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豆類為什麼不免稅
① 豆粕為什麼不免徵增值稅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飼料產品征免增值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飼料產品分為徵收增值稅和免徵增值稅兩類.
二、進口和國內生產的飼料,一律執行同樣的征稅或免稅政策.
三、自2000年6月1日起,豆粕屬於徵收增值稅的飼料產品,進口或國內生產豆粕,均按13%的稅率徵收增值稅.
其他粕類屬於免稅飼料產品,免徵增值稅,已徵收入庫的稅款做退庫處理.
四、為保護納稅人的經濟利益,對納稅人200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銷售的國內生產的豆粕以及在此期間定貨並進口的豆粕,憑有效憑證,仍免徵增值稅,已徵收入庫的增值稅給予退還.
五、自2000年6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飼料"注釋及加強飼料征免增值稅管理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國稅發〔2000〕93號)第二條的規定停止執行.
新文件: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粕類產品免徵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5號)規定:"一、豆粕屬於徵收增值稅的飼料產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類飼料產品,均免徵增值稅.
(1)干豆類為什麼不免稅擴展閱讀
1、《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免稅項目:7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古舊圖書,是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征免稅項目:15項
② 發酵豆粕不免稅嗎
這個是不免稅的,因為現在特別的,不需要這個東西,如果是發酵的酵素可以免稅。
③ 豆粕屬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飼料產品 豆粕屬不屬於免徵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粕類產品征免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75號
各省、自內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容列市國家稅務局:
近接部分地區反映,各地對粕類產品征免增值稅政策存在理解不一致的問題。經研究,現明確如下:
一、豆粕屬於徵收增值稅的飼料產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類飼料產品,均免徵增值稅。
二、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稅的批復》(國稅函[2002]716號)同時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④ 為什麼有的企業免稅
減免稅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減免類型是制度減免,是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減稅、免稅。例如,對外資企業實行「兩免三減」;對年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的企業,減按18%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第二種類型是臨時減免稅,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確定的減稅、免稅。2003年「非典」期間,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就曾出台政策規定,中國國內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向SARS防治工作的捐贈,允許在繳納所得稅前扣除;對北京市的個體工商戶免收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管理費等各種費用,經營蔬菜的個體工商戶免徵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等。
第三種類型是其他減免。主要是地方政府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賦予的許可權,對納稅人實行的減稅、免稅。如地方政府對納稅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以及對貧困地區或確有實際困難的納稅人的減免稅。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將地方財政收入的一部分返還給企業,以達到招商引資的效果。例如,北京密雲區政府的一份文件中規定,對該區引進的生產型企業,按不超過增值稅總額的12.5%,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總額的25%~40%,給予資金扶持三年。
事實上無論哪種類型的減免稅,都會造成財政收入的減少。
鑒於地方自行出台稅收優惠政策的種種弊端,國務院曾經屢次下令禁止這種做法。1998年國務院下發的國發第4號文件中規定:地方政府不得在稅法明確授予的管理許可權之外,擅自更改、調整、變通國家稅法和稅收政策;2000年國務院國發第2號文件進一步規定:對先征後返或其他減免稅手段吸引投資的做法,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制止。然而在現行的分級財政體制之下,地方政府沒有稅收立法權,只有稅收管轄權,再加上各地招商引資的壓力,地方政府用地方財政資金進行稅收返還的做法難以得到有效的清理。
⑤ 加工豆腐、豆乾、豆芽可以享受免稅嗎
你那叫豆腐皮嗎?你吃過真正的干豆腐皮嗎?真正的干豆腐皮幾十元一斤,我買的是50元錢一斤的,淡季時也沒有低於40元錢的。
⑥ 飼料行業 豆皮能免稅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
1995年6月15日 [1995]財稅字0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
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4號)的規定,從1994年5月1日起,農業產品增值稅
稅率已由17%調整為13%。現將《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以下簡稱注釋)印發給
你們,並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
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
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
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農業生產者用自產的茶青再經篩分、風選、揀剔、碎塊、乾燥、勻堆等工序
精製而成的精製茶,不得按照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稅的規定執行,應當
按照規定的稅率征稅。
本通知從1995年7月1日起執行,原各地國家稅務局規定的農業產品范圍同時廢止。
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
級產品。農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
一、植物類。
植物類包括人工種植和天然生長的各種植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為:
(一)糧食。
糧食是指各種主食食科植物果實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小麥、稻穀、玉
米、高梁、穀子和其他雜糧(如:大麥、燕麥等),以及經碾磨、脫殼等工藝加工後
的糧食(如:麵粉、玉米面、渣等)。
