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稅操作需要什麼
❶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詳細操作流程有哪些
操作流程:
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
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出口退稅附送材料:
1、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 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屬於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託出口自製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7、產品征稅證明。
8、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
(1)出口免稅操作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申請范圍
我國出口的產品,凡屬於已征或應征產品稅、增值稅和特別消費稅的產品,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還已征稅款或免徵應征稅款。
出口產品,一般應具備以下的4個條件:
1、必須是屬於產品稅、增值稅和特別消費稅范圍的產品。
2、必須報關離境。所謂出口,即是輸出關口。這是區分產品是否屬於應退稅出口產品的主要標准之一,以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報關單和出口銷售發票為准。
3、必須在財務上做出口銷售。
4、必須是出口創匯並已核銷的貨物。
一般的說,出口產品只有在同時具備上述4個條件的情況下才予以退稅。但是國家對退稅的產品也做了特殊規定,特准某些產品視同出口產品予以退稅。
特準的產品主要有:
1、外輪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貨輪和海員的產品;
2、對外修理、修配業務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購買國內企業生產的,專門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機械設備和原材料,在運出境外後,憑承包單位出具的購貨發票、報關單辦理退稅;
4、國際招標、國內中標的機電產品。
國家同時也明確規定了少數出口產品即使具備上述3個條件,也不予以退稅;
國家明確不予退稅的出口產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產品;
3、國家禁止出口的產品;
4、出口企業收購出口外商投資的產品;
5、來料加工、來料裝配的出口產品;
6、軍需工廠銷售給軍隊系統的出口產品;
7、軍工系統出口的企業范圍;
8、對鑽石加工企業用國產或進口原鑽石加工的鑽石直接出口或銷售給外貿企業出口;
9、齊魯、揚子、大慶三大乙烯工程生產的產品;
10、未含稅的產品;
11、個人在國內購買、自帶出境的商品暫不退稅。
❷ 請問: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該如何操作
外貿出口退稅詳細操作流程:
1、下載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10.0,生產企業安裝後通過系統維護進行企業信息設置。
2、通過退稅系統完成出口明細申報數據的錄入、審核。
3、取得增值稅發票後在發票開票日期30天內,在「發票認證系統」或國稅局進行發票信息認證。
4、通過退稅系統完成進貨明細申報數據的錄入、審核。
5、通過系統中「數據處理」的「進貨出口數量關聯檢查」和「換匯成本檢查」後生成預申報數據。
6、網上預申報和察看預審反饋。
7、在申報系統中錄入 單證 備案數據。
8、預審通過後,進行正式申報,把預申報數據確認到正式申報數據中。
9、列印出口明細申報表、進貨明細申報表、出口退稅申報匯總表各2份;並生成退稅申報軟盤,軟盤中應該有12個文件,並在生成好的退稅軟盤上寫上企業的名稱和 海關 代碼。
10、准備退稅申報資料,到退稅科正式申報退稅;(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內進行正式申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以下簡稱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除另有規定外,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對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的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本通知所述生產企業,是指獨立核算,經主管國稅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且具有實際生產能力的企業和企業集團。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自產貨物繼續實行免徵增值稅辦法。
生產企業出口自產的屬於應征消費稅的產品,實行免徵消費稅辦法。
二、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徵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三、有關計算方法。
(一)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二)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
1.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准。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家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關稅和消費稅
(三)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
1.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根據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期末留抵稅額」確定。
(四)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四、辦理免、抵、退稅的基本程序和所需憑證
(一)基本程序。生產企業將貨物報關離境並按規定作出口銷售後,在增值稅法定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和免、抵稅申報,在辦理完增值稅納稅申報後,應於每月15日前(逢節假日順延),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辦理「免、抵、退」稅。稅務機關應對生產企業申報的免抵退稅資料進行審核、審批、清算、檢查。
(二)所需憑證。生產企業申報辦理免、抵、退稅時,須提供下列憑證:
l.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2.出口發票
3.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中遠期結匯證明
4.代理出口證明
5.增值稅專用發票
6.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
