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付導游強制購物
A. 旅遊被導游強迫購物怎麼辦

B. 遇到旅遊團被導游強制消費,你怎麼辦
首先,導游有存在這些行為的,都屬於欺騙、強制遊客購物消費:
1、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者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3、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其次,當旅行社、導游存在以上行為的時候,遊客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雙方協商;
如果導游強制要求遊客消費購物,遊客可以先向該導游所屬的旅行社協商解決。
2、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遊客投訴後,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3、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被強制購物的遊客較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5、遊客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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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參考資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
C. 導游強制購物消費怎麼處罰
直接開除。
強買強賣是國家嚴令靜止的,如果出現了,請投訴或舉報,亦或者在消費完成後報警。警方會在第一時間內做出處理,公司對待這種導游會直接取消其導游證。
D. 導游強制消費的原因
旅遊強制消費這並不是旅遊業良發展的方向,這個問題要徹底解決的根源就是如何把整塊產業利益合理合規的均分,各行其能,各獲其利。
旅行強制消費拆分講解:
導游,這是直接和遊客面對面,融入遊客圈子中的重要群體,也是強制消費的起源,眾人周知導游是一個相對自由的職業,目前大部分導游都是掛名在旅行社中,其並沒有底薪的保障,即使有也是相對低的,然而遊客的消費是這個職業最大的利益收獲來源,通俗來說商家的回扣就是他們最主要的收入。
曾經許多人一度奢望以導游的身份環游全球,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這個職業其實並不輕松,高強度的長途跋涉,每天的工作都導致自己口乾舌燥,聲音沙啞,各種的付出連基本的五險一金都沒有保障,只能從另一種渠道彌補付出和收獲平衡。
旅行社,這個行業競爭激烈,為了搶獲客源一元游大理,十元盪灕江的低價惡性競爭不斷出現,客源是旅行社增長的指標之一,沒有龐大的客源難以建立起與當地商家合作渠道,吃,行,穿,住,玩,五大類是出行旅遊的根本需求,而然這幾種需求相對於他們而言所獲取的收益並不足以壯大企業發展,唯有「買賣」才是生存之道。
我們都很清楚景區的物價比正常的物價水平要高,然而景區裡面的特產、首飾等都存在參差不齊,也是暴利的關鍵點,強制遊客消費只是換一種方式獲取收益,從惡性的低價競爭到不良的消費現象都會帶給整個旅遊業負面的影響。
商家,高額的場地租賃費用,人工成本,關籠式的經營,導致他們必須追求商品的高利潤,跟各大旅行社,導游建立相互合作是經營的根本性。
所以很多時候我們出去旅行所夠買的物品回來發現都不盡人意。
景區,再著名的景區也需要人流息,還需要活躍的氛圍,人,自帶群居性,雖然我們都常說商業性過重的地方讓人非常討厭,但是不得不承認往往商業性氛圍濃郁的地方人流越大,比如:洱海,千戶苗寨,鳳凰古城。
作為景區的承包方,他們最主要的收益來源,一個是門票,另一個商鋪租金收入。
旅遊產業,經常出國旅遊的人會發現,一些相對好的旅遊小國幾乎是無需門票或是低價門票,很多景點的物價和正常市面的大致相同,那他們是怎麼做到的呢?
最根本的原因是以良性的旅遊產業帶動整片經濟,讓外來資金流入,增加勞動崗位,提高當地整體收入,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開設免稅店。
俗話說,如何評判一趟旅遊是否愉悅,基本標準是沒有遭受坑蒙拐騙,景色,人情關懷其次,所以杜絕強制消費才是旅遊產業良性的發展
E. 一般旅遊被導游強制購物或被帶入某些店面欺騙購物,應該用哪些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或是通過哪些方式舉報
國家旅遊局發布的《關於打擊旅遊活動中「欺騙、強制購物行為」的意見》中指出的八條認定旅行社、導游是否存在欺詐、強制購物的標准。作為遊客一定要了解這8項標准,在自己權益被侵犯的情況下,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旅行中欺騙、強制購物的8個行為:
1、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2、旅行社、導游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3、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4、旅行社、導游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游領隊明知或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游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8、法律、法規規定旅行社、導游領隊及購物場所經營者其他通過購物損害旅遊者正當合法權益的行為。
國家旅遊局明確5種「不合理低價游」分別有哪些?
