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怎麼分清不征和免稅
『壹』 免稅和不征稅在計算增值稅上區別是什麼是與價稅分離有關嗎
免稅和不征稅抄收入從計算襲結果上看是一樣的,含義不同,免稅收入是稅法上規定的應稅收入,只是享受某種特殊優惠政策,暫時減免交稅,不征稅收入是非應稅收入,不屬於經營性或營利性收入,永遠不會列入征稅范圍的。區分免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要看收入的性質,和價稅分離沒有關系。
『貳』 免稅貨物與免徵增值稅的差別
有以下幾點不同:
一、概念不同
1、不征稅
指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的項目。
2、免稅
屬於原本需要征稅的而根據稅法相關規定,給予某些項目取得收入免予繳納增值稅的稅收優惠。
3、零稅率
增值稅稅率的一種,主要適用於納稅人出口貨物和跨境應稅行為。零稅率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銷項稅額按照0%的稅率計算,進稅額允許抵扣。
二、適用時間不同
1、不征稅
沒有硬性的適用時間段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2、免稅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減稅,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後,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減稅。
3、零稅率
納稅人銷售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服務或無形資產的,可以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選擇免稅或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後,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三、開具發票的許可權不同
1、不征稅
不征稅除特殊情形外,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不征增值稅項目本身並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所以納稅人發生不征增值稅項目,取得收入時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
2、免稅
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二十一條、《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第五十三條,增值稅納稅人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3、零稅率
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二十一條、《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第五十三條,增值稅納稅人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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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征稅收入可以開發票的特殊情形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雖然屬於不征增值稅項目,但很多地區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中的承租方收取有形動產價款本金,可以開具普通發票,作為出租方據以差額扣除的合法有效憑證,承租方開具發票不徵收增值稅。
2、征增值稅項目是指免稅收入是納稅人應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國家為了實現某些經濟和社會目標,在特定時期或對特定項目取得的經濟利益給予的稅收優惠照顧,而在一定時期又有可能恢復征稅的收入范圍。
3、由於規定稅率為零,納稅人不需要納稅。真正體現零稅率理論上定義的,是增值稅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即納稅人出口產品不僅可以不納本環節增值額的應納稅額,而且可以退還以前各環節增值額已納稅額。並且只有一般納稅人企業才能充分享受零稅率的福利。
『叄』 增值稅規定中的不征稅,免稅和零稅率有何不同
答:零稅率,是增值稅的一個法定稅率。
納稅人銷售零稅率貨物或者服務和無形資產,稅法規定具有納稅的義務,但由於規定稅率為零,納稅人無稅可納。
納稅人銷售零稅率貨物或者服務和無形資產既然有納稅義務,同樣具有抵扣稅額的權利,從形式上表現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抵扣後,再退給納稅人在各個流轉環節已繳納的稅款。主要是指對規定的出口貨物和應稅服務除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外,還要對該產品和應稅服務在出口前已繳納的增值稅進行退稅,使該出口貨物及應稅服務在出口時完全不含增值稅,從而以無稅產品進入國際市場。
具體表現為:不徵收、可抵扣、可退稅。
當然,如果納稅人銷售零稅率貨物或者服務和無形資產,採用簡易計稅辦法計稅,則只能免,不能抵,不能退。
二 增值稅免稅
增值稅免稅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服務和無形資產,稅法規定具有納稅的義務,但國家根據政策的需要,免除納稅人繳納稅款的義務。
區別於增值稅零稅率,增值稅免稅規定:免除納稅人納稅的義務,同時也規定納稅人生產、銷售免稅貨物和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即納稅人必須放棄抵扣稅款的權利。具體表現為不征稅、不讓抵、不退稅。
一個是國家稅務總局對特殊票種的規定;一個是地方稅局的地方性規定。正常情況下,納稅人還是應該按照正規的方法開具免稅發票。
嚴格意義上講,納稅人發生免稅的增值稅應稅行為,在開具發票時,選擇稅率為「0%」,是一種錯誤的開票行為。
三 增值稅不征稅
