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最高多少免稅
❶ 小微企業月營業額多少免徵增值稅
根據目前增值稅優惠政策,小規模納稅人(不是小微企業)每月收入3萬元以下的,按季度申報的是每季度9萬元以下的,免徵增值稅。
❷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按多少減免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回方式還是核答定徵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四、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六、按照本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2018年度第一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以後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予以扣減。
❸ 微型企業3萬以下免稅
30000肯定是不含稅的
是這樣的你這筆會計分錄
借:現金/銀行存款 260、
貸:營業收入200
應交稅回答金-應交增值稅 60
所以你申報的收入是不含稅的,不足三萬符合免稅條件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60
貸:營業外收入--政策減免60
你的理解是對的,是國家政策使得你這60元的稅點白賺了。不過超過30000了還是要繳稅的,自己把握吧。為了這個政策,可以延緩開票時間
❹ 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如何計算
稅務局規定10月份復以後,月收制入30000元以內的企業免徵增值稅,你在17行上填上免的稅額450就能通過了。收入應該是不含稅的收入,開票總金額/1.03=不含稅收入。
不含稅收入*0.03=應繳納增值稅。
小微企業月銷售收入30000及以下的免稅與你填寫的免稅銷售額不是一個內容,不要填錯了。一般的銷售收入填第一行,第三行。
如何申報增值稅:看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若公司是一般納稅人,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報稅時有兩個步驟,第一步:抄稅,抄稅是指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增值稅申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本期進項稅額明細表、本期銷售情況明細表)等相關信息輸入安裝了稅控機的電腦裡面。然後審核,上傳數據到U盤,最後將以上資料列印(別忘列印專用發票明細表和專用發票匯總表)第二步:去辦稅大廳報稅。
補充: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❺ 小微企業營業額超過3萬免稅嗎
不免
《國家抄稅務總局關於小襲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第四條規定,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後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同時廢止。
因此,小微企業從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月銷售額不足三萬元免稅政策;此優惠政策只適用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不適用。
❻ 小微企業減免稅政策超過部分如何交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以下簡稱《通知》)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通知》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是指月銷售額或營業額在2萬元以下(含2萬元,下同)。月銷售額或營業額超過2萬元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
二、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中,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6萬元(含6萬元,下同)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可按照《通知》規定,暫免徵收增值稅或營業稅。
又財稅〔2014〕71號《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力度,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財稅[2015]96號《關於繼續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為繼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創業就業,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規定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繼續執行至2017年12月31日。
以上三個文件清楚的表述了小微企業免徵流轉稅的主體、時間和符合免徵必須具備的條件的條件。
由於從今年6月1日起在我國已經全面實行了營改增。因此以下只講述增值稅的免稅。
1、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的主體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2、按月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可免徵當月的增值稅。月銷售額或營業額超過3萬元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按季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可免徵當季的增值稅。季銷售額或營業額超過9萬元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
3、月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含2萬元)或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6萬元(含6萬元)免稅優惠尚未設定截止期。但月售額或營業額2-3萬元(含3萬元)或季銷售額或營業額6-9萬元(含9萬元)免稅優惠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來說增值稅優惠政策符合免稅條件的企業當月(或當季)可以全部免稅,包括已免除主稅的附加稅費也可免除(相關文件從略)。但是如果銷售額或營業額超出免稅條件的企業,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所以不存在免稅超出部分如何繳稅的問題。下面舉例說明:
假設某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按季申報納稅的。2016年一季度主營業務收入10萬元,超出享受免稅優惠政策9萬元的上限。因此,該小規模納稅人應就10萬元的收入計繳增值稅和附加稅費,而不是9萬元收入的稅金可免,只需要就1萬元的收入計繳增值稅和附加稅費。
❼ 小微企業減免稅政策超過部分如何交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以下簡稱《通知》)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通知》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是指月銷售額或營業額在2萬元以下(含2萬元,下同)。月銷售額或營業額超過2萬元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
二、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中,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6萬元(含6萬元,下同)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可按照《通知》規定,暫免徵收增值稅或營業稅。
又財稅〔2014〕71號《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力度,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財稅[2015]96號《關於繼續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為繼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創業就業,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規定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繼續執行至2017年12月31日。
以上三個文件清楚的表述了小微企業免徵流轉稅的主體、時間和符合免徵必須具備的條件的條件。
由於從今年6月1日起在我國已經全面實行了營改增。因此以下只講述增值稅的免稅。
1、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的主體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2、按月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可免徵當月的增值稅。月銷售額或營業額超過3萬元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按季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可免徵當季的增值稅。季銷售額或營業額超過9萬元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
3、月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含2萬元)或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6萬元(含6萬元)免稅優惠尚未設定截止期。但月售額或營業額2-3萬元(含3萬元)或季銷售額或營業額6-9萬元(含9萬元)免稅優惠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來說增值稅優惠政策符合免稅條件的企業當月(或當季)可以全部免稅,包括已免除主稅的附加稅費也可免除(相關文件從略)。但是如果銷售額或營業額超出免稅條件的企業,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所以不存在免稅超出部分如何繳稅的問題。下面舉例說明:
假設某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按季申報納稅的。2016年一季度主營業務收入10萬元,超出享受免稅優惠政策9萬元的上限。因此,該小規模納稅人應就10萬元的收入計繳增值稅和附加稅費,而不是9萬元收入的稅金可免,只需要就1萬元的收入計繳增值稅和附加稅費。
❽ 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的月銷售額是多少
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76號 )規定:「為專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屬,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