一般納稅人,下同)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在建工程項目(從2009年開始全國實施消費型增值稅,為簡化核算,這里假設該工程項目不屬於抵扣范圍),該產品的生產成本為20萬元,計稅價格為30萬元,產品的增值稅稅率為17%。
分析:此筆業務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第4種情況,將自己的產品用於工程項目時,按生產成本轉賬,按計稅價格計算銷項稅額。會計處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51000
貸:庫存商品 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0
【例2】某上市公司以原材料對外投資,雙方協議按成本計價。該批原材料的成本為100萬元,計稅價格為130萬元。原材料的增值稅稅率為17%。
分析:此筆業務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第5種情況,按原材料成本轉賬,按計稅價格計算銷項稅額。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1221000
貸:原材料 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21000
【例3】某上市公司,年終為獎勵10名先進工作者,公司以其生產的成本為2000元的洗衣機作為福利發放給企業職工。該型號冰箱的計稅價格為每台3000元。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分析:此筆業務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7第種情況,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3510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35100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35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
借:主營業務成本20000
貸:庫存商品 20000
【例4】企業將生產的一批產品無償捐贈給福利機構,該批產品的成本為150000元,市場售價為200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7%。
分析:此筆業務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八種視同銷售行為中第8種情況,會計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184000
貸:庫存商品 1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0
Ⅷ 什麼情況下購進的貨物要做視同銷售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話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版個體經營者的權購買貨物後做如下處理的,應視同銷售貨物處理: 一、企業將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出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二、企業將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三、企業將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視同銷售貨物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一)按納稅人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二)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3)154號)明確:納稅人因銷售價格明顯偏低或無銷售價格等原因,按規定需組成計稅價格確定銷售額的,其組成計稅價格中的成本利潤率為10%。
Ⅸ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有哪些
根據《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9)外購物品什麼情況下視同銷售擴展閱讀
視同銷售: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會計上都有視同銷售的概念,但是他們的范圍是不同的。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並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用於非增值稅項目,用於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
企業所得稅上的視同銷售:代表貨物的權屬發生轉移,而會計上沒有做收入處理
會計上的視同銷售:是指沒有產生收入但是視同產生收入了。
參考資料
網路-視同銷售
Ⅹ 視同銷售行為,什麼情況下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庫存商品)或其他業務收入(原材料)
通俗的講抄:
主營業務襲收入:營業執照范圍內的銷售,經過公司加工、生產後的商品,可確認為主營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材料轉讓、出售,水電費等代收代繳,商品生產後的下腳料,廢料等銷售等;
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直接轉入結轉銷售成本的原因是根據公司銷售的商品來計算的;比如原材料銷售,直接在原材料科目轉入其他業務成本;公司主營銷售,在庫存商品直接轉入主營銷售成本;
公司視同銷售行為的,一般可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有不理解的,歡迎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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