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以下免稅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❶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什麼時候開始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
根據《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第四條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後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同時廢止。
(1)3萬以下免稅是什麼時候開始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三十三條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❷ 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企業免稅什麼時間執行的
2014年10月1日開始執行的。
❸ 小規模3萬元以下免稅什麼時候l恢復
根據最新的國務院通知,2-3萬以下免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執行到2017年底
❹ 小規模納稅人30000元銷售免稅什麼時候開始的
小規模納稅人30000元銷售免稅自2014年10月1日起。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支專持小微屬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71號):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力度,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❺ 微型企業3萬以下免稅
30000肯定是不含稅的
是這樣的你這筆會計分錄
借:現金/銀行存款 260、
貸:營業收入200
應交稅回答金-應交增值稅 60
所以你申報的收入是不含稅的,不足三萬符合免稅條件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60
貸:營業外收入--政策減免60
你的理解是對的,是國家政策使得你這60元的稅點白賺了。不過超過30000了還是要繳稅的,自己把握吧。為了這個政策,可以延緩開票時間
❻ 國家規定3萬以下的個體戶免收所有稅務是什麼時候實施
國家規定復3萬以下的個體戶免收制所有稅務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的內容,是由國家稅務總局於2014年10月11日發布的2014年第57號公告。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6)3萬以下免稅是什麼時候開始的擴展閱讀:
稅務是稅收事務工作的簡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稅務是泛指以國家政治權力為依據的稅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全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包括稅收方針政策的研究、制定、宣傳、貫徹、執行工作; 稅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調整、修訂、改革、完善、宣傳、解釋、咨詢、執行工作。
狹義稅務一般是指稅收的徵收與管理工作。
❼ 個體工商戶三萬以下免稅,何時執行其額度是等於或小於三萬元嗎
從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在現行免稅政策的基礎上,將享受暫免徵收增值稅、營業稅的范圍,從原本的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擴大到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❽ 請問3萬元以下免稅是包括3萬元的嗎免稅是包括那些方面
國務院常務會議來研究決定源,從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將月銷售額2—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納入暫免徵稅范圍,暫免徵收增值稅、營業稅等。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4〕71號文件規定: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9月25日
❾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什麼時候開始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2016年5月1日開始
國稅局就此答復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因此,企業應僅就第三季度銷售額繳納增值稅即可。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標准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因此,如果企業銷售額較大,達到辦理一般納稅人的銷售額標准,應按規定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僅適用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