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項目開出專票怎麼辦
1. 我們是免稅項目,但客戶不接受免稅發票,一定要專票怎麼辦
免徵增值稅的企業免稅項目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糧食收儲企業除外),對方是免稅企業也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它。
2. 免稅項目轉出怎麼處理
免稅進項轉出的會計分錄: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購進免稅商品,銷貨方是不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也不存在轉出問題。免稅企業采購原材料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企業購進的原材料用於生產免稅產品,就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擴展閱讀:(一)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業務分析進項稅額轉出是指企業外購貨物或接受勞務,原用於生產性應稅項目,並已將增值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但後來又改變用途等,使抵扣鏈中斷,按增值稅法規定,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應將已確認的進項稅額予以轉出,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損失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以下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但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企業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徵增值稅項目)也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即購入生產用設備等固定資產涉及的增值稅可以抵扣。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5.上述1至4項規定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二)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業務的賬務處理根據有關規定,在賬務處理上,企業購入貨物時即能分清其進項稅額屬不得抵扣項目的,應將其進項稅額直接計入有關資產(勞務)的成本或損失中;原已確認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後因改變貨物用余額等原因,使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應將其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原生產用的外購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如用於企業工程項目或無形資產研發等(用於生產用設備等固定資產除外)借:在建工程借:研發支出等(貨物成本+進項稅額)貸:原材料等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外購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借:營業外支出等(貨物成本+進項稅額)貸:原材料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外購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1)企業決定以外購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時借:生產成本借:製造費用借:管理費用等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貨物成本+進項稅額)(2)實際發放外購貨物時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貸:庫存商品等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外購貨物時涉及的運費,且已按運費的7%計算並確認了進項稅額的,在發生上述業務時,應將該進項稅額一同予以轉出。
3. 免稅產品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
免稅產品銷售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因為屬於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情形之一。回
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答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向消費者銷售的應稅貨物或提供的應稅勞務,消費者沒有抵扣進項稅的需要,所以不必開具專用發票,只需開具普通發票就可以了。
(2)銷售免稅產品。免稅產品不需要交納增值稅,更不存在進項稅額或銷項稅額的 核算問題,所以不必開具專用發票。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境外銷售應稅勞務。我國增值稅稅法規定,對於出口的應稅貨物和勞務免徵增值稅,所以,在銷售時不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將貨物用於非應稅稅項目。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屬於內部使用的情況。雖然視同銷售,但是沒有必要自己對自己開具專用發票。
(5)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也屬於內部使用問題,不必開具專用發票。
(6)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7)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這些項目不屬於增值稅的應稅范圍,所以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 關於免稅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
對方可以,你不能抵扣。你說的情況不能抵扣
5. 免稅項目開了專票,不開票部分還可以免稅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免稅項目不得開具專票,如果需要開具發票,只能開具普通發票或電子發票。
6. 免稅產品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
免稅產品銷售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因為屬於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情形之一回。答
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向消費者銷售的應稅貨物或提供的應稅勞務,消費者沒有抵扣進項稅的需要,所以不必開具專用發票,只需開具普通發票就可以了。
(2)銷售免稅產品。免稅產品不需要交納增值稅,更不存在進項稅額或銷項稅額的 核算問題,所以不必開具專用發票。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境外銷售應稅勞務。我國增值稅稅法規定,對於出口的應稅貨物和勞務免徵增值稅,所以,在銷售時不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將貨物用於非應稅稅項目。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屬於內部使用的情況。雖然視同銷售,但是沒有必要自己對自己開具專用發票。
(5)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也屬於內部使用問題,不必開具專用發票。
(6)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7)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這些項目不屬於增值稅的應稅范圍,所以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 免稅行業可否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後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版第二條權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的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 票。對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業戶,稅務機關不得為其代開專用發 票。"
8. 辦理免稅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是否能抵扣
既然辦理了免稅,那就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同時免徵增值稅項目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1、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五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 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二)適用免徵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9. 增值稅免稅企業收到專用發票該如何處理
增值稅免稅企業,一般要求對方不開票專用發票,如果開具了就要去驗內證 然後再轉出進項稅容
借:庫存商品(或相關科目)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
增值稅免稅企業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做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的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或相關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10. 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開
除了下列情況,免稅的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回糧食企業增值答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第一條規定的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范圍由糧食擴大到糧食和大豆,並可對免稅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