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題廣場舞攏民你怎麼看
⑴ 初二政治題:你如何看待「廣場舞」場地之爭和擾民現象
廣場舞大媽們應該來降低自音量減少噪音。在履行自己的權利的同時也要考慮其他人感受。可以相互協商。定協一個時間點。(記得點贊)(ꐦ ´͈ ᗨ `͈ )僅個人觀點
⑵ 你對大媽廣場舞擾民什麼看法啊
擾民,當然不行。如果有人愛好這個,盡可以自己租場地去跳,倚老賣老就不對了。
⑶ 如何看待廣場舞擾民事件聊一聊
向北京學習,公園統一給廣場舞者播放音樂,聲音低緩柔和,只有舞者能聽見。這辦法值得借鑒。
⑷ 你們怎麼看待廣場舞擾民的現象
廣場舞是很健康的活動,但需要注意音響聲音不要過大。廣場舞是中國人民幸福生活的表現,希望穿上最漂亮的舞蹈服,開心地去跳舞,注意時間和音量不要太大就好。
⑸ 事業單位面試考題很接地氣:廣場舞擾民你要怎麼勸
廣場舞,本是居民日常休閑健身之舉,近年卻漸成擾民之源。浩大的聲勢、龐大的隊伍、火熱的場面,凡此種種,構築成周邊居民日常生活的噩夢。因不堪其擾,民眾奇招頻出,潑大糞、潑油漆、鳴獵槍、放藏獒,手段雖粗暴,效果卻也明顯,但是代價亦同樣龐大。在公共場所娛樂健身本是民眾之權利,擁有安靜環境能夠正常休息也是民眾之權利,當兩種權利相撞,廣場舞又該何去何歸?此題並非無解,關鍵在於尋找折中之道。
身為社區工作人員,我建議採取以下措施來使廣場舞走出擾民的困境。
第一,擴建公益健身場地,加強基層公共文體設施建設。公益健身場地的緊缺,是廣場舞擾民的根源。通過合理規劃,擴建社區休閑廣場面積,配套社區文化娛樂場所,如社區文化活動室、小型體育室,合理間隔跳舞區與居住區的距離,消除擾民根源。
第二,豐富文娛健身形式,擴充居民休閑渠道。因文娛活動項目單一,民眾不得不紛紛選擇廣場舞這一健身形式,導致廣場舞「人多勢眾」,出現擾民現象。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娛健身活動,如踢毽子、柔力球、太極劍等,多渠道豐富居民的業餘生活,滿足居民健身需要的同時適當分流廣場舞人群,減少雜訊產出量。
第三,訂立文明公約,嚴格規范廣場舞活動。廣場舞之所以擾民,在於其在不合適的時間之內產生了雜訊污染,干擾了民眾的日常休息。通過訂立社區文明公約,對廣場舞的活動時間、活動地點和音量等進行規范,緩解廣場舞與民眾休息的沖突。例如本社區附近廣場舞活動時間可嚴格規定為上午8點到10點,晚上6點到8點,音量限定在60分貝以下。
第四,引導加強制,雙管齊下。開展文明宣講,鼓勵跳舞者自覺保持跳舞音量,維護其他居民休息權利;設立社區巡邏隊,配備雜訊檢測儀,對違反規定者勸說引導,若情節嚴重,請求公安機關介入處理。
第五,購置無線耳機,使廣場舞變成無聲舞。通過社區出資,購置無線耳機,鼓勵居民嘗試靜音廣場舞,雖少了跳舞氣氛,但是實現了跳舞健身與公眾休息的雙贏,可謂一項創新之舉。
⑹ 公務員面試題,最近廣場舞越來越盛行,但也出現了擾民問題,跳舞的大媽們和附近居民甚至發生了激烈沖突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首先,從社會發展的大背景中找線索。城市化進程中,我們不能迴避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包括:1、規劃城市的時候,沒有給居民提供足夠多的運動場地。這時候很多居民區附近的廣場就成了大家爭搶的稀有資源。2、居民間的交流基本被馬路、圍牆阻斷,人與人之間缺乏溝通交流,更缺乏互信,這導致了大家「自私自利」「道德淪喪」。
其次,我們看到法律的不完善和人們法治精神的缺失。廣場舞大媽擾民已經涉及違法,理應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過失,社區居民以暴制暴雖是無奈之舉,其實也有違法治精神。而政府在處理具體矛盾時沒有遵循法治精神也是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的根本原因。廣場舞大媽和社區居民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政府經常接到居民投訴,但是沒有主管部門專門解決此類矛盾,對於違法的行為不按照法律來處罰,廣場舞大媽違法擾民不會被罰款,社區居民違法以暴制暴也就認了個錯就沒事了。此種處理手法,讓我們看到了三方都不想放大時間的曖昧態度,其實也是這種問題得不到根本性解決的主要原因。
誠然,很多人會認為處理居民間的矛盾不因刻意放大。但是,當道德已經無法約束人們的行為時,法律理應成為彌補社會管理漏洞的「制度」良葯。所以,我們可以想很多方法來解決廣場舞擾民的問題,但不妨抓幾個典型,來震懾那些以「法不責眾」的理由來侵犯他人利益的大媽。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⑺ 廣場舞大媽噪音污染擾民,您怎麼看
市民的公共活動空間不足,噪音污染,現代人的人均空間不足
多年來在日益突出的廣場舞問題上,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明顯缺位,政府職能部門缺乏主動介入和調解意識,多習慣採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漠然心態,導致維權者在孤立無助的情況下只能選擇非理性方式。因此,在解決廣場舞擾民問題上,政府應該多一些參與意識,多一些幫助解決問題的態度。