五、生產企業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超過6個月未收齊有關出口退(免)稅憑證或未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手續的,主管國稅機關視同內銷貨物計算征稅;對已征稅的貨物,生產企業收齊有關出口退(免)稅憑證後,應在規定一的出口退稅清算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經主管國稅機關審核無誤的,辦理免抵退稅手續。逾期未申報或已申報但審核未通過的,主管國稅機關不再辦理退稅。
六、各級國稅機關可根據本地區生產型出口企業戶數及出口量多少等實際情況,設立專門的「免、抵、退」稅管理部門或管理崗位,進一步強化征退稅機構相互配合,征退稅信息的銜接,要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和現代化的技術支持系統,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管理。
七、國稅機關要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實行免抵退稅辦法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財預字〔1998〕242號)有關規定執行並按月辦理免、抵稅款調庫手致,同時要在年度出口退稅計劃內優先保障免、抵稅額調庫。
八、各級國稅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實行按企業分類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998〕9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實行按企業分類管理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1〕83號)等有關規定對出口貨物的生產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對a、b類企業要簡化管理手續;對c類企業按規定的程序嚴格審核管理;對d類企業要嚴格審查,確保出口業務、進項稅額真實無誤方可辦理免、抵、退稅。對小型出口企業和新發生出口業務的企業發生的應退稅額,退稅審核期為12個月。對新發生出口業務的企業,12個月以後退稅納入正常分類管理。新發生出口業務的企業是指自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未滿12個月的企業。
九、生產企業承接國外修理修配業務以及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採用國際招標方式國內企業中標或外國企業中標後分包給國內企業的機電產品,比照本通知有關規定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
十、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要加強對「免、抵」稅額調庫的日常監督,在年度清算結束後,根據國稅機關抄送的「免、抵」稅額審核文件,對上年「免、抵」稅額調庫情況進行專項重點抽查,並將檢查結果上報財政部,抄送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央總金庫。對違反規定的調庫行為,將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十一、企業採取非法手段騙取免、抵、退稅或其他違法行為的,除按規定計算補稅外,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二、本通知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負責解釋。
十三、免、抵、退稅業務具體操作程序按《生產企業免、抵、退稅操作規程》有關規定執行,《生產企業免、抵、退稅操作規程》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調整。
十四、本通知從2002年1月1日起執行(以生產企業將貨物報關出口並按現行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在財務上作銷售的時間為准)。此前的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
參考資料:財稅[2002]7號
❸ 出口免稅申報流程是什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回稅務總局公告答2013年第65號)第八條,「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適用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其電子數據。」
自2014年6月1日起,小規模出口、外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出口、非外貿一般納稅人出口免稅貨物勞務等三個優惠備案項目取消。因此,出口企業辦理免稅無需再到各徵收分局辦理優惠備案。
一般納稅人要進行免稅申報,必須先到各徵收分局或直屬稅務分局(生產企業到各主管的區分局,外貿企業到直屬分局)辦理出口企業退(免)稅資格認定,才能在增值稅日常申報時將出口銷售額填入「免稅銷售額」一欄。
參考:《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
❹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詳細操作流程
出口退稅辦稅詳細流程:
一、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
出口企業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後30日內、或者未取得
進出口
經營權的生產企業代理出口在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30日內,必須到所在地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納入
出口退稅
管理。
二、購買出口企業在退(免)稅申報時必須使用國稅局
出口退稅
申報軟體。
三、確認出口銷售收入
出口企業應在貨物實際報關出口,取得提單並向銀行辦妥交單手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生產企業應同時在當期的
增值稅
納稅申報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業必須到當地征稅機關領取《江蘇省淮安市出口商品專用
發票
(出口專用)》,作為入帳和申報的正式憑證。
四、出口退(免)稅申報
(一)外貿企業退(免)稅申報
。
1、
發票
認證:取得
增值稅
專用發票後30日之內必須到當地主管征稅稅務機關進行認證。
2、申報期限:單證齊全後即可在申報系統中進行退稅申報,每月可分批多次申報。
(二)生產企業退(免)稅申報。
1、免稅申報:
1)已進行免抵退認定的生產企業,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之前,還須用免抵退申報系統進行免稅出口明細申報,將生成的免稅數據導入增值稅納稅申報系統。如果企業當月無出口收入,須進行免稅「零申報」,操作時不需進行免稅數據錄入,直接生成電子數據(空文件);新辦企業進行第一次免稅申報時,「
進料加工
抵扣明細表」中數據都錄入「0」。
2)免抵退數據導入後,還須在當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進行反映。其中「出口銷售額」,對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第7欄「免抵退
辦法
出口貨物銷售額」;如果出口的產品征
稅率
與退
稅率
之間有差額,則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除了反映出口銷售額外,還須同時反映「
