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免稅業務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
㈠ 出口業務免稅的話進項稅如何處理
出口企業出口貨物,有三種稅收政策:免稅、退稅、征稅。對於生產企業來說,出口業務享受退稅(免抵退)或征稅時,其進項稅直接抵扣:
符合免稅的,進項稅不得抵扣,已經抵扣的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對於外貿企業來說,出口業務不論是享受退稅或免稅,都是免稅,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果外貿企業的出口業務符合征稅政策的,則進項稅可以抵扣。
對於不得抵扣的,如果能在開始就區分開的,可認證後不抵扣:對於當期的不能准確區分的進項稅額,可在抵扣後再做進項轉出,根據當期免稅收入佔全部收入的比例轉出進項稅,轉出額=不能准確區分的進項稅*免稅收入/全部收入。
(1)什麼叫免稅業務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擴展閱讀
根據稅法規定,准予從銷項稅額當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限於下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和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從銷貨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
2、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所支付給農業生產者或小規模納稅人的價款,取得經稅務機關批准使用的收購憑證上註明的價款按10%抵扣進項稅額。
3、購進中國糧食購銷企業的免稅糧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發票金額按10%抵扣進項稅額。
4、納稅人外購貨物和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費(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按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所列運費和基金金額按7%抵扣進項稅額。
㈡ 出口免稅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怎麼計算
出口企業不同於其他企業,其出口貨物與購進貨物是相對應的,數額為該出口版貨物的采購發票權上註明的稅額。
㈢ 增值稅免稅企業進項稅轉出問題
需要更正一下,根據國稅函【1997】52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在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版稅額時,對其取得的權銷售免稅貨物的銷售收入和經營非應稅項目的營業收入額,不得進行不含稅收入的換算。
因此從公式來看,銷售額的含義為不含稅收入,營業額的含義為含稅收入。
㈣ 關於免稅貨物的進項稅額轉出問題
手不高抵扣要去稅務機關認證後才可抵免稅的話就沒有銷項稅了,所以要轉出進版項稅你那個公式權要同時經營免稅與不免稅業務採用,進項稅轉出就是從進項稅中扣除
比如這個月初進來的原材料進項稅40,你用了其中包含的10的進項稅不免稅生產,而用30進項稅的原材料用於免稅生產了,那麼,生產的不免稅商品的這個月的進項稅抵扣額為10,銷售收入乘以1.17-10為應交增值稅。用於免稅的30進項稅轉為當期損益就好了,如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再借
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㈤ 為什麼免稅貨物的進項稅要轉出
不是特殊情況。由於出口貨物是免稅,出口自然沒有稅了,所以進貨時所交的進項稅也要退給你,即然稅已退給你了,當然是不能再用於抵扣了,因此要進項轉出。
㈥ 免稅貨物進項稅轉出公式
一般都是按比例法計算的,現在賬實法 稅務局基本上不承認,不管你做賬多明專細。比例法免稅進屬轉出 =當月免稅銷售額/當月全部銷售額*當月全部進項稅額,1-11月都是這么計算,到12月時,是用當年全部免稅銷售額/全年銷售收入*全年進項稅額-1-11月已轉出進項稅, 每月轉的和全年計算轉的,會有部份差異,全部在12月調整,一般要求在 申報12月增值稅時需要到稅務局增值稅清稅備案
㈦ 請問免稅產品進項稅轉出怎麼做
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用於集體福利內和容個人消費的,應當將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無法確定該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處理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7)什麼叫免稅業務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擴展閱讀: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於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納稅人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事先並未確定將用於生產或非生產經營,但其進項稅稅額已在當期銷項稅額中進行了抵扣,當已抵扣進項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在產品和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時,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稅額中扣除,在會計處理中記入「進項稅額轉出」。
㈧ 免稅收入該在什麼時點計算進項稅額轉出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回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答目,而是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於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納稅人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事先並未確定將用於生產或非生產經營,但其進項稅稅額已在當期銷項稅額中進行了抵扣,當已抵扣進項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在產品和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時,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稅額中扣除,在會計處理中記入「進項稅額轉出」。
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對某項業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貨物增值後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交增值稅。
㈨ 關於免稅貨物進項稅額轉出
依據就是稅務根復本法。 其實制,你們完全可以分開核算的。不然,稅法有個根本規定,假如不能分別核算,就依據從有的原則。所以,稅務局做的沒有問題。
建議,你們在賬面上分開紀錄,在庫存商品下設二級明細,內銷商品,進料加工商品,這樣即便原材料在一起,稅務局是無法分辨的。
㈩ 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進項稅為什麼要轉出
由於免稅項目不繳納增值稅,為生產免稅項目產品所耗費的購進貨物專或應稅勞務已抵扣的屬進項稅,應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除。
1. 如果企業生產的產品全部為免稅產品,由於沒有銷項稅,為生產而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中的進項稅額計入貨物采購成本。
2. 當企業既生產應稅產品又生產免稅產品時,由於購買的貨物或接受的勞務有確定的去向,則可分別核算應稅產品和免稅產品的材料成本。
3.如果企業沒有單獨核算免稅產品的材料采購成本時,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中的進項稅額已在貨物驗收入庫,應稅勞務提供的當期抵扣為生產免稅產品所耗用的材料中的進項稅額,應計入基本生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