一是加大對確實違法的一些廣場舞的引導和查處力度。我國《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可見,給他人造成「妨礙」的「廣場舞大媽們」,有停止損害乃至賠償損失的法律義務。同時,我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16條規定,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單位,應當採取措施進行治理,並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第17條又規定,對於在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造成嚴重環境雜訊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再者,按照我國《公園雜訊管理暫行規定》,城市公共綠地上,禁止打鼓鳴鑼、甩鞭等雜訊污染大的活動。對於違反規定的個人、團體可處以100至500元罰款。這是提供給政府職能部門和管理者「以法解決」問題的契機。
二是在引導雙方公平合理解決訴求上,政府同樣大有可為。政府完全可以給雙方提供一個協商解決的平台,政府當好中間人,將雙方的理由和依據好好擺一擺,並做出調解和裁決。在培育廣場舞大媽們的「自律組織」上,政府也有參與引導的諸多空間。總之,任何問題總會有最科學、最好的解決方式,關鍵看願不願意去找,願不願意切實地去解決問題。
⑻ 如何看待大媽跳廣場舞擾民的這種現象
對於廣場舞大媽擾民這件事情,就應該盡快出台相關的法律來規范這種行為,而不應該讓民眾通過自己的辦法來處理這類矛盾,否則總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因素。
就廣場舞而已,原本是一項比較好的全民健身運動,老年人退休之後跳跳廣場舞,不僅可以當作一門興趣而且可以鍛煉身體。但是,隨著近些年來,廣場舞的大熱,中國的廣場明顯不夠用了。而這些廣場舞大媽們就開始自己尋找地方來跳舞,而且音響還要開特別大聲,甚至是有的廣場舞大媽們,從下午4、5點開始跳一下子要跳到晚上10點左右,這些都給了當地的小區居民產生了很嚴重的影響。
而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還是得大力發展經濟,用生產出來的財富來創造出更多的活動場地和活動設施。廣場舞大媽之所以要到小區底下,冒著被小區人嫌棄的風險來跳舞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沒有地方去跳,也就是對於我國來說,我們國家的一些健身的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沒有辦法給這些人提供合適的活動場地,而經濟發展才是解決這類問題的根本途徑。
⑼ 如何看待廣場舞擾民現象
反映了當來前廣場舞高源音量的播放器已經造成環境污染(噪音污染)。
雜訊對人類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表現為對聽力的損傷、睡眠干擾、人體的生理和心理影響。另一方面影響了他人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影響鄰里和睦與社會和諧。
公民權利與義務具有一致性。公民在享有公共場地娛樂健身權利的同時,必須要履行不得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義務。每個公民都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正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社會、他人的合法權益。
⑽ 廣場舞大媽擾民的行為,本質上反映了什麼問題
市民的公共活動空間不足,噪音污染,現代人的人均空間不足
多年來在日益突出的廣場舞問題上,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明顯缺位,政府職能部門缺乏主動介入和調解意識,多習慣採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漠然心態,導致維權者在孤立無助的情況下只能選擇非理性方式。因此,在解決廣場舞擾民問題上,政府應該多一些參與意識,多一些幫助解決問題的態度。
一是加大對確實違法的一些廣場舞的引導和查處力度。我國《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可見,給他人造成「妨礙」的「廣場舞大媽們」,有停止損害乃至賠償損失的法律義務。同時,我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16條規定,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單位,應當採取措施進行治理,並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第17條又規定,對於在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造成嚴重環境雜訊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再者,按照我國《公園雜訊管理暫行規定》,城市公共綠地上,禁止打鼓鳴鑼、甩鞭等雜訊污染大的活動。對於違反規定的個人、團體可處以100至500元罰款。這是提供給政府職能部門和管理者「以法解決」問題的契機。
二是在引導雙方公平合理解決訴求上,政府同樣大有可為。政府完全可以給雙方提供一個協商解決的平台,政府當好中間人,將雙方的理由和依據好好擺一擺,並做出調解和裁決。在培育廣場舞大媽們的「自律組織」上,政府也有參與引導的諸多空間。總之,任何問題總會有最科學、最好的解決方式,關鍵看願不願意去找,願不願意切實地去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