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減免稅是什麼
⑴ 契稅減免政策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令第224號)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第七條規定:「經批准減征、免徵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於本條例第6條規定的減征、免徵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徵的稅款。」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
「……(五)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徵契稅。
(六)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
三、根據《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
「一、關於契稅政策(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關於實施范圍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稅優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行。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適用本通知全部規定。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行。」
⑵ 最新的契稅減免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2%;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2)契稅減免稅是什麼擴展閱讀:
通知
關於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現就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契稅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
解釋
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稱,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免徵契稅。也即是說,財政部與稅務總局達成共識,不會對夫妻房產證加名征稅。
財政部官員此前曾對媒體解釋稱,對此類房屋權屬變動情況徵收契稅,現行稅法已有明確規定。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就是房屋權屬部分轉移,即以部分贈與徵收契稅。
但也有觀點認為房產證加名並未發生過戶,征稅理由不充分且不合人情。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出台前,夫妻雙方無論在婚姻中還是在離婚後變更名字都不收稅。若新政策規定夫妻間房產證加名征稅,則加名時稅負過重且有失公平。
⑶ 買房時契稅是什麼 可以減免嗎
首套住房,賣掉以後再購買新房,仍是首套房,可以按照首套房交納契稅,版別的沒什麼優惠。
附:首套權房與二套房的契稅稅率規定:
房產契稅政策目前執行的是財稅[2016]23號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房子應交契稅=購房總價÷(1+5%)×上述適用稅率
⑷ 房屋契稅減免稅有哪些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抄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1.5%;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⑸ 哪些房產可以享受契稅減免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第七條規定:「經批准減征、免徵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於本條例第6條規定的減征、免徵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徵的稅款。」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五)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徵契稅。
(六)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
三、根據《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一、關於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
三、關於實施范圍
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稅優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執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區適用本通知全部規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行。」
⑹ 廣東契稅有什麼減免稅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的減免稅規定: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用於辦公的,是指辦公室(樓)以及其他直接用於辦公的土地、房屋。條例所稱用於教學的,是指教室(教學樓)以及其他直接用於教學的土地、房屋。條例所稱用於醫療的,是指門診部以及其他直接用於醫療的土地、房屋。條例所稱用於科研的,是指科學試驗的場所以及其他直接用於科研的土地、房屋。條例所稱用於軍事設施的,是指:(一)地上和地下的軍事指揮作戰工程;(二)軍用的機場、港口、碼頭;(三)軍用的庫房、營區、訓練場、試驗場;軍用的通信、導航、觀測台站;(五)其他直接用於軍事設施的土地、房屋。本條所稱其他直接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的以及其他直接用於軍事設施的土地、房屋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五條和《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的減免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五條:「1、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用、佔用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是否減征或者免徵契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2、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免徵契稅。3、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以及我國締結或參加的雙邊和多邊條約或協定的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聯合國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外交人員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經外交部確認,可以免徵契稅。根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用、佔用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其成交價格或補償面積沒有超出規定補償標準的,免徵契稅;超出的部分應按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契稅。」因此,以拆遷時獲得的拆遷補償款購買房屋的,免徵契稅;如所購房屋價款超出拆遷補償款的,其超價部分應征契稅。三、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⑺ 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是什麼有知道的大俠嗎
根據規定,以現行契稅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稅率。
契稅徵收標回准:
1.當個人購答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2%;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4%徵收;
4.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均按照4%的稅率征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