免抵退稅
辦法
出口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對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
2、單證齊全後在退稅申報系統中生成電子數據並進行退稅申報,申報期限為每月15日前。
五、領取退稅審批
通知
單。
一般情況下,生產企業可在退稅申報的次月初,到徵收大廳退稅窗口領取「生產企業出口貨物
免抵退稅
審批
通知
單」,並根據通知單內容,做好相關帳務處理。
一、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出口企業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後30日內、或者未取得
進出口
經營權的生產企業代理出口在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30日內,必須到所在地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納入出口退稅管理。
二、購買出口企業在退(免)稅申報時必須使用國稅局出口退稅申報軟體。
三、確認出口銷售收入。
出口企業應在貨物實際報關出口,取得提單並向銀行辦妥交單手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生產企業應同時在當期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業必須到當地征稅機關領取《江蘇省淮安市出口商品專用發票(出口專用)》,作為入帳和申報的正式憑證。
五、領取退稅審批通知單。
一般情況下,生產企業可在退稅申報的次月初,到徵收大廳退稅窗口領取「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並根據通知單內容,做好相關帳務處理。
❺ 小規模出口免稅企業出口申報操作流程
小規模納稅人出口免稅申報操作 一申報軟體操作每月納稅申報期1-10日部分 第一步:小規模明細數據採集 第二步:生成正審申報明細數據(省略了生成預申報明細數據的步驟) 第三步:列印《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一式三份 二納(免)稅申報:目前我市小規模納稅人填報舊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式三份,填列出口免稅增值稅額,與填寫《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中免稅增值稅額一致(免稅業務只有出口貨物免稅),連同電子數據在規定期限內報送進出口稅收管理科申報窗口。稅務人員對電子信息預審核對,確認當期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無必須修改的疑點後,在《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簽字,蓋受理章。持《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業務窗口申報。注意:《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免稅銷售額為含稅銷售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銷售額為不含稅銷售額。 三申報軟體操作每月核銷申報期1-15日正式申報部分 第一步:撤消小規模免稅正式申報 第二步:預審反饋信息讀入處理 第三步:按照反饋疑點處理(例如紅藍字調整) 第四步:生成正式申報明細數據 第五步:小規模匯總表數據錄入 第六步:生成正式申報匯總數據 第七步:列印小規模申報報表 四退(免)稅申報及核銷正式申報:小規模納稅人應按月列印的《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核銷申報匯總表》、《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核銷申報明細表》等資料(見申報資料)上述表符合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四個月內的各申報期內辦理的規定到出口退稅管理科申報窗口按月辦理出口貨物免稅核銷申報,並同時報送免稅核銷電子數據。 申報窗口受理正式申報,先預審電子數據、紙制申報資料,無調整疑點轉審核環節,審核通過後,退(免)稅申報及核銷正式申報結束。 五申報資料及裝訂順序 ⑴《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核銷申報匯總表》 ⑵《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核銷申報明細表 》 ⑶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 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⑸出口發票; ⑹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出口貨物應提供的其它資料;包括: ①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②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 ⑺小規模納稅人委託出口貨物應提供的其它資料;包括: ①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②代理出口協議; ③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或其復印件; ④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或其復印件。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提供要求與上述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出口貨物提供要求相同。 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年度匯率備案、進貨發票)
❻ 對外技術出口免稅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我國積極鼓勵開拓技術出口市場,在技術出口方面,國家實行國際上行的扶持技術出口的信貸政策,設立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銀行按照貸款原則優先安排技術出口資金,並實行優惠貸款利率。 在技術出口方面,為發展技術、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需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按進了加工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國家主要以法律、經濟手段對技術貿易進行宏觀調控,規定禁止、限制、允許、鼓勵的技術貿易項目。國家只對涉及經濟發展的重大技術引進項目和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技術出口項目實行指導性計劃。 為實現技術出口法制化、規范化管理,促進我國技術出口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國家對限制出口技術及相關產品實行許可證管理,凡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及相關產品的,應履行出口許可手續,包括:列入《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中限制出口的技術及相關產品的出口.......
