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離職補償金多少免稅
① 離職補償金怎麼扣稅
根據我國《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五、關於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政策
(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1)青島市離職補償金多少免稅擴展閱讀:
離職補償金發放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②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免稅所得怎麼計算
財政部、國家來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源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③ 關於財政部的最新通知,離職補償金也需要交稅嗎
根據《財政部來 國家稅自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文件規定: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④ 離職補償金怎麼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具體計算方法:以超過上年平均工資3倍數額部分的一次性收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又再次任職、受雇者,已納稅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並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予以扣除。
例:趙先生系北京市某外企員工,已在該公司工作4年,2009年6月因公司經營不景氣,趙先生被裁員,獲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160000元。
分析:從北京統計局等相關部門獲知,北京地區2008年職工平均工資為44715元,在上一年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內即44715×3=134145(元)以內可以免徵個稅,超過部分除以王先生的工作年限4年,以「工資、薪金」項目計征個稅。
應交個稅計算公式為:{[(經濟補償金總收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個人所得稅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
計算過程為:
(160000-44715×3)÷4-2000=4463.75(元)
4463.75×15%-125=544.56元。
則趙先生因取得退職補償應交納544.65元的個人所得稅。
⑤ 離職補償金計算方法和是否能免稅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青島市離職補償金多少免稅擴展閱讀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⑥ 離職補償金需要繳稅么
這個金額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規定: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
超過的部分按照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辦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6)青島市離職補償金多少免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⑦ 離職經濟補償金要繳稅嗎
離職經濟補償金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的部分,才要按照個人所得稅納稅。即使納稅,還要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依法應當獲得的經濟補償金屬於員工離職後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按照目前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范圍,是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但這並不是說,員工的離職經濟補償金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只有那些離職經濟補償金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的部分,才要按照個人所得稅納稅。
而且,即使納稅,員工的離職經濟補償金還要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換言之,如果王某的離職經濟補償金不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話,就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子:
員工小賈已經在A公司連續工作了48個月,今年小賈離職,總共獲得了25萬元的離職補償金。去年小賈所在城市平均工資為7萬元,那麼小賈應該交多少個稅呢?
首先,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先得出小賈可免除個稅的部分是:3x7=21萬元。
超出部分要按照規定交個稅,應繳稅款是:25-21=4萬元。
平均月工資是:4除以4=1萬元。
通過查看,分別得到其適用稅率是20%,速算扣除數是555,因此,按照相關公式可以計算小賈應繳納個稅是:{(10000-3500)x20%-555}x4=2980元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離職補償金是勞動法規定對於職工離職時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規定
征稅狀況編輯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57號)規定: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
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辦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來源網路-離職補償金
⑧ 離職補償金怎麼交個人所得稅
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為標准,低於該數額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高於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規定了對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最低標准,只有超過該標準的數額在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進行平均後,才向勞動者徵收個人所得稅。
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等收入高於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用高出的數額除以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照12年計算),所得數額視為勞動者個人的月工資或薪金收入,對該數額超過2000元的部分徵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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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法賠償金需注意:
1、用人單位並非支付了賠償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因為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等而未予支付的,經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後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額外賠償金;
3、當用人單位違法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如果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則無權再要求用人單位向其支付賠償金。但是在勞動合同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情況下,則仲裁員或法官可以裁決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