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商鋪免租3年有什麼附加條件
Ⅰ 商場商鋪合同於三月份到期的。現在要退押金,商場要求還回疫情期間免租的半個
商場給商鋪免租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商鋪度過危機,待到疫情結束,還能恢復往版日的繁榮權,現在聽到租戶要退租,沒有達到他的預期,自然想把損失降到最低,要回損失的半個月租金。
就好像企業,疫情期間無法開工,卻給員工照常發工資,幫助員工度過危機,目的是想讓員工後期好好工作,回報公司。可是,疫情還沒結束,員工就提出離職,公司自然也不願意再給員工發放疫情期間在家待業的工資。員工想要起訴,也只能放棄,因為不會贏的。
現在還是要跟商場好好協商,爭取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也讓商場把他們的損失降到最低,實現共贏。
Ⅱ 在大的商場租了一間商鋪;租期四年,租金是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租;我交的是第三年和第四年的租金;
如果你對法律不來太清楚的,可源以委託專業律師搜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場物質損害賠償、及各項損失!本人是專業處理人身合同糾紛案件的律師,同時也處理了大量的人身合同糾紛的案件,最大限度的保護當事人你的利益,就你的事宜可來電咨詢。
Ⅲ 我在一個大的商場租了一間商鋪;合同上租期是四年;租金是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租,我交的是第三和第四年租金
出租人應確保所出租的房屋具有適租性的義務,故因房屋自身問題(包括房屋質量,房屋安全隱患等)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出租方應當承擔由此給承租人所造成的損失。
Ⅳ 在商場租門面應注意哪些條款
你可以先去了解下商場開始招商了沒,如果開始了就可以去!找到招商部的負責人就能知道該商場有沒有租賃的門面,有的話就可以了解大體租賃的位置及租金情況!一般新開的商場對於招商比較好談,(房租一般分月付、季付、半年和全年付的每個地方不一樣,我們這是簽一年的合同按月付的)你不需要刻意准備什麼,當你了解大體的情況後再把你要談的品牌資料准備下和招商負責人進行溝通就行了!注意盡量和招商弄好關系(請客吃飯等等),這樣談判更有利些!(中國的行情就是如此)如果商場不租賃只是扣點的話,那就有很多費用了,先不說扣點,但進場費、合同費、店慶節慶費(最好一年幾百或一千寫明要不然一個五一扣一次,一個十一又來,還有端午中秋過節多了去了)、員工管理費等等都是要談的!另外你得有個公司和商場簽合同到時可以開稅票結款!另外商場會有1到2個月的賬期!正常是壓一個月(這個月賣得下個月結款打回帳戶,也有兩個月的) 這些一定要談清楚簽進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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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場租賃經營,不論你經營什麼商品,也不論是租賃櫃台還是租賃門面房,都要和房屋的產權人訂立租賃合同,這樣才能保護你的合法經營權,才有資格進行經營,才有經營的場所。所以訂立一個完善、合法的商鋪、房屋租賃合同,是商鋪經營的頭等大事,在訂立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一、做好訂立合同的准備工作:
1、全面了解該商鋪房屋坐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和附屬設備、房屋的數量、房屋的堅固程度等具體情況,並從商業角度了解市場行情。
2、對商鋪的財產所有人進行了解,要了解出租的商鋪是出租人的還是承租人的,是不是他人轉租,出租人和房屋是什麼關系,包括該商鋪的房屋有沒有共有人,若為共有人是否有權出租房屋、房屋產權是否有爭議等。
3、同出租人進行初步交談,並准備租賃合同的文本。
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登記。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達成了書面協議,商鋪房屋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按規定還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二、商鋪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
根據我國現行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私房管理暫行條例》和《合同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的必要條款有:標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繕責任等。
在訂立合同中應注意的是:
1、標的、出租房屋狀況應在合同中明確體現,表明具體地點、門牌號碼、樓層、結構及附屬設備等。
2、出租房屋的數量,應載明出租房屋的面積或間數。
3、租賃房屋的用途,是經營還是自住。合同中應明確用途,使承租人能按租賃房屋的使用性質正確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當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損失。
4、租賃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終止日期。
5、租金及支付租金辦法。應明確租金數額和出租標准,租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6、修繕責任。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沒有約定,則由出租方負責。合同中可以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正常維修,由出租人支付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
7、違約責任。雙方可約定在違反合同時的責任,如違約金數額或支付標准。
8、糾紛發生後處理的辦法和管轄等。
9、其他如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優先購買權等。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前期對商鋪房屋的考察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對出租人的具體情況了解的比較充分的話,並依據房屋租賃合同中的主要條款,根據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具體簽訂,經過雙方平等合理地協商,合同條款比較全面,就會避免在房屋租賃過程中產生糾紛。
Ⅳ 商鋪前三年為市場培育免租期什麼意思
商鋪前三年為市場培育免租期指的是因商鋪剛剛開發,沒有人氣,開發商為版了吸引商戶的入住,在其權入住的前三年免收租金,以此來靠商戶的經營來提升人氣,是為以後商鋪因人氣旺升值而做出的一種營銷手段。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 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第九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並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

(5)商場商鋪免租3年有什麼附加條件擴展閱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於違法建築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Ⅵ 私人產權商鋪根據國務院政策要免房租3個月嗎
沒有法律規定民租房免二月份的房租,如果你希望房東給你免房租,所以這種問題,只能去找房東商量,協商解決是最好的辦法。
Ⅶ 商鋪租賃免租期一般為多久有沒有行業相關規定
沒有特別規定,各個租期不相同
Ⅷ 商鋪租賃期3年,經營4個月,現每月基本虧損,出租人現在整棟規劃經營商場,要求租戶調整進駐商場。。
1、不可以,自負盈虧
2、簽合同是意思自治的,你們約定是多少就是多少,如沒有非常情況,合同都是有效的。給你列一下「非常情況」:
合同無效類型(合同法):(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竄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免責條款無效:(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合同可變更可撤銷類型:(1)、重大誤解(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2)、顯失公平(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3)、乘人之危(一方危難之機,另一方為謀取不正當利迫使對方做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嚴重損害對方利益的);(4)欺詐、脅迫(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隱瞞事實,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
可撤銷是要訴的,提起仲裁或者訴訟解決。
3、如無2所列的非常情況,以合同為准
4、物權法草案中有關於添附的說法:因加工、附合、混合而產生的物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定;法律沒有規定的,按照充分發揮物的效用以及保護無過錯的當事人的原則確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或者確定物的歸屬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但是物權法出台的時候刪除了這一條,所以實際上中國的法律沒有對這種情況的明確規定。在實踐中,一般是協商處理,善意的、基本的、必要的添附(比如給毛坯房刮個膩子、鋪個普通的地板)應該獲得補償。
5、合同有約定的照合同本身約定。法定損害賠償包括現有財產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前者主要為:標的物滅失、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費用、停工損失、為減少違約損失而支出的費用、訴訟費用等;後者指在合同適當履行後可以實現和取得的財產利益。
以上僅為一個法學生的無責任意見,僅供參考
Ⅸ 商鋪三年免租期內把商鋪賣掉怎麼辦
買賣不破租賃。就是說你的租賃沒有到期你依然可以承租,不行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