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進口免稅要什麼資料
Ⅰ 你好··請問你辦理技術進口免稅時提供了哪些資料呀
這個沒有允許范圍 建議還是修改成一致吧 關鍵是要和實際貨物一致
改單據是比較簡單的
Ⅱ 辦理「進口貨物減免稅」需要哪些申請材料
國內投資項目:抄
A、《國家鼓襲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
B、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
C、項目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D、《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備案申請表》;
E、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單證。
外商投資項目:
A、《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
B、外經貿部門的批准項目設立文件;
C、外經貿部門核發的外商(或港澳台僑胞)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D、項目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E、項目單位合同、章程;
F、《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備案申請表》;
G、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單證。
2)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
A、《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
B、進出口發票、合同;
C、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單證(如裝箱單、說明書等)。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在電子口岸政務咨詢平台上提問,謝謝!
Ⅲ 進口設備辦理進出口征免稅證明需要什麼資料
答復:您好!辦理抄進出口征免稅證明所需資料:(一)《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二)企業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家機關設立文件、社團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三)進出口合同、發票以及相關貨物的產品情況資料;(四)相關政策規定的享受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資格的證明材料;(五)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因各地海關要求資料會有不同,建議企業詳細咨詢申報地海關。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在浙江電子口岸政務咨詢平台上提問,謝謝!用戶應以實際辦理相關業務的要求為准, 對用戶使用網站提供的資料和服務時可能存在的風險由用戶本人承擔.滿意度:答復者: cs142012-02-06
Ⅳ 請問免稅表是什麼樣 去海關辦理免稅表時要提供哪些資料
減免稅抄申請人應當在貨物申報進出口前,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第十一條規定,減免稅申請人應當在貨物申報進出口前,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手續,並同時提交下列材料:(1)《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2)企業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家機關設立文件、社團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3)進出口合同、發票以及相關貨物的產品情況資料;(4)相關政策規定的享受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資格的證明材料;(5)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減免稅申請人按照本條規定提交證明材料的,應當交驗原件,同時提交加蓋減免稅申請人有效印章的復印件
Ⅳ 進口設備如何申請減免稅備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辦理需要提供發票,裝箱單,合同(中英文對照),還有免稅申請表。具體可以內到當地報關行咨容詢。報關行可以代辦一小部分的手續,主要還是企業自己向海關申請。
1、單位簽章的減免稅備案申請表 (正本)
2、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 (復印件)
4、合同(獨資企業免收)、章程及其批復(復印件)
5、《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及設備清單(正本)
6、海關認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企業辦理征免稅證明應提供下列材料:
1、征免稅登記手冊(科教用品及外商投資項目提供)
2、單位簽章的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正本)
3、進口設備合同、發票及技術資料(復印件)
4、海關認為需收取的其他材料
Ⅵ 進口設備減免稅需要那些手續,流程怎麼走
免稅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首先你進口設備所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回合國家產業目錄中的鼓勵答類,即你生產的產品必須有對應的條目;其次你進口的設備,必須在國家不予免稅進口商品目錄之外,即你的設備必須達到一定的技術參數。
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去經信委或發改委審批,拿到批文後去海關辦理免表。但這種是只免關稅,17%的增值稅還是需要交納的,先交後抵扣。
另外對於國家福利企業,即殘疾人企業,只要公司符合要求,去民政部審批,然後去海關審批,是關稅增值稅都可以免的。
有部分設備本身關稅就是零,這樣的設備根本不需要辦理任何審批手續,進關時,如果海關認為你歸類的稅號正確,直接不用交稅的。這類設備是零關稅設備,跟辦理免稅是不一樣的。
台灣進口設備,大部分是零關稅的,因為大陸和台灣有ECFA海峽自由貿易協定,台灣過來的設備,如果有台灣的原產地證明,就沒有關稅的。
Ⅶ 申請免稅需要什麼證件
先要看貨物是不是屬於能免稅的范圍內。
辦理需要提供發票,裝箱單,合同(中英文對照),還有免稅申請表。具體可以到當地報關行咨詢。報關行可以代辦一小部分的手續,主要還是企業自己向海關申請。
