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免稅合並下商譽的計稅基礎為0
⑴ 求問「免稅合並條件下,非統一控制下的吸收合並購買日產生的商譽計稅基礎為零,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
這個需要學習企業所得稅法才能明白,具體解釋如下文。
⑵ 免稅合並下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怎麼確認
合並後,不存遞延所得稅了,所以沒這項.
⑶ 免稅合並商譽的計稅基礎為什麼是0
是因為計稅基礎是0,才能免稅。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未來可以所得稅前專抵扣的部分。
免稅
是指按照稅法規定不徵收銷項稅額,同時進項稅額不可抵扣應該轉出。是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鼓勵、扶持或照顧的特殊規定,是世界各國及各個稅種普遍採用的一種稅收優惠方式。免屬稅是把稅收的嚴肅性和必要的靈活性有機結合起來制定的措施。
⑷ 為什麼免稅合並產生的商譽的計稅基礎為零。
通俗點說商譽是母公司購買子公司時對子公司內在價值(或者未來價值的肯定),商譽是一種虛構的價值,而所有的計稅基礎都是建立在實際價值上的,所以無論是免稅合並還是有稅合並,商譽都不會做稅務處理,但每年會做減值測試。在投資時,產生商譽時不做處理(因為母公司角度,長期投資里已經包含商譽),只有在合並的時候因為商譽體現一部分少數股東權益,才會單獨列示。希望能夠幫到你。
⑸ 免稅合並商譽的計稅基礎為什麼是0
免稅合並,就是付錢給別人了,但是別人沒有交稅,那別人沒有交稅,你形成的資產就不能抵稅,所以計稅基礎就是零。
⑹ 求詳細解釋應稅合並與免稅合並的區別
1、所得稅的繳納情況不同
免稅合並依照稅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原資產負債的賬面成本「轉讓」,不產生轉讓所得,不計算交納所得稅。應稅合並並方的資產負債在並入合並方時,依照稅法的有關規定,比照資產負債的轉讓,依法計算交納所得稅。
2、入賬價值不同
應稅合並合並方並入的資產負債(包括商譽)的計稅基礎應當按照上述「轉讓收入」的價格——一般也就是「公允價值」確定。免稅合並資產負債進入合並方時,應當按照原賬面成本作為計稅成本。
3、暫時性差異的存在情況不同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時,購買方認可的被購買方資產和負債均是其賬面價值,免稅合並下,計稅基礎為其原來的賬面價值,所以不存在暫時性差異。而應稅合並下,計稅基礎為其公允價值,所以存在暫時性差異。
4、商譽的稅法上的處理不同
免稅合並形成的商譽,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相等,存在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因為商譽繼續增加,那就繼續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商譽又增加這樣就無止境了。所以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稅合並,被合並方確認了轉讓所得或損失,計算繳納了所得稅。那麼商譽的計稅基礎就等於賬面價值,在商譽的核算上不存在暫時性差異。
⑺ 「免稅合並」與「應稅合並」的區別是什麼
(1)應稅合並
被合並企業:按照公允價值轉讓和處置資產,並繳納所得稅
合並企業:版接受被權合並企業的資產,計稅基礎為公允價值
同一控制會計處理:按賬面價值核算,產生遞延所得稅
非同一控制會計處理:按公允價值核算,不產生遞延所得稅
(2)免稅合並
合並企業:接受被合並企業的資產,計稅基礎為原賬面價值
被合並企業:不繳納所得稅
同一控制會計處理:按賬面價值核算,不產生遞延所得稅
非同一控制會計處理:按公允價值核算,產生遞延所得稅
⑻ 免稅合並商譽的計稅基礎為什麼是0
由於稅法不認可免稅合並產生的商譽,即商譽計稅基礎為0,商譽賬面價值則形成應納回稅暫時性差異,但答會計上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原因有二:
第一,若確認,則產生新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而改變商譽賬面價值的計算結果(增加) ,商譽賬面價值增加後,又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從而二者無限循環;
第二,由於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導致商譽賬面價值增加,影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⑼ 商譽涉及的遞延所得稅的確認
非同一控制下應稅合並:
商譽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內,不產生暫時性容差異,不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
後續減值影響:應當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參考准則講解2010】應予說明的是,按照會計准則規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中確認了商譽,並且按照所得稅法規的規定該商譽在初始確認時計稅基礎等於賬面價值的,該商譽在後續計量過程中因會計准則規定與稅法規定不同產生稅暫時性差異的,應當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非同一控制下免稅合並:
商譽計稅基礎=0。
在初始確認時同樣並不確認遞延所得稅,原因:
一是確認該部分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則意味著購買方在企業合並中獲得的可辨認凈資產的價值量下降,企業應增加商譽的價值,商譽的賬面價值增加以後,可能很快就要計提減值准備,同時其賬面價值的增加還會進一步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使得遞延所得稅負債和商譽價值量的變化不斷循環。
二是商譽本身即是企業合並成本在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負債之間進行分配後的剩餘價值,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進一步增加其賬面價值會影響到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後續減值影響:不確認遞延所得稅影響,理由同上。
⑽ 商譽是否確認遞延所得數資產(或負債)為什麼還要考慮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是否一致呢
兩段文字是來兩種情況,第自一種是免稅合並,此時因為商譽計稅基礎為0,會產生暫時性差異,但是因為商譽是由合並對價和享有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間接計算的,如果因此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那麼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就會發生變化,進而再次影響商譽金額,會發生無限次重復調整,也就是死循環,所以是不能確認的。
對於應稅合並,因為商譽是支付了對價且被合並方原股東按照清算繳納了對應所得的所得稅(包括商譽部分),所以商譽計稅基礎等於賬面價值,稅法是承認這部分商譽的,也允許股權轉讓時作為成本扣除計算所得。在後續計量的時候商譽發生減值,但所得稅依然允許按照計稅基礎進行扣除,所以是可以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