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金減免稅款的憑證怎麼做
Ⅰ 減免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回-減免稅額
某些納稅人或課稅對答象的鼓勵或照顧措施。減稅是減征部分應納稅款;
免稅是免徵全部應納稅款。減稅免稅規定是為了解決按稅制規定的稅率征稅時所不能解決的具體問題而採取的一種措施,是在一定時期內給予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同時也是稅收的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具體體現。
(1)應交稅金減免稅款的憑證怎麼做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一定金額的予以一定比例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金額。
納稅人申請減免稅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書面資料:
1、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的依據、范圍、年限、金額,企業的基本情況等。
2、填寫《政策性減免稅申請表》等相關減免稅申請表。
3、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報表。
4、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5、根據不同減免稅項目,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Ⅱ 所得稅減免稅憑證該怎麼做
如果是減免稅,那麼就按實際繳納的稅款,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如果屬於內所得稅退回,就沖減退容回年度的所得稅費用。借銀行存款,貸所得稅。
在計算應納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確認減免稅時,借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貸記「所得稅」。你要是喜歡用紅字也可以,關鍵是到時候你載看下好了,我想應該是這樣的,要是到時候還不一樣,直接按照所得稅申報表的數字與報表數字的差額進行調整
Ⅲ 減免稅在應交稅金中的分錄應如何做
結轉就是賬抄戶的結轉,先看看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的結構,借方明細有「進項稅額、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額」等,貸方有「銷項稅額、進項稅轉出、出口退稅」等,期末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余額在借方,則為留抵稅額,貸方余額就應該轉出未交增值稅。
因此,平常該科目不需結轉。年底終了,為了新帳當年累計數准確,應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各明細科目余額借貸方轉平。如果有留抵稅額的情況下,則只保留進項稅額一項數字,即為留抵稅額。
Ⅳ 增值稅減免稅款時,怎麼做分錄
增值稅減免與退還的核算
根據有關規定,企業收到返還的增值稅,或者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都應作為企業利潤總額的組成部分—補貼收人,並增設「補貼收人」賬戶進行核算,對於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還應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賬戶核算。
企業按規定享受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賬戶,貸記「補貼收入」賬戶。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徵收後返還的增值稅,應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補貼收人」賬戶,不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賬戶核算。
例如,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某月份購進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220
000元,增值稅額37
400元,當月實現銷售收人350
000元,銷項稅額5900元。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該企業減半徵收增值稅1年,如果該企業享受免稅優惠屬於直接減免形式,則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1)購進原材料並驗收人庫時:
借:原材料
22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7400
貸:銀行存款
257
400
(2)銷售產品實現收人時:
借:銀行存款
409
500
貸:主營業務收人
35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9
500
(3)計算、繳納當月應納增值稅額並享受減免稅時:
應納稅額=(59
500-37
400)
×
50%
=11
05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1
050
貸:銀行存款
11
050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11
050
貸:補貼收人
11
050
例如,承上例,假設該企業按規定享受先征後退辦法進行減免,則該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1)當月購進原材料和銷售產品會計處理同上。
(2)計算、繳納當月應納增值稅額時:
應納稅額=59
500-37
400=22
1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22
100
貸:銀行存款
22
100
(3)收到先征後退的增值稅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11
050
貸:補貼收人
11
050
Ⅳ 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怎麼做會計分錄
免稅會計分錄:
如果確認免交,先按正常的分錄做,然後把免交稅金轉入「營業外專收入」屬科目核算;
發生是做: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計算各種地方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確認免交時做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各種地方附加確認減免:
借:應繳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借: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營業外收入
Ⅵ 減免稅,在應交稅金中 的分錄應如何做
月末轉出應交稅金: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稅金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減免稅時: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金
Ⅶ 所得稅直接減免該怎麼做憑證
1、直接減免有兩種處理方法
方法一:
①、銷售免稅貨物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②、將進項稅額在免稅銷售額與應稅銷售額之是分配,計算出免徵的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年末將補貼收入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方法二:
對於直接免徵增值稅的,銷售免稅貨物時,不必計提銷項稅額,為生產免稅貨物而購進的原材料的進項稅做轉出處理,計入成本。
①、銷售免稅貨物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②、按規定計算轉出進項稅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應分攤的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這樣處理之後,免稅貨物銷售收入減去相應的銷售成本即為免稅貨物的銷售毛利,自然並入了企業的利潤總額。
2、對於某一產品只減征一定比例的增值稅
①、銷售減稅產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②、結轉本月應交增值稅(減征後交的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③、結轉減征的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年終並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④、申報繳納應交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後返的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年終並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Ⅷ 增值稅減免的部分怎麼做會計分錄,怎麼做憑證,謝謝
近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發布,細化增值稅改革具體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點之一就是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即加計抵減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個細節嗎?下面就讓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執行期間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確認條件
生產、生活性服務納稅人是指
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簡稱四項服務)
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三要區分不同設立時間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 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後設立的納稅人 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 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四是確認的連續性 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後
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後年度是否適用
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五是准確計算加計抵減的基數
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部分
不能作為計提的基數
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六要區分三種情況抵減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於零的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零且大於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於零且小於或等於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
七要記住一個例外
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
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
需要按政策規定予以剔除
八是單獨核算加計抵減
納稅人應單獨核算加計抵減額的
計提、抵減、調減、結余等變動情況
九是首次需填表聲明
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
需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同時兼營四項服務的
應按照四項服務中收入佔比最高的業務在表中勾選確定所屬行業
十是有始有終
加計抵減政策到期後
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
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