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企業變免稅企業怎麼辦
A. 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系統:假如退稅已經做了,但是後來發票金額變動了,怎麼辦
發票金額變動是什麼原因?
如果是一單對一單的話,紅沖發票-重新開票-紅藍字發票重新做免稅申報-差額補稅。
如果不是的話,紅沖發票-重新開票-紅藍字發票重新做免稅申報。
希望能幫助到您!
B. 出口退稅企業上個月開零稅率發票開成了有稅率的發票怎麼辦
增值稅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零稅率
即是銷售(出口)環節,免交增值稅並退還以前環節已繳納的進項稅。
《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規定:可以退(免)稅的出口貨物一般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必須是屬於增值稅、消費稅征稅范圍的貨物。這兩種稅的具體徵收范圍及其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對其稅目、稅率(單位稅額)均已明確。
2.必須是報關離境的貨物。所謂報關離境,即出口,就是貨物輸出海關,這是區別貨物是否應退(免)稅的主要標准之一。凡是報關不離境的貨物,不論出口企業以外匯結算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企業在財務上和其他管理上作何處理,均不能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免)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銷售後,才能辦理退稅。
4.必須是出口收匯並已核銷的貨物。將出口退稅與出口收匯核銷掛鉤可以有效地防止出口企業高報出口價格騙取退稅,有助於提高出口收匯率,有助於強化出口收匯核銷制度。
對出口的凡屬於已征或應征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和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並持普通發票的部分貨物外,都是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貨物范圍,均應予以退還已征增值稅和消費稅或免徵應征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一)下列企業出口滿足上述四個條件的貨物,除另有規定外,給予免稅並退稅:
1.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2.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後直接出口或委託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
3.下列特定出口的貨物:
在出口貨物中,有一些雖然不同時具備上述四個條件的貨物,但由於這些貨物銷售方式、消費環節、結算辦法的特殊性,以及國際間的特殊情況,國家特准退還或免徵其增值稅和消費稅。這些貨物主要有:(1)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貨物;(2)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於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3)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而收取外匯的貨物;(4)企業在國內采購並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等。
C. 新辦企業,享受一年免稅(先征後退),現在收到稅務局的退稅,請問賬務怎麼處理
賬務處理做給稅務局看的
稅務局叫你直接計入稅後利潤 你還考慮什麼。。
D. 外貿企業不能收外匯,沖減免退稅申報和轉做免稅申報如何操作
那就直接買單報關省事。
E. 享受出口退稅的企業怎麼樣轉為一般納稅人
其實嚴格抄說一般納稅人是享受出口襲退稅的前提條件,出口退稅退還的是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增值稅的計算方式規定只有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計算進項稅額,如果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即是小規模納稅人的只能免稅,不能得到退稅。要申請一般納稅人,要符合年銷售額標准和會計核算標准,即會計核算健全,生產企業年銷售額30萬,商業企業80萬以上。
F. 出口退稅未能及時申報,導致由免抵退變成申報免稅,對於企業來說損失的部分是哪一塊呢
轉成申報免稅進項要轉出
G. 出口企業有一些出口業務不想申請退稅了,能自行選擇免稅嗎
出口抄企業對有一些出口業襲務不想退稅,想改為免稅處理,有兩種方式是向主管稅局申報放棄退稅權,
(1)即填寫《出口貨物勞務放棄退(免)稅聲明》向主管稅局備案,備案後次日開始36個月內該企業所有的出口業務都不得退稅全部按免稅處理;
(2)根據退稅政策,出口退稅需要滿足一些條件才能享受退稅,對於一些不滿足的,如退稅單據不齊、未做單證備案、未收匯、超過退稅申報截止日期未申報退稅等可以按免稅處理,即出口企業可以故意在期限內使需要免稅的出口業務單證不齊、未收齊單據、未收齊外匯或在退稅期限內不申報退稅,這樣可以直接在次年5月份申報期內按免稅處理,而不會影響其他出口業務退稅。
H. 出口退稅有筆時間過了,不好退稅要做免稅,怎麼處理,求高人指點!急!謝謝!
免稅要在五月份申報來期進行,過了五月自申報期再申報不上免稅的話,六月申報期就要征稅了。申報時在系統中把原來退稅的那筆做紅字沖減,再在免稅申報錄入中錄上,增值稅申報也要做免稅申報,同時做相應的免稅進項轉出。發票不需要重新開具的。
I. 免稅企業怎麼申報。
1)免稅銷售收入及進項發票申報:每月15日前在綠色通道中進行申報。進項發票版在「增值稅抵扣明細表」中選權擇「外貿退稅」進「待抵扣稅金」;外銷銷售收入在「免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中反映。
2) 退稅申報:三單齊全後隨時向退稅機關申報退稅。涉及報表:
(1)《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稅匯總申報表》;
(2)《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明細申報表》;
(3)《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進貨申報明細表》;
(4)《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
(5)出口貨物退稅原始憑證按關聯號整理並裝訂成冊:
①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
②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或《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
③出口發票;
④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代理出口協議(合同)(代理出口業務提供);
⑤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消費稅)。(6)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目錄;
J. 出口業務不想退稅了,想按免稅處理,還需要辦理免稅備案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回財稅答2012年第39號)第九條的規定:增值稅退(免)稅或免稅、消費稅退(免)稅或免稅政策的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應辦理退(免)稅認定,經過認定的出口企業及其他單位,應在規定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和免稅、消費稅退(免)稅和免稅。(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6號把退(免)稅認定改為退(免)稅備案)。
即出口企業只需要辦理退(免)稅備案後,對於那些享受免稅,或者享受退稅而改為免稅的業務不再需要另行辦理免稅備案,可直接申報免稅。
但是實務操作中,還是會遇到很多地區的主管稅局要求生產企業在辦理免稅銷售額申報前,先得辦理免稅備案(金三系統改為出口歸類)。因為這些地區的稅局已經把生產企業的增值稅申報表中的免稅銷售額欄次鎖死不允許填寫或者雖未鎖死但是設置了後台比對,不允許採用「免抵退」辦法退稅的企業在未做免稅備案前填寫免稅銷售額。生產企業在申報免稅銷售額時,如果遇到不允許填列免稅銷售額欄次或比對不過的情況的,應先找主管稅局開通免稅許可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