切面、餃子皮、餛飩皮、麵皮、米粉等糧食復製品,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方便麵、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各種蔬菜、
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科植物。
經晾曬、冷藏、冷凍、包裝、脫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鹹菜、醬菜和鹽漬
蔬菜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裝,經排氣密封的各種
食品。下同)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三)煙葉。
煙葉是指各種煙草的葉片和經過簡單加工的葉片。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曬煙
葉、晾煙葉和初烤煙葉。
1.曬煙葉。是指利用太陽能露天曬制的煙葉。
2.晾煙葉。是指在晾房內自然乾燥的煙葉。
3.初烤煙葉。是指煙草種植者直接烤制的煙葉。不包括專業復烤廠烤制的復烤煙葉。
(四)茶葉。
茶葉是指從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經吹乾、揉拌、發
酵、烘乾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貨物的徵收范圍包括各種毛茶(如紅毛茶、綠毛茶、烏
龍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製茶、邊銷茶及摻兌各種葯物的茶和茶飲料,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五)園藝植物。
園藝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實,如水果、果乾(如荔枝幹、桂園干、葡萄乾等)
乾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經冷凍、冷藏、包裝等工序加工的園藝植物,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水果罐頭,果脯、蜜餞、炒制的果仁、堅果,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
粉、花椒粉等),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六)葯用植物。
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葯原葯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
利用上述葯用植物加工製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葯飲片,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中成葯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種植物的根、莖、葉、果實、花或者胚芽組
織等初級產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
麻子、茶子、桐子、橄欖值、棕櫚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八)纖維植物。
纖維植物是指利用其纖維作紡織、造紙原料或者繩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
皮棉、絮棉)、大麻、黃麻、槿麻、薴麻、苘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
棉短絨和麻纖維經脫膠後的精幹(洗)麻,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製糖的各種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十)林業產品。
林業產品是指喬木、灌木和竹類植物,以及天然樹脂、天然橡膠。林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
1.原木。是指將砍伐倒的喬木去其枝芽、梢頭或者皮的喬木、灌木,以及鋸成一定長度的木段。
鋸材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2.原竹。是指將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葉的竹類植物,以及鋸成一定長度的竹段。
3.天然樹脂。是指木料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樹脂和樹膠,如松脂、桃膠、
櫻膠、阿拉伯膠。古巴膠和天然橡膠(包括乳膠和干膠)等。
4.其他林業產品。是指除上述列舉林業產品以外的其他各種林業產品,如竹筍、
筍干、棕竹、棕櫚衣、樹枝、樹葉、樹皮、藤條等。
鹽水竹筍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竹筍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樹苗、
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乾花、乾草、薯干、干制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⑦ 合作社銷售免稅綠豆增值稅普通發票上為什麼選擇不了免稅有同種遭遇的么
合作社銷售免稅綠豆增值稅普通發 票上,在填開發票時的稅率選擇「免稅」保存後列印出來的紙質稅率欄為「*」號表示的。
⑧ 大豆皮是否免徵增值稅
你描述一下大豆皮是什麼,工藝是怎麼樣的
⑨ 免稅食品包含豆製品嗎
財稅1995【52】號,沒有最新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
1995-06-1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的規定,從1994年5月1日起,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已由17%調整為13%.現將《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以下簡稱注釋)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農業生產者用自產的茶青再經篩分、風選、揀剔、碎塊、乾燥、勻堆等工序精製而成的精製茶,不得按照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稅的規定執行,應當按照規定的稅率征稅。
本通知從1995年7月1日起執行,原各地國家稅務局規定的農業產品范圍同時廢止。
附件: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附件:
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農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
一、植物類
植物類包括人工種植和天然生長的各種植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為:
(一)糧食
糧食是指各種主食食科植物果實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小麥、稻穀、玉米、高粱、穀子和其他雜糧(如:大麥、燕麥等),以及經碾磨、脫殼等工藝加工後的糧食(如:麵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餃子皮、餛飩皮、麵皮、米粉等糧食復製品,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方便麵、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經晾曬、冷藏、冷凍、包裝、脫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鹹菜、醬菜和鹽漬蔬菜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裝,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二)煙葉
煙葉是指各種煙草的葉片和經過簡單加工的葉片。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曬煙葉、晾煙葉和初烤煙葉。