我以前幫客戶辦過,快是一個星期就批了,慢的也有一個月還沒有批的。就要看你們貨的復雜程度和當地海關的辦事效率了。
內資企業辦理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免稅手續的程序:
一、申請的條件
1、內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
2、申報的項目符合「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項目」;
3、進口的設備不屬於《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0年修改)》范圍內規定的設備。
二、申請辦理的程序
1、企業提出項目申請,並編制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實施方案(內容見附件),報市經發局審批。
2、市經發局正式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作出項目批復。
3、企業提出免稅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4、市經發局出具項目確認書。
5、企業到廈門海關有關部門辦理免稅手續。
三、提供的資料
1、企業提出項目申請階段需要提供的資料:
a、編制技術改造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的實施方案
b、供水供電配套設施情況、環境評估、營業執照等附件資料,國有企業需提供投資主體的意見。(一式二份)
c、董事會意見
d、銀行貸款意見
2、出具項目確認書階段需要提供的資料:
a、企業項目免稅申請書(一式二份);
b、進口設備清單(一式三份);
c、訂購設備的合同一份;
d、按「招投法」規定需要招標的項目,需提供設備中標通知書。
四、辦理部門
市經濟發展局投資與技術進步處。
辦理內資企業進口設備免稅所需材料:
1、各市計委的免稅申請文件
2、項目可研報告及批復文件
3、進口設備清單
4、項目可研報告中提出的進口設備清單
5、項目法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所有解釋權在省發展改革委。
進口設備免稅依據文件
1、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辦理內資項目《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有關問題的通知
(可參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規劃[2003]900號)
2、關於進一步加強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可參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規劃[2005]1537號)
3、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
4、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
Ⅷ 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手續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對版進出口貨物減免權稅審批手續有如下明文規定,減免稅申請人可以在海關總署門戶網站查詢到該文件。根據179號署令要求,不同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其辦理流程有所不同。對於比較常見的內外資鼓勵類項目辦理流程,主要包括項目備案和減免稅審批。
(1)項目備案:減免稅申請人向海關申請備案--海關審核備案--對符合有關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海關准予備案;
(2)減免稅審批:減免稅申請人向海關申請減免稅--海關審批減免稅對符合有關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海關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具體細節請到企業所在地海關咨詢並申請辦理。
Ⅸ 辦免稅產品需要什麼手續
1、項目單位應當在貨物進出口前,填寫《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並持齊全有效單證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手續。未在貨物進出口前向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審批手續,視作自動放棄其有關貨物的減免稅資格,海關應當不予辦理其有關貨物的減免稅手續。
2、海關在受理進出口貨物減免稅手續前,審核所提交單證是否齊全、有效,各項數據填報是否規范,項目資金來源是否影響減免稅貨物的所有權。 海關受理項目單位申請後,審核申請減免稅貨物是否符合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規定,是否為不予免稅商品,是否在減免稅額度內,經審核無誤後予以簽發《征免稅證明》,除另有規定外,有效期不超過半年。
3、項目單位因故需變更已簽發的《征免稅證明》中可直接變更的欄目的,應當向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海關審核同意後予以變更; 因故需變更其它欄目或作廢已簽發的《征免稅證明》的,應向主管海關遞交書面申請,海關審核同意後予以變更或作廢,並收回作廢的《征免稅證明》。 項目單位不慎遺失已簽發的《征免稅證明》且需重新辦理的,應向主管海關遞交書面申請,海關審核同意並經核實《征免稅證明》的使用情況後,應及時將尚未使用的原《征免稅證明》的電子數據予以作廢,並重新簽發《征免稅證明》。
Ⅹ 求問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手續時需提交什麼資料
根據《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源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減免稅申請人應當在貨物申報進出口前,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手續,並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一)《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家機關設立文件、社團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 (三)進出口合同、發票以及相關貨物的產品情況資料; (四)相關政策規定的享受進出口稅收優惠政策資格的證明材料; (五)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減免稅申請人按照本條規定提交證明材料的,應當交驗原件,同時提交加蓋減免稅申請人有效印章的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