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強迫購物違反了哪些法律
㈠ 一般旅遊被導游強制購物或被帶入某些店面欺騙購物,應該用哪些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或是通過哪些方式舉報
國家旅遊局發布的《關於打擊旅遊活動中「欺騙、強制購物行為」的意見》中指出的八條認定旅行社、導游是否存在欺詐、強制購物的標准。作為遊客一定要了解這8項標准,在自己權益被侵犯的情況下,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旅行中欺騙、強制購物的8個行為:
1、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3、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旅行社、導游領隊及購物場所經營者其他通過購物損害旅遊者正當合法權益的行為。
國家旅遊局明確5種「不合理低價游」分別有哪些?
1、旅行社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或旅遊行業協會公布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
2、組團社將業務委託給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遊團隊的;
4、旅行社安排導游領隊為團隊旅遊提供服務,要求導游領隊墊付或向導游領隊收取費用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其他「不合理低價」行為。
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那就屬於「不合理低價游」。做任何事情都應該在尺度內,並且符合國家規定,在市場經濟的今天,如果做任何事沒有規定和底線,那麼什麼事都會出現混亂情況,作為遊客一定要抵制這種不合理低價遊行為,沒有人參與就不會有人發起,所以維護良好的旅遊環境,要從自我做起哦!
㈡ 什麼是法律規定欺騙旅行強制購物
國家旅遊局發布的《關於打擊旅遊活動中「欺騙、強制購物行為」的意見》中指出的八條認定旅行社、導游是否存在欺詐、強制購物的標准。作為遊客一定要了解這8項標准,在自己權益被侵犯的情況下,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旅行中欺騙、強制購物的8個行為:
1、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3、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旅行社、導游領隊及購物場所經營者其他通過購物損害旅遊者正當合法權益的行為。
國家旅遊局明確5種「不合理低價游」分別有哪些?
1、旅行社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或旅遊行業協會公布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
2、組團社將業務委託給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遊團隊的;
4、旅行社安排導游領隊為團隊旅遊提供服務,要求導游領隊墊付或向導游領隊收取費用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其他「不合理低價」行為。
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那就屬於「不合理低價游」。做任何事情都應該在尺度內,並且符合國家規定,在市場經濟的今天,如果做任何事沒有規定和底線,那麼什麼事都會出現混亂情況,作為遊客一定要抵制這種不合理低價遊行為,沒有人參與就不會有人發起,所以維護良好的旅遊環境,要從自我做起哦!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
㈢ 依據法律哪項條款投訴旅遊中導游強制或誘導旅客購物的活動
《中華來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源權益保護法》第七條到第十五條的規定中,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導游強制或是誘惑遊客購物,則被侵犯了以上消費者的三種權利,可以到消費者協會去投訴的。
遭遇欺詐行為的,應當要求增加賠償所受到的損失,一般來說都是退一賠一。
呵呵,正好在看《導游法規知識》看到的,希望對你有幫助。以後還是自己多多小心為妙,防患於未然。
㈣ 導游強迫購物被逼像導游借錢有法律約束力嗎
根據來法律規定,強迫旅遊者購物的源,會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對旅行社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導游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能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等。並且旅行社還要向旅遊者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相關法律可參考: 《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旅行社,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導遊人員、領隊人員,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或者領隊證: (一)拒不履行旅遊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遊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騙、脅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的。 《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准》第十條 旅行社及導游或領隊違反旅行社與旅遊者的合同約定,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旅行社按下述標准承擔賠償責任。
㈤ 被導游強制購物怎麼辦
第一、從選團開始,要選品質團,不要走經濟團,免費或是超低價更不用想,這內是出行的保證。第容二、盡可能的走大旅行社,這樣保障會好一點;第三、如果被強制購物一定要留證據,音頻、視頻、文字等等,想盡一切辦法能留的都留下。第四、回來後攜帶旅遊合同去旅遊局投訴,或是到法院起訴。
㈥ 旅遊被導游強迫購物怎麼辦

㈦ 導游強制購物消費怎麼處罰
假期出門旅行或隨團出遊,有些導游強制讓旅客購物消費的情況越來越多,遊客就導游強制購物和天價購物的投訴也越來越多,因此導游的這種強制購物消費的行為怎麼處罰?國家旅遊局於2015年9月29日公布了官方文件,特別詳細的列舉了欺騙、強制購物消費行為的認定方法和對行為主體的具體處罰,下面將詳細介紹。
一、這些行為欺騙、強制購物消費:
1、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者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3、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導游領隊及購物場所經營者通過安排購物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二、欺騙、強制購物消費行為的處罰:
(一)對旅行社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處三十萬元罰款,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五倍罰款;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二)對旅行社相關責任人的處罰處理;
1、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元罰款;
2、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員,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三)對導游、領隊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罰款,並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2、被吊銷導游證、領隊證的導游、領隊,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請導游證、領隊證;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四)對購物場所及其經營者的處理;
1、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2、要求旅行社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帶旅遊者進入被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名單的購物場所;
3、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
新《旅遊法》規定,當旅遊者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四種維權方式可供選擇。
消費者在旅遊方面遇到糾紛可通過雙方協商;
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同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事項
旅遊者可以根據權益受侵害的程度、實際擁有的事實證據、對時效以及賠償金額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對事件的處理結果來選擇維權途徑。
㈧ 哪些對旅遊者採取人身威脅,恐嚇等手段,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一、這些行為欺騙、強制購物消費:
1、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者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3、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導游領隊及購物場所經營者通過安排購物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二、欺騙、強制購物消費行為的處罰:
(一)對旅行社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處三十萬元罰款,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五倍罰款;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二)對旅行社相關責任人的處罰處理;
1、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元罰款;
2、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員,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三)對導游、領隊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罰款,並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2、被吊銷導游證、領隊證的導游、領隊,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請導游證、領隊證;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㈨ 旅遊團導游為什麼敢強迫遊客消費不怕犯法嗎
當今旅遊業,低價組團、強制購物似乎已經司空見慣,且屢禁不止。如2010年香內港導游「強制購物,辱罵內地容遊客」一事造成的惡劣影響,至今都未能消除。毫無疑問,導游強制購物嚴重侵犯了遊客的合法權益。
主要還是考慮到強迫交易罪是輕罪,交易行為是不是強迫、威脅有時不好判斷,執行起來怕混淆罪與非罪的界限。這里還存在著一個明顯的執法誤區,那就是經濟問題就以經濟制裁的手段來解決。對導遊行業而言更是如此,長期以來「黑導游」被貼上「職務行為」的標簽,導游強制購物甚至會被定性為行業不正之風而已,這些都阻礙了追究刑事責任。
㈩ 去麗江旅遊,黑導游多不多,會不會強制購物
黑導還是少數部分,一般分兩種,一種從你的當地過去在雲南本地找旅遊社跟團,可以版挑景點盡權量避開購物的地方。一種是從發出地直接跟團,會有去購物點,不是強制,導游的口才都很好,稍有點購買需求的人會被他打動的。如果是找的自由行,解決住宿吃飯,景點門票問題,基本不存在購物環節了。訂制的話可以問下愛健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