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稅怎麼設會計科目
❶ 增值稅減免的部分怎麼做會計分錄,怎麼做憑證,謝謝
近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發布,細化增值稅改革具體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點之一就是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即加計抵減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個細節嗎?下面就讓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執行期間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確認條件
生產、生活性服務納稅人是指
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簡稱四項服務)
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三要區分不同設立時間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 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後設立的納稅人 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 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四是確認的連續性 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後
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後年度是否適用
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五是准確計算加計抵減的基數
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
不能作為計提的基數
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六要區分三種情況抵減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於零的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零且大於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零且小於或等於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
七要記住一個例外
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
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
需要按政策規定予以剔除
八是單獨核算加計抵減
納稅人應單獨核算加計抵減額的
計提、抵減、調減、結余等變動情況
九是首次需填表聲明
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
需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同時兼營四項服務的
應按照四項服務中收入佔比最高的業務在表中勾選確定所屬行業
十是有始有終
加計抵減政策到期後
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
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❷ 公司買的稅控盤可以減免稅,會計要怎麼做賬
按稅法有復關規定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於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❸ 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怎麼做會計分錄
免稅會計分錄:
如果確認免交,先按正常的分錄做,然後把免交稅金轉入「營業外專收入」屬科目核算;
發生是做: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計算各種地方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確認免交時做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各種地方附加確認減免:
借:應繳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借: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營業外收入
❹ 減免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回-減免稅額
某些納稅人或課稅對答象的鼓勵或照顧措施。減稅是減征部分應納稅款;
免稅是免徵全部應納稅款。減稅免稅規定是為了解決按稅制規定的稅率征稅時所不能解決的具體問題而採取的一種措施,是在一定時期內給予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同時也是稅收的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具體體現。
(4)減免稅怎麼設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一定金額的予以一定比例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金額。
納稅人申請減免稅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書面資料:
1、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的依據、范圍、年限、金額,企業的基本情況等。
2、填寫《政策性減免稅申請表》等相關減免稅申請表。
3、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報表。
4、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5、根據不同減免稅項目,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❺ 減免稅收會計分錄怎麼做
財政部
國家來稅務總局關源於推廣稅控收款機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167號文件規定: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所支付的增值稅稅額(以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為准),准予在該企業當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可憑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抵免當期應納增值稅或營業稅稅額,或者按照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價款,依下列公式計算可抵免稅額:
可抵免稅額=價款/
1+17%
×17%
當期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繼續抵免。
因此,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稅控機取得普票,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您可以要求廠商換成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稅控機取得專票,可抵免稅額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視同上繳了增值稅
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等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❻ 請問新企業所得稅法中減免稅款應該計入哪一個會計科目
你的問題中減免的稅款是指減免的所得稅還是所有的減免稅?只有減免的增值稅才轉版入\「補貼收權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或\「營業外收入」,其他減免稅,直接沖減已經的稅金。比如減免營業稅的,借記:應繳稅費——應交營業稅,貸記:營業稅金及附加;減免所得稅的,借記:應繳稅費——應交所得稅,貸記:所得稅費用。
❼ 減免增值稅減免會計分錄怎麼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稅控收款機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167號文件回規定:
一、增值答稅一般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所支付的增值稅稅額(以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為准),准予在該企業當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可憑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抵免當期應納增值稅或營業稅稅額,或者按照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價款,依下列公式計算可抵免稅額:
可抵免稅額=價款/
1+17%
×17%
當期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繼續抵免。
因此,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稅控機取得普票,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您可以要求廠商換成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稅控機取得專票,可抵免稅額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視同上繳了增值稅
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等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❽ 直接減免的稅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對減來免的流源轉稅作計入「補貼收入」科目的會計處理,但是,新會計准則不僅取消了「補貼收入」科目,而且對減免稅的會計處理也未作明確規定。
新會計准則第16號的應用指南中對「稅收返還」的解釋: 「稅收返還是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先征後返(退)、即征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的稅款,屬於以稅收優惠形式給予的一種政府補助。增值稅出口退稅不屬於政府補助。
除稅收返還外,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減征、免徵、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形式。這類稅收優惠並未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不作為本准則規范的政府補助。」
個人觀點:直接減免的流轉稅款,沒有發生實際的現金流出或流入的,不屬於政府補助准則的規范范圍。與原制度下做法一樣,直接沖減「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對於直接減免的所得稅,相當於減少了當期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可以沖減當期所得稅費用處理。
如果計入營業外收入,則由於減免的所得稅不會再重復徵收所得稅,會導致永久性差異。所以,直接減免的所得稅還是不做帳務處理為好(和以前的實務做法一樣),相當於減少了所得稅費用,不要作為營業外收入。
❾ 企業減免的所得稅應怎樣做會計分錄
企業減免抄 營業稅金及附加襲時,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直接沖減當月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減免所得稅時,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補貼收入(應該是這樣做),但是一般企業也做成: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
因為是減免稅企業,所以查的不是太嚴;兩種做法主無所謂了。(一點拙見!)
❿ 增值稅減免稅款時,怎麼做分錄
增值稅減免與退還的核算
根據有關規定,企業收到返還的增值稅,或者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都應作為企業利潤總額的組成部分—補貼收人,並增設「補貼收人」賬戶進行核算,對於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還應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賬戶核算。
企業按規定享受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賬戶,貸記「補貼收入」賬戶。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徵收後返還的增值稅,應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補貼收人」賬戶,不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賬戶核算。
例如,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某月份購進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220
000元,增值稅額37
400元,當月實現銷售收人350
000元,銷項稅額5900元。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該企業減半徵收增值稅1年,如果該企業享受免稅優惠屬於直接減免形式,則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1)購進原材料並驗收人庫時:
借:原材料
22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7400
貸:銀行存款
257
400
(2)銷售產品實現收人時:
借:銀行存款
409
500
貸:主營業務收人
35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9
500
(3)計算、繳納當月應納增值稅額並享受減免稅時:
應納稅額=(59
500-37
400)
×
50%
=11
05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1
050
貸:銀行存款
11
050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11
050
貸:補貼收人
11
050
例如,承上例,假設該企業按規定享受先征後退辦法進行減免,則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1)當月購進原材料和銷售產品會計處理同上。
(2)計算、繳納當月應納增值稅額時:
應納稅額=59
500-37
400=22
1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22
100
貸:銀行存款
22
100
(3)收到先征後退的增值稅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11
050
貸:補貼收人
11
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