❼ 我們是小規模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我想問一下出口貨物免稅流程是怎麼操作的。
小規模納稅人自營或委託出口貨物後,須在次月納稅申報期內完成增值稅納稅申報後到國稅局對應窗口辦理增值稅免稅申報,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
3、《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
二、免稅核銷申報
1、小規模納稅人應按月將收齊有關出口憑證的出口貨物,填寫《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核銷申報明細表》,並於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次月起四個月內的各申報期內(申報期為每月1-15日),持下列資料到七科按月辦理出口貨物免稅核銷申報:
1)國稅機關蓋章的《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
2)出口發票;
3)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出口貨物應提供的其它資料;包括: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2)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屬於遠期收匯的,應按照現行出口退稅規定提供遠期結匯證明。
4)小規模納稅人委託出口貨物應提供的其它資料;包括:
(1)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2)代理出口協議;
(3)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或其復印件;
(4)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或其復印件。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提供要求與上述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出口 貨物提供要求相同。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小規模納稅人在按規定辦理出口貨物免稅認定以前出口的貨物,凡在免稅核銷申報期限內申報免稅核銷的,稅務機關可按規定審批免稅;凡超過免稅核銷申報期限的,稅務機關不予審批免稅。
3、小規模納稅人無法按規定期限辦理免稅核銷申報手續的,可在申報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合理理由申請免稅核銷延期申報,經核准後,可延期3個月辦理免稅核銷申報手續。
❽ 報關單上面的貿易方式是:其他進出口免費,請問要怎麼操作比如是和免稅時操作一樣還是怎麼做
供您參考:
一、定義,其他進出口免費指除已具體列名的禮品、無償援助和贈送物資、捐贈物資、無代價抵償進口貨物、國外免費提供的貨樣、廣告品等及歸入列名監管方式的免費提供貨物以外,進出口其他免費提供的貨物。 本監管方式代碼「3339」,簡稱「其他進出口免費」。
二、適用范圍
(一)本監管方式包括: 1.外商在經貿活動中贈送的物品。 2.外國人捐贈品。 3.駐外中資機構向國內單位贈送的物資。 4.經貿活動中,由外商免費提供的試車材料、消耗性物品等。
(二)下列情況不適用本監管方式: 1.保稅倉庫中由外商免費提供進口的機械設備、手工工具、運輸工具、辦公用品等,監管方式「其他貿易」(9739)。 2.免稅店由外商免費提供進口的貨架、櫃台、手推車等,監管方式「其他貿易」(9739)。 3.來料加工、進料加工貿易項下外商免費提供的機械設備,監管方式為「不作價設備」(0320)。 4.免費提供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監管方式為「貨樣廣告品B」(3039)。 5.國家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物資,監管方式為「援助物資」(3511)。 6.捐贈物資,監管方式為「捐贈物資」(3612)。 7.無代價抵償進出口貨物,監管方式為「無代價抵償」(3100)。
三、基本管理規定
(一)審證管理規定 1.進出口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免費提供貨物,憑授權發證機關簽發的許可證件驗放。 2.《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列名的進出口貨物,憑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
(二)進出口免費提供貨物應照章征稅。
(三)本監管方式進口貨物不得對外售(付)匯,出口貨物不需要使用出口收匯核銷單。 另外,對企業性質沒有特別要求。
❾ 小規模納稅人外貿公司出口免稅操作流程,求大神指點
免稅申報:
外商投資企業生產貨物直接出口或委託代理出口,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後,按月向主管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產品免稅申請表;
2、出口貨物報關單(原件);
3、出口商品發票;
4、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
5、結匯水單(復印件);
6、為生產出口貨物購買國內原材料所發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
7、出口銷售明細帳。
對於經省外經貿部門批准收購貨物出口的,申請免稅時,還應提供省外經貿部門的正式批文。
對於委託代理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代理出口協議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免稅審批:
主管國稅機關接到企業的申請免稅材料後,經初審符合規定的,報送市地國稅局涉外稅收管理機構審核審批。
出口免稅——進料加工免稅