納稅人的收入,並不都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譬如納稅人收到的政府補貼資金、存款利息以及獲得的保險賠償等,都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而是增值稅不征稅收入。
理論上講,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不征稅收入,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但在營改增後,納稅人取得的非增值稅應稅收入,很多情況也可以開具「不征稅」的普通發票了。
一、試點納稅人根據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可繼續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本金部分開具零稅率的發票,作為差扣除憑證。 2016年5月1日以後,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涉及差額扣除,本金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不應開具發票。
二、營改增後,跟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5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規定:納稅人發生以下三種行為,不徵收增值稅,但是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業務時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
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取得預收款時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
3、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業務。
『肆』 稅收中,免徵和不征的區別
不征:根本就不抄在征稅范圍內襲,如運輸業不征增值稅;
免徵:在征稅范圍內,目前有優惠政策,如部分出口貨物免徵增值稅。
『伍』 會計徵收增值稅時為什麼有免稅和免徵稅之分
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規定了一些行業或產品或行為免徵增值稅,這樣的免稅是長期內的。
而鑒於國家容財政收入或者對特定的某些行業,在一個時期內會有鼓勵行為,這時就採取暫時的或說一定期間的免稅優惠政策,這樣的政策就稱為免徵稅
這是國家管理中的不同手段。
相當於你上班工作拿工資,這個基本工資是長期的對你勞動的報酬。工資之外會有獎金或說績效,這樣的獎勵是對你一個特定時期的勞動報酬。原理是相同的。
『陸』 免稅,減稅,不征稅有什麼區別
1、性質的區別。
免稅和減稅是稅收制度。是國家給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的一種鼓勵或特殊照顧。
而不征稅,是用來形容某一類型的收入,即從性質和根源上不屬於企業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並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
2、征稅金額的區別
減稅是從應征稅款中減征部分稅款,免稅是免徵全部稅款。
3、是否具有納稅義務
免稅和減稅,是國家給某些具有納稅義務的人指定的照顧政策,仍有納稅義務。
不征稅收入不負有納稅義務。
4、適用對象
不征稅收入:如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減免稅政策: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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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的具體辦法通常有四種:
1、減征法
稅額比例減征法即對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減征一定比例,以減少納稅人應納稅額的一種方法、稅額比例減征法的計算公式為: 減征稅額=應納稅額×減征比例
2、稅率比例
稅率比例減征法即按照稅法規定的法定稅率或法定稅額標准減征一定比例,計算出減征稅額的一種方法。稅率比例減征法的計算公式為:
減征稅額=法定稅率×減征比例×計稅依據
3、降低稅率法
降低稅率法即採用降低法定稅率或稅額標準的方法來減少納稅人的應納稅額降低稅率法的計算公式為:減征稅額=(法定稅率-降低後的稅率)×計稅依據
4、優惠稅率法
優惠稅率法是在稅法規定某一稅種的基本稅率的基礎上,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再規定一個或若干個低於基本稅率的稅率,以此來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一種減稅方法。
『柒』 稅法中不征稅與免徵稅的區別
免稅又叫直接減免,即經過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稅後,在批準的免稅期內就可以不再繳納版免徵的增值稅了;
不征權:根本就不在征稅范圍內,如運輸業不征增值稅;
免徵:在征稅范圍內,目前有優惠政策,如部分出口貨物免徵增值稅。
簡單地說不征是本來就不收你的稅,免徵是本來要收你的但基於某些原因給你免掉了導致沒讓你交稅。
『捌』 能有增值稅的不征與免徵的總結方法嗎,總是混淆哦
不征稅收入來與免稅收入的不同,是自由於從根源和性質上,這些收入不屬於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是專門從事特定目的的收入,這些收入從企業所得稅原理上講應永久不列為征稅范圍的收入范疇。如政府預算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免稅收入是納稅人應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國家為了實現某些經濟和社會目標,在特定時期或對特定項目取得的經濟利益給予的稅收優惠照顧,而在一定時期又有可能恢復征稅的收入范圍。如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符合條件的非營利公益組織的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