1、旅行社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或旅遊行業協會公布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
2、組團社將業務委託給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遊團隊的;
4、旅行社安排導游領隊為團隊旅遊提供服務,要求導游領隊墊付或向導游領隊收取費用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其他「不合理低價」行為。
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那就屬於「不合理低價游」。做任何事情都應該在尺度內,並且符合國家規定,在市場經濟的今天,如果做任何事沒有規定和底線,那麼什麼事都會出現混亂情況,作為遊客一定要抵制這種不合理低價遊行為,沒有人參與就不會有人發起,所以維護良好的旅遊環境,要從自我做起哦!
F. 旅遊碰到導游要求強行購物怎麼辦
……其實導游的工資是要靠顧客的消費來決定,所以為了多賺錢……你懂得
遇到這種回事的話,最好還是事答後投訴。當面對質不是特別好的方法,尤其是人家一生氣把你甩在半路上了……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另外如果能偷偷錄像的話,將是日後絕佳的證據。
另外一定要選正規的旅行社,只要不是低團費、零團費的旅遊團,基本就不會碰到無理的導游。
實在害怕被導游強迫那就自助游吧……
G. 如何拒絕導游強制消費
「無強制消費」:你旅遊期間所有的景點門票、行、食、住均包含在內,
「有強制消費」:比上述便宜,但是上述所含內容包含不全。
「有進店(購物)」:導游會帶領團隊去各商場進行購物,以便從中獲得利益,導游會全力推薦某些商品,如果不買,也許導游會不高興,但是你完全可以不買。(比如導游會說:「XXX是本地最有名的XXX,物超所值,大家買一些也是對我工作的支持……」等,不用理他)
樓主所說的「朋友去海南被強制消費2W多」,我想應該大部分錢都是購物了吧?如果不是,就向旅遊局投訴
建議注意的方面:去旅遊前,先向旅行社咨詢清楚:「我去新馬泰所需要的800塊錢都是哪方面的?」,如果光是「報名費」,那就是假的,我們也做國外游,從沒有過「報名費」,國外游也許會包含服務小費,這點大可放心,這是給國外服務人員的,這也是現在旅遊的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了。
總之,去之前問清楚需要多少錢,這些錢都包括哪些方面(比如吃住行等),一定要問清楚,小心被鑽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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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往當地的旅遊局打電話舉報 前提是知道導游的編號或者姓名 事實清楚 最好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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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四種維權方式可供選擇:
一是雙方協商;
二是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申請調解;
三是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請求旅遊監督管理部門動用保證金賠償的時效期為90天,不要因自身原因延誤維權期限。
H. 怎麼對付現在強制購物的導游
根據法律規定,強迫旅遊者購物的,會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內令其改正,對旅容行社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導游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能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等。並且旅行社還要向旅遊者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I. 在旅行過程如果遇到導游強制消費怎麼辦,有什麼辦法可以應對這種導游
現在旅遊可以說是人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了,很多人都會選擇在節假日通過旅遊來釋放一下,緩解一下自己工作學習的壓力,以便更好地投入接下來的工作和學習。
但是一說旅遊,一般就會意味著我們即將要去的地方是一個陌生的,不熟悉的地方,而且很多人為了節約自己的時間,為了方便就會選擇跟團旅遊。

如果旅行社不願意給你退款,你可以直接撥打12301向國家旅遊局投訴,或者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也可以選擇直接起訴旅行社。以上就是我的一些看法和建議,希望可以對大家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