小規模納稅人自營或委託出口貨物後,須在次月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提供《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格式見附件1,以下簡稱《免稅申報表》)及電子申報數據。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申報時,應對《免稅申報表》「出口貨物免稅銷售額(人民幣)」合計數與同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中「出口貨物免稅銷售額」進行核對。
經核對相符後,在《免稅申報表》(第一聯)簽章並交小規模納稅人。
如核對不符,或者《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申報了出口貨物免稅銷售額而未報送《免稅申報表》,主管稅務機關應將申報資料退回小規模納稅人,由其補正後重新申報。

(9)出口免稅操作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出口免稅:
1、退回貨物退稅。已徵收出口關稅的出境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的,納稅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書面形式向海關申請退還關稅。
2、安家物品免稅。獲准出境定居的旅客攜運出境的安家物品,除國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外,可免稅放行。
3、鋁材廢料免稅。從1997年11月1日起,對易拉罐生產列名企業使用進口鋁材生產內銷易拉罐所產生的廢品和邊角余料,出口時免徵出口關稅。
4、出口產品免稅。
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沿海、沿江、內陸開放城市、洋浦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福州馬尾台商投資區、保稅區區內的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免徵出口關稅。
5、轉口貨物免稅。轉口貨物按保稅貨物處理或存入保稅倉庫,復出口的,免徵出口關稅。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范圍:
在我國現行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主要有:
一是經國家商務主管部門及其授權單位備案登記後賦予出口經營資格的外貿企業;
二是經國家商務主管部門及其授權單位備案登記後賦予出口經營資格的自營生產型企業和生產型集團;
三是外商投資企業;
四是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企業,包括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有進口權的外貿企業和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無進口經營權的內資生產企業;
五是特准退(免)稅企業。
出口退(免)稅的貨物范圍:
在我國享受出口退(免)稅的貨物以海關報關出口的增值稅、消費稅應稅貨物為主要對象,對一些非海關報關出口的特定貨物也實行退(免)稅。
(1)一般退(免)稅貨物范圍。
對出口的凡屬於已征或應征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和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並持普通發票的部分貨物外,都屬於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貨物范圍。
享受一般退(免)稅的出口貨物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一是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征稅范圍的貨物;
二是必須是報關離境的貨物;
三是必須是財務上做銷售處理的貨物;
四是必須是出口收匯並已核銷的貨物。此外,若為生產企業出口或代理出口,享受退(免)稅政策的貨物還必須是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的外購貨物。
(2)特准退(免)稅貨物范圍。
是指雖然不具備一般退(免)稅貨物的四個條件,但由於其銷售環節、消費環節、結算辦法等特殊性,國家特准退還或免徵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
(3)出口免稅貨物的范圍。是指按稅法規定實行免稅不退稅辦法的出口貨物。
主要有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避孕套葯品和用具、古舊圖書、花生果仁、油畫、雕飾板、郵票、印花稅票等。
出口享受免徵增值稅的貨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進項稅額,包括准予抵扣的運輸費用所含的進項稅額,不能從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抵扣,應計入產品成本處理。
(4)不予退(免)稅的貨物范圍。
是指稅法列明的不能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目前主要有:原油、木材、紙漿、山羊絨、鰻魚苗、稀土金屬礦、磷礦石、天然石墨等貨物。
❿ 出口免稅申報流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容2013年第65號)第八條,「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適用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其電子數據。」
自2014年6月1日起,小規模出口、外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出口、非外貿一般納稅人出口免稅貨物勞務等三個優惠備案項目取消。因此,出口企業辦理免稅無需再到各徵收分局辦理優惠備案。
一般納稅人要進行免稅申報,必須先到各徵收分局或直屬稅務分局(生產企業到各主管的區分局,外貿企業到直屬分局)辦理出口企業退(免)稅資格認定,才能在增值稅日常申報時將出口銷售額填入「免稅銷售額」一欄。
參考:《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