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免稅是什麼
⑴ 小微企業專票十萬以下免稅還是普票十萬以下免稅
要交稅,首先小微企業你應該是指小規模納稅人吧,一般說來小規模只能開普通回發票,開專票的話要答去國稅局,國稅局開票是要先交稅再開票的,而且你開票的話對方單位是可以抵稅的,從稅收角度來說為了避免漏稅專票的稅是不給免的。當然看普票的話現在銷售貨物3萬元內免稅,提供勞務的3萬元內也是免稅的,也就是說一個月有6萬的免稅銷售額。具體的請咨詢當地的稅務機關,以稅務機關的答復為准。
⑵ 微型企業3萬以下免稅
30000肯定是不含稅的
是這樣的你這筆會計分錄
借:現金/銀行存款 260、
貸:營業收入200
應交稅回答金-應交增值稅 60
所以你申報的收入是不含稅的,不足三萬符合免稅條件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60
貸:營業外收入--政策減免60
你的理解是對的,是國家政策使得你這60元的稅點白賺了。不過超過30000了還是要繳稅的,自己把握吧。為了這個政策,可以延緩開票時間
⑶ 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一欄填什麼
免徵增值稅的銷售收入。
⑷ 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用不用填寫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小微企業當中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不需填報明細表。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內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容資料中增加《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1、在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中增加《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享受增值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必須填報。
2、小規模納稅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9欄「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數」和第13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本期數」均無數據時,不需填報明細表。
(4)微免稅是什麼擴展閱讀:
納稅申報表由9個附表、中英文雙語組成,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第一個附表「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其他為「個人所得稅月份申報表」、「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個體工商戶所得稅月份申報表」、「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個人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月份(或分次)申報表」、「個人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資者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以及「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匯總申報表」。
⑸ 小微企業的怎麼劃分,什麼樣的才能免稅
我們通常說的「小企業」或「小微企業」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按嚴格劃分標准,有三種小微企業的劃分標准:
二、小型微利企業的劃分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三、小規模納稅人的劃分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准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五)款
(五)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准為500萬元(含本數)。
(即:營改增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應稅服務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即可。)
四、國家近幾年出台的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很多。主要有流轉稅方面的免稅政策、所得稅方面的減稅政策、印花稅方面的免稅政策、第一次購買稅控機和支付稅控機的技術服務費可以抵扣增值稅稅金的優惠政策等等。
一般來說流轉稅方面的優惠政策符合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型微型企業標準的企業可享受;所得稅方面的的優惠政策符合小型微利的企業可享受。具體按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文為准。‍
⑹ 小微企業免稅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
有關征管問題的內公告》的解讀容
一、關於月(季)銷售額的執行口徑
明確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並計算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准。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仍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財稅「2009」9號: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依據以上文件,有的銷售是不免稅 的