1.曬煙葉。是指利用太陽能露天曬制的煙葉。
2.晾煙葉。是指在晾房內自然乾燥的煙葉。
3.初考煙葉。是指煙草種植者直接烤制的煙葉。不包括專業復烤廠烤制的復烤煙葉。
(四)茶葉
茶葉是指從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經吹乾、揉拌、發酵、烘乾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各種毛茶(如紅毛茶、綠毛茶、烏龍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製茶、邊銷茶及摻對各種葯物的茶和茶飲料,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五)園藝植物
園藝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實,如水果、果乾(如荔枝幹、桂圓干、葡萄乾等)、乾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經冷凍、冷藏、包裝等工序加工的園藝植物,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水果罐頭,果脯,蜜餞,炒制的果仁、堅果,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六)葯用植物
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葯原葯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
利用上述葯用植物加工製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葯飲片,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中成葯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種植物的根、莖、葉、果實、花或者胚芽組織等初級產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欖仁、棕櫚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八)纖維植物
纖維植物是指利用其纖維作紡織、造紙原料或者繩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黃麻、槿麻、薴麻、苘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
棉短絨和麻纖維經脫膠後的精幹(洗)麻,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製糖的各種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十)林業產品
林業產品是指喬木、灌木和竹類植物,以及天然樹脂、天然橡膠。林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
1.原木。是指將砍伐倒的喬木去其枝芽、梢頭或者皮的喬木、灌木,以及鋸成一定長度的木段。
鋸材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2.原竹。是指將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葉的竹類植物,以及鋸成一定長度的竹段。
3.天然樹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樹脂和樹膠,如松脂、桃膠、櫻膠、阿拉伯膠、古巴膠和天然橡膠(包括乳膠和干膠)等。
4.其他林業產品。是指除上述列舉林業產品以外的其他各種林業產品,如竹筍、筍干、棕竹、棕櫚衣、樹枝、樹葉、樹皮、藤條等。
鹽水竹筍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竹筍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乾花、乾草、薯干、干制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二、動物類
動物類包括人工養殖和天然生長的各種動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為:
(一)水產品
水產品是指人工放養和人工捕撈的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動物。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以及經冷凍、冷藏、鹽漬等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品。
干制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如干魚、干蝦、干蝦仁、干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二)畜牧產品
畜牧產品是指人工飼養、繁殖取得和捕獲的各種畜禽。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
1.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如牛、馬、豬、羊、雞、鴨等。
2.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產品,包括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鹽漬肉,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內臟、頭、尾、蹄等組織。
各種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類生製品,如臘肉、腌肉、熏肉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肉類罐頭、肉類熟製品,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3.蛋類產品。是指各種禽類動物和爬行類動物的卵,包括鮮蛋、冷藏蛋。
經加工的鹹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蛋類的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4.鮮奶。是指各種哺乳類動物的乳汁和經凈化、殺菌等加工工序生產的乳汁。
用鮮奶加工的各種奶製品,如酸奶、乳酪、奶油等,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三)動物皮張
動物皮張是指從各種動物(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身上直接剝取的,未經鞣製的生皮、生皮張。
將生皮、生皮張用清水、鹽水或者防腐葯水浸泡、刮里、脫毛、曬干或者熏干,未經鞣製的,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四)動物毛絨
動物毛絨是指未經洗凈的各種動物的毛發、絨發和羽毛。
洗凈毛、洗凈絨等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五)其他動物組織
其他動物組織是指上述列舉以外的獸類、禽類、爬行類動物的其他組織,以及昆蟲類動物。
1.蠶繭。包括鮮繭和干繭,以及蠶蛹。
2.天然蜂蜜。是指採集的未經加工的天然蜂蜜、鮮蜂王漿等。
3.動物樹脂,如蟲膠等。
4.其他動物組織,如動物骨、殼、獸角、動物血液、動物分泌物、蠶種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四日
⑩ 豆粕屬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飼料產品
不屬於。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飼料產品免徵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回財稅[2001]121號)第一條規定,免稅答飼料產品范圍包括單一大宗飼料,單一大宗飼料指以一種動物、植物、微生物或礦物質為來源的產品或其副產品。其范圍僅限於糠麩、酒糟、魚粉、草飼料、飼料級磷酸氫鈣,以及除豆粕以外的菜籽粕、棉子粕等產品。因此豆粕不屬